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克拉斯来找马丁——就是那帮“真崭实货的人”中间的那个克拉斯;马丁怀着如释重负的心情来接待他,听他绘声绘色、一五一十地讲一个计划,这计划相当富有冒险性,引起了马丁的兴趣,然而不是投资者的兴趣,而是小说家的兴趣。克拉斯解释到一半,顿住了一会儿,跟他说,就他的《太阳的耻辱》中大部分见解来看,他简直是个笨蛋。
“可是我不是来哇啦哇啦地谈哲学的,”克拉斯接着说。“我想问你一声,你到底肯不肯在这桩买卖上投一千块钱?”
“不肯,我到底没这么笨吧,”马丁回答。“可是我要告诉你,我打算怎么做。你让我度过了我一辈子最精彩的一晚。你给了我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我如今有了钱,钱对我算不上什么了。我愿意把一千块钱交给你,那是我不放在眼里的,来报答你给我的那一晚,那才是无价之宝。你需要这笔钱。我钱可多得用不掉。你要钱。你为了钱来找我。根本用不着用计策来骗我拿出钱来。拿去好啦。”
克拉斯一点也不显得惊奇。他把支票折好,藏在口袋里。
“照这价钱算起来,我真想跟你签个合同,让你过好多这一类的夜晚,”他说。
“来不及啦。”马丁摇摇头。“那一晚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晚。我当时简直是进了天堂。我知道,对你说来,那是家常便饭。对我可是另一回事。我永远不可能再达到这样高的生活境界了。我跟哲学一刀两断了。我永远不想再听半句关于哲学的话了。”
“这是我有生以来靠了我的哲学挣到的第一笔钱,”克拉斯在门口站住了,说。“可是市场马上就垮啦。”
有一天,马丁在街上碰到摩斯太太坐车经过,她朝他笑笑,点点头。他也回她一笑,把帽子抬了一抬。这件事没有给他什么感触。要是发生在一个月以前,这也许会叫他起反感,要不,叫他纳闷,叫他不由得揣摩她当时的心情。如今可一点刺激也没有,他想也不再去想一下。一转眼,他就把它忘了。他忘了它,就像他一走过中央银行大楼或者市政厅,就把它们给忘了一样。然而他的头脑却异乎寻常地活跃。他的思想尽绕着圈儿打转。这圈儿的中心是“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它像条千年不死的蛆虫般咬啮着他的脑髓。他早上醒过来就想到它。晚上睡梦里,它还是折磨着他。凡是四下生活里发生的事,一通过他的五官,就马上跟“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联系起来。他循着冷酷无情的逻辑途径推理,得出结论,自己是个无名小卒,是一无是处的。那个流氓马特·伊登,和那个水手马特·伊登曾经存在过,是过去的他;可是那位名作家马丁·伊登,却并不存在。名作家马丁·伊登不过是大众头脑里升起的一个幻象,由大众的幻想把它塞进流氓兼水手马特·伊登的肉身。可是这骗不了他。他又不是什么太阳的神明,需要大众来顶礼膜拜,用饭食供奉。他明白不是这么回事。
他看杂志上关于他自己的文章,仔细阅读上面刊出的关于他的写照,看得他觉得无法把这些写照跟他本人联系起来。据说他曾经痛快地生活、恋爱;他一向放荡不羁,在生活里容忍种种由于意志薄弱而造成的弱点;他当过水手,在异国漫游,在过去聚众打架的日子里,带过自己的一帮人。他起初一看到公共图书馆里成千上万本书,给吓得目瞪口呆,后来懂得了看书的门径,掌握了书上的知识;他用功到深更半夜,带了一个马刺上床,自己写了不少书。可是有一点不对头,他没有那么大的胃口,需要大众这么接二连三地请他吃饭。
