偏执一端以评人论事,很少不是拘虚偏重的。正反相冲。合则另生他义,合又生反,新合遂见。概念矛盾何足为病,因分析,综合,便有精严的判断,可以改正多少事实的错误。
所以哲理的阐发在任何时代里有利于人群。
上文中偶论恶意的快乐略述所感。但人类有求生的本能,快乐是生的惟一途径,不能因人类尚有恶意的快乐遂引起对生的反感,或甚至轻视人生,走入虚无的歧途。
快乐有崇高卑下的分别;有利己利他的趋异,加以精密分析亦非易言。有人以为世间罪恶全在于希求快乐,饮食,男女,利禄,权势,但为快乐不计手段。必求铲除根本,不生萌蘖,于是多少宗教家无不以销尽快感为目的。苦身坚修,生活简约,视一切快乐都如洪水猛兽。佛教徒之断绝五根,古代西洋修士的艰苦自炼,其信念坚持皆由于此。
但凡属有机体的动物,无不有求生的意志,也无一不知快乐是生命的源泉。忧能伤人,悲甚绝望。世界进化的机能,人类生生不已的精神,一旦灭绝快乐,万有俱亡。因为生命存在于欲望的挣扎中,而欲望却以快乐为归宿。所以宗教的势力在历史中尽管伟大,却不会把人人度去。在某地方某时代,作为警觉凝聚的感与力则可,而非人生永久的大道。
以鸟鸣春,以虫鸣秋;花开欲笑,叶脱生悲,欲望所存,那能使人类茹毛饮血,长此终古。一切艺术、科学,无不为求更高远、更完美之快乐感而逐渐发达。中经万千辛苦,而与生俱来的欲望的目标却永久存在。除非是忧郁神经病人,谁也不会自求痛苦,蔑视快感。虽然古希腊有斯多噶派的学说,讲求限制欲望,毋纵快乐。而吾国儒家亦注重克己,爱人。但东西哲人的胜美独标,并非大违人情,力持绝对的议论。于毋纵欲与克己的工夫中,而高尚的快乐一例存在。清静身心,推己及人,“天君泰然”,有真乐在。以言人生哲理,他们并不否定感觉与智慧,并不视人生如尘垢、粃糠,反之他们要抬高高尚的快乐,而轻视低等官能的世俗的享受。
择要而言,则与人为善,以及因一己之快乐(当然非恶意的快乐)为他人设想,更进一步作伟大的民胞物与的光明举动,则暴戾之行,专擅之野心,占有之毒欲,都可融解于高等的快感中,世界常乐人我无私,才真能达到人类最幸福的境界。
自然,这是古今来多少哲人、诗人所幻想的境界,——是过重空想的乌托邦?于今何时,“恶意的快乐”正在到处播散毒种,大家都想扩充私利的欲念,用鲜血涂抹世界,而乃高谈这类近于超人的梦语,至好也不过引起遥思罢了。
还是一句常谈,“理想者事实之母”虽在深沉的痛苦里;与“恶意的快乐”者争持里,却不能消灭了我们更高远地希望,更丰富地对人类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