杂志上还有些话叫他觉得好笑。每本杂志都自称是它发现他的。《沃伦氏月刊》寄给定户的广告上说,该月刊一向致力发掘新作家,别的不说,它把马丁·伊登介绍给了广大的读者。《白鼠》说他是它发现的;《北方评论》和《麦金托许氏杂志》也这么说,直到《环球》得意洋洋地翻出过期杂志的合订本来,那些被弄得支离破碎的《海洋抒情诗》就给埋没在这上面,它们才哑口无言。《少年与时代》避掉了债,又复刊了,如今也说他最早是它发现的,这些话可只有庄稼人的子弟才看得到。《横贯大陆月刊》大模大样、振振有词地讲它第一个发现马丁·伊登的经过,《大黄蜂》就拿出《仙女与珍珠》来,跟它激烈地争辩。在这一片嚷嚷声中,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那不大响亮的声音被淹没了。再说,这家出版社没有自己的杂志,没法说得响亮。
报纸上计算着马丁的版税收入。有几家杂志给过他优厚的稿酬,这种消息不知怎的泄漏了出去,于是奥克兰的牧师们都亲热地来拜访他,他收到的信件里也多的是同行寄来的借钱信。可是最糟糕的还得数娘儿们。他的相片被登在报上,散布很广,有些特派作家特别渲染他那张壮实的紫膛色的脸,脸上的伤疤,结实的肩膀,清澈、宁静的眼睛,和苦行者的那种微微凹陷的腮帮。他这会儿想起了自己那无法无天的青少年时期,不禁微笑起来。跟娘儿们在一起时,他时常会留意到,不定会有个把女人在对他打量、品评,挑中了他。他暗自好笑。他想起了勃力森登的警告,又是一笑。娘儿们绝对毁不了他,这一点至少是肯定的。他早过了这个阶段啦。
有一回,他陪丽茜走到夜校去,她看见有一个衣着讲究、面目姣好的资产阶级的女子朝他望了一眼。这一眼望得时间太长了一点儿,神色太热烈了一点儿。丽茜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气愤得身子僵了一僵。马丁发觉了,还发觉了个中的原由,就跟她说,这种事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他一点儿也不在意。
“你应该在意才对,”她回答,眼睛里冒着火。“你病了。毛病就在这里。”
“一辈子没这么健康过。我的体重比过去最重的时候还多五磅呢。”
“病的可不是你的身子,是你的头脑。你这架思想机器出了毛病。这连我也看得出来了,而我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人呢。”
他跟她并着肩儿走,只顾沉思着。
“只要你能复元,叫我牺牲任何东西都情愿,”她凭着冲动,脱口而出地说。“像你这样一个男子汉,有女人朝你这样看,应该在意才对。现在这样子是不正常的。拿女人腔的男人来说,这样子是无所谓的。可是你生来就不是这种人。说真心话,要是有个跟你匹配的女人来叫你在意,我高兴都来不及呢。”
他把丽茜送到了夜校,就回都城饭店去。
他一走进自己的房间,就倒在一把莫里斯安乐椅里,坐在那儿,眼睁睁地直望着前面。他并不打盹。他也不在思索。他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每隔一会儿,有些记忆中的场景不招自来地出现在他眼睑里边,五色缤纷、光彩夺目。他看着这些场景,可是简直不觉得它们的存在——好像这些场景是梦境似的。然而他没有睡着。有一回,他打起精神来,看了看表。还只有八点钟呢。他无事可做,上床又太早。跟着,他脑子里又是一片空白,那些场景又在他眼睑里边一忽儿出现,一忽儿消失了。这些场景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总是一簇簇树叶和灌木似的树枝,有热辣辣的阳光从枝叶间穿过。
一声叩门声使他惊醒过来。他没有睡着,脑子里立刻从这声叩门声联想到一份电报、一封信,要不,说不定是有个仆人从洗衣作送干净衣裳来。他一边想起乔埃,感到纳闷,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一边说了一声:“进来。”
他还在想着乔埃,没有朝门掉过头去。他听见门轻轻关上了。静寂了好半天。他忘了刚才有人敲过一下门,还是茫茫然地冲着前面望,这会儿,忽听得一声女人的抽噎。这声抽噎很急促,是不由自主地发出而又硬抑制住的——他一边这么感觉,一边掉过头来。一眨眼工夫,他站起身来了。
“罗丝!”他又惊奇又着慌地说。
她脸色惨白,神情紧张。她就站在门口,一只手按在门上,支持着身子,还有一只手垂在身旁。她怪可怜地朝他伸出双手,朝他迎上前来。他握住她的手,把她领到莫里斯安乐椅边,觉得她的手冷得厉害。他拖了把椅子过来,坐在宽阔的把手上。他慌张得说不出话来。在他心目中,自己跟罗丝的那段恋爱已经告一段落,一了百了啦。他这时的感觉,真好像雪莱温泉馆的洗衣作一下子闯进了都城饭店,手边正有整整一个星期的脏东西,要他就动手洗涤。他几次想开口讲话,可总是讲不出口。
“谁也不知道我到这儿来,”罗丝有气无力地说,笑得怪恳切的。
“你说些什么?”他问。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吃了一惊。
她再说了一遍。
“喔,”他说罢,就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好说了。
“我看见你走进来的,我等了几分钟。”
“喔,”他又是一声。
他一辈子从没这样为难得说不出话来过。说实在的,他头脑里什么念头也没有。他感到又迟钝又尴尬,可就是要他的命也想不出什么话好说。如果闯进来的不是罗丝,而真的是雪莱温泉馆的洗衣作,那倒要好办些。他可以卷起袖子,马上动手干活。
“过后你就来了,”他总算说出了口。
她点点头,脸上微微带点儿调皮的神情,伸手解开脖子上的围巾。
“我起先在马路对面看见你的,当时你跟那姑娘在一起。”
“是啊,”他简短地说。“我送她上夜校去。”
“说吧,你看见我难道不高兴吗?”又静默了一阵,她才说。
“高兴,高兴,”他慌忙说。“可是你上这儿来,不太冒失吗?”
“我溜进来的。谁也不知道我到这儿来。我想看你呢。我来跟你说我当初真是太傻了。我来看你,因为我再忍不下去了,因为我的心驱使我来,因为——因为我实在想来呀。”
她从椅子里站起来,走上前来,走到他跟前。她把一只手搭在他肩上,急促地喘着气,跟着投身在他怀抱里。因为他宽宏大量,平易近人,不愿意伤人的感情,又明白拒绝她这次献身,就等于给一个女人最重大的伤害,他才伸出胳膊抱住她,把她紧紧搂住。可是这拥抱是冷冰冰的,只有接触,没有抚爱。她投进了他的怀抱,他抱住了她,就这么回事。她紧紧地挨在他身上,跟着,换了一个姿势,偷偷地举起双手,搁在他的脖子上。可是手摸上去,他的肌肤并不像一团烈火,他呢,感到既尴尬,又不舒服。
“你怎么抖得这样厉害?”他问。“着了凉?要我生炉子吗?”
他动了一下,想脱身出来,可是她反而偎得更紧,剧烈地打着哆嗦。
“仅仅是神经紧张的关系,”她说,牙齿直打战。“我一会儿就能安下神来。瞧,我不是已经好些了吗!”
她慢慢地不再哆嗦了。他还是搂住了她,心里可不再想不通了。他如今可明白她的来意了。
“我妈当初要我嫁给查利·哈泼哥德,”她开口说。
“查利·哈泼哥德,就是那个老是满口陈词滥调的家伙吗?”马丁嘀咕道。他接着加上一句,“我看,你妈如今可要你嫁给我了。”
他并不把这句话当问句来说。他拿它当作一个肯定的事实来讲,于是他的版税数字一行行地在他眼前跳起舞来。
“她不会反对,这我知道,”罗丝说。
“她以为我很够资格吗?”
罗丝点点头。
“可是拿眼前的我,跟她解除我们婚约时的我来比较,一点儿也不更够资格呀,”他若有所思地说。“我什么也没有变。我还是过去的那个马丁·伊登,虽然说起来反而比从前差了一点儿——我现在抽烟了。你难道闻不出来?”
她不回答,只张开了手,按在他嘴唇上,和蔼可亲而开玩笑似的按着,巴望结果跟从前一样,他会吻她的指头。可是马丁的嘴唇一点亲热的反应也没有。他直等她拿开了手指,才说下去。
“我没有变。我没有找到工作。我眼前也不在找。这还不算,我今后也不想找。我还是相信赫勃特·斯宾塞是个崇高的伟人,而勃朗特法官十十足足是头蠢驴。不久以前,我跟他吃过饭,因此我才不会弄错呢。”
“可是父亲请你,你就不来,”她责备道。
“原来这回事你也知道?谁打发他来的?是你母亲吗?”
她不作声了。
“那真是她打发他来的。我原就这么想。我看这回她打发你来了。”
“谁也不知道我到这儿来,”她不服气地说。“你以为我母亲会允许我来吗?”
“她会允许你嫁给我,这是没问题的。”
她尖叫起来。“啊,马丁,别这么狠心吧。你一次也没亲过我呢。你真跟石头一样冷酷无情。想想看,我放胆干下了什么事。”她打了一个寒噤,四下望望,然而她这眼光里一半是诧异的神色。“想想看,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为你死也情愿!我为你死也情愿!”——丽茜的话在他耳朵里震响着。
“那你为什么当初不放胆干呢?”他冷酷地问。“想当初,我没有工作,我饿着肚子,可是跟如今一模一样,也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艺术家,这么一个马丁·伊登,那时候,你为什么不放胆干呢?好多天来,我一直对自己提出这个问题——这也不仅仅就你一个人来说,而是就大家对待我的态度来说。你知道,我没有变,然而我一下子表面上身价十倍了,使我不由得时常对自己肯定地说,我真的变了。我现在包在骨头上的肉还是过去的那些,还是那十个手指、十个脚趾。我还是老样子。我没有增添什么新的力量,也没有养成什么新的美德。我的头脑还是过去的那个。我关于文学或者哲学,连半点新的结论也没有概括出来。我现在本身的价值,跟过去谁也看不起我的时候不相上下。叫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如今大家都看得起我了。他们看得起的明明不是我的本身,因为我还是他们过去看不起的那个人呀。这么说,他们看得起我,准是为了什么别的原因,为了什么别的我身外的东西,为了什么别的不是‘我’的东西!要我告诉你这样别的东西是什么吗?那就是我得到的声名。这声名不是‘我’呀。它只存在于别人的心目中。再说,还有我已经挣到的钱和正在挣来的钱。可是这些钱也不是‘我’呀。这些钱存在银行里,有的还在汤姆、狄克和哈莱①的口袋里。你如今看得起我了,可也是为了这个,为了声名和钱吗?”
①喻指一般人,等于我们所说的“张三李四”。
“你的话真叫我心碎,”她抽抽搭搭地说。“你明知道我爱着你,明知道我因为爱着你,才到这儿来看你。”
“我看你没有听懂我的意思,”他温和地说。“我是说: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为什么你现在对我的爱,比当初你软弱得拒绝我时的爱,要强得多呢?”
“忘了过去,原谅我吧,”她热情地嚷道。“我始终爱着你呢,别忘了这一点。我如今不是在这儿,在你怀里吗!”
“我怕我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紧盯着天平看,想称称你的爱有多少分量,弄弄明白这种爱到底是什么性质的。”
她挣出了他的怀抱,坐得笔直,对他仔细打量了好半晌。她刚想开口,又迟疑起来,不想说了。
“你知道,我是这样看的,”他就说下去。“过去,我跟现在完全一模一样,可是除了我自己同阶级的人以外,就好像谁也不喜欢我。当初,我那些作品已经全写好了,可是看过原稿的人,就好像谁也不喜欢它们。说真的,正因为我写了那些东西,他们就好像反而更不喜欢我了。我写了那些东西,就好像干下了什么——说得最好听吧,什么贬低我自己身份的事似的。‘找份工作吧,’每个人都这么说。”
她做了个不以为然的手势。
“唔,不错,”他说,“除了你,你跟我说的是,找个‘职位’。跟我写的不少东西一样,那个平常的词儿,‘工作’,也叫你起反感。它叫你听着不舒服。可是相信我吧,当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劝我找‘工作’做,就像他们会劝一个坏人弃邪归正一样,这时候,这个词儿也同样叫我听着不舒服。话说回来,我写的东西出版了,得到了读者的欢迎,这就使你的爱本质上起了变化。你当初不愿嫁给马丁·伊登,那时候他的作品已经全完工了。你对他的爱不够强,不能使你嫁给他。可是如今你的爱却够强了,因此我不免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份爱的力量的源泉是我出版的书籍和读者的欢迎。拿你来说,我不提版税的问题,尽管我相信,你母亲和父亲肯回心转意,版税起了极大的作用。不用说啦,这一切对我全是不痛快的。可是最糟的是,这一来使我对爱,对神圣的爱发生怀疑了。难道爱竟然这么庸俗,必须用出版的书籍和读者的欢迎来培育吗?看上去真好像是这么回事。我坐着,尽想着这一点,直想得头脑发晕。”
“可怜而又可爱的头脑呀。”她伸出手来,用指头抚慰地理他的头发。“头脑别再发晕吧。我们现在来重温旧梦吧。我始终爱着你呢。我明白,自己当初太软弱了,听从了我妈妈的话。我实在不应该那么做。可是我时常听你用宽大为怀的口气讲,人总免不了会犯错误,有缺点。对我也宽大点儿吧。我过去做错了。原谅我吧。”
“嘿,我原谅你,”他不耐烦地说。“当你碰到实在没有什么可原谅的时候,原谅人家是再容易不过的。你做的事,没有一桩需要我来原谅的。人总是凭着自己的观点行事的,要他不这样干是办不到的。这就像要我请你原谅我没有去找份工作做一样地办不到。”
“我当初是一片好意,”她不服地说。“这你也明白。我不可能一方面爱着你,一方面对你却不怀好意。”
“说得对;可是就凭你的好意,你也可能毁了我。
“啊,不错,”他看她想提出抗议,抢在她前面说。“你可能毁了我的写作和我的事业。我是天生必须走现实主义道路的,可是资产阶级精神和现实主义是敌对的。资产阶级全是胆小鬼。他们害怕生活。而你呢,却千方百计地要叫我也害怕生活。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你希望把我塞进一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生活的框框里,在那里,生活里的种种价值全是架空、虚伪而庸俗的。”他感到她不服气地动弹了一下。“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是建筑在庸俗的基础上的——我得承认,庸俗得无以复加。我刚才说过,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用你的阶级思想、阶级价值和阶级偏见来把我改造成为你自己阶级的一员。”他伤心地摇摇头。“即使事到如今,你还是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话。你从我话里听出的意思,并不是我拚命要表达的本意。我说的话对你说来,全是荒诞不经的。然而对我说来,却是活生生而实实在在的。你至多觉得有点儿想不通,感到有点儿好笑,这个粗小子,从深渊的泥浆里爬了出来,竟然对你的阶级批评一通,说它庸俗呢。”
她疲惫无力地把头靠在他肩上,神经一阵阵紧张,弄得身子直发抖。他等了一会儿,看她还是不开口,就再讲下去。
“如今你可要重温旧梦了。你希望我们结婚。你要我了。可是,听好——如果我的书不受人欢迎,那我仍然会还是现在这副模样!而你呢,也还是不会来找我。完全因为这些天杀的书——”
“别诅咒,”她打断了他的话。
她这一声责备的话叫他吃了一惊。他突然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
“嘿,对啦,”他说,“在这紧要关头,眼看你的终身幸福在此一举了,你可还是老一套,害怕生活——害怕生活,害怕一声痛快的诅咒。”
她被他的话一刺,才恍然大悟,自己那句话说得真幼稚,然而还是以为他把它过分夸大了,因此大不高兴。他们好半天默默无言地坐着,她绝望地思量着,他呢,默想着自己那份逝去了的恋情。他如今才明白,自己没有真正爱过她。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
她突然开口了。
“我明白你说的话多半是对的。我一向害怕生活。我过去爱你爱得不够深。我后来才懂得怎样更深地爱人。我如今爱现在的你,爱过去的你,甚至还爱你改变的过程。我爱你本人和你所谓的我的阶级两者之间不同的地方,爱你的那套看法,那是我不理解的,可是我知道,我就会理解的。我要全心全意地想法理解。连你抽烟、你诅咒的习惯——这也是你的一部分,因此我也要爱它们。我还可以学呢。就在刚才那十分钟里,我已经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敢于到这儿来,就证明我已经学到了些什么。啊,马丁!——”
她抽噎起来,紧紧地挨在他身上。
这一回,他才用胳膊温柔、亲切地搂住她,她高兴地动了一下,脸有喜色地领他的情。
“太迟啦,”他说。他想起了丽茜的话来。“我是个病人——啊,病的可不是我的身子,是我的心灵、我的头脑。我好像已经丧失了一切价值观念。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如果你几个月以前就像这样,事情就会不同。如今可太迟啦。”
“如今还不太迟,”她嚷道。“我要做给你看。我要证明给你看,我的爱情成长了,它对我说来,要比我的阶级和我最心爱的一切都来得伟大。凡是资产阶级最心爱的一切,我都要不放在眼里。我不再害怕生活了。我要离开我的父亲和母亲,让我的朋友们拿我的名字当笑柄好啦。我就在此时此地献身于你,不结婚就同居也可以,因为跟你待在一起,就叫我感到骄傲、乐意。如果说我曾经背叛过爱情,那我如今可要为了爱情,背叛使我过去干下背叛行为的一切。”
她站在他面前,眼睛亮闪闪的。
“我等待着,马丁,”她悄没声儿地说,“等待着你来接受我。对我看呀。”
他看着她,心想,这真了不起。她自己补偿了过去的一切欠缺的地方,到底站起来了,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摆脱了资产阶级习俗的铁的桎梏。真是了不起,出色非凡,不顾一切。可是话说回来,他自己怎么啦?她这一着并没给他刺激,也没有打动他的心。觉得了不起而出色非凡的,只是他的理智。这一刻,应该热情如火,他却反而冷静地衡量着她。他心里一点儿也没波动。他感觉不到一点儿对她的欲望。他又想起了丽茜的话来。
“我病了,病得很重,”他打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说。“直到眼前,我才明白自己的病重到什么程度。我身子里失去了什么。我一向并不害怕生活,可是从来想不到会对生活感到餍足。我已经尝够了生活中的一切,使我对什么东西都没有欲望了。要是还有的话,我现在就会要你了。你看我的病重到什么程度。”
他把脑袋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好像一个在哭的孩子,透过瞳孔上蒙着的一层泪水,迷迷糊糊地望着太阳光,一时忘了自己的悲哀,马丁看见自己眼睑里出现一丛丛草木,有热辣辣的阳光光辉灿烂地从枝叶间穿过,也不禁忘了自己的病、眼前的罗丝和一切。这堆绿色的树叶,可并不使人感到平静。阳光太强烈、太耀眼了。这阳光使人看得眼睛发痛,然而他还是看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门把手咔哒一响,使他清醒过来,只见罗丝站在门边。
“我怎样出去呀?”她问,眼泪汪汪的。“我有点怕。”
“啊,真对不起,”他嚷道,一边跳起身来。“你知道,我头脑失常了。我忘了你在这儿。”他伸手摸摸头。“你知道,我不大正常。我送你回去。我们可以从仆人进出的地方走。不会碰到人的。把面纱拉下,就没事了。”
她紧挽着他的胳膊,穿过灯光黯淡的走道,走下狭窄的楼梯。
他们一走上人行道,她就想放掉他的胳膊,一边说:“现在不妨事了。”
“不,不,我送你回去,”他答道。
“不,请不要送了,”她不同意。“没有必要。”
她又想把手拿开去。他一时感到奇怪。她这会儿一脱离险境,却反而害怕起来啦。她简直慌得不行,只想摆脱他。他想不通这是什么道理,以为是她神经太紧张的关系。他就拖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缩回去,陪她一起走。这段马路走了还只一半,他看见有个穿着件长大衣的人,闪进一个门洞子里去。他乘走过的时候,朝里瞥了一眼,尽管高高的领子翻起着,他看清那人正是罗丝的弟弟诺曼。
罗丝和马丁一路走着,都不大开口。她惊慌得目瞪口呆。他呢,冷淡得很。有一回,他提起要出门,回南海去,还有一回,她请求他原谅她这回来找他。别的话可没有啦。到了她家门口,两人分手,遵照一般礼节办事。他们握握手,道了再见,他抬了抬帽子。门关上了,他点上一支香烟,就转身回旅馆去。他走到刚才看见诺曼闪进去的那个门洞子前,站住了,带着沉思的心情朝里望。
“她骗了我,”他说出声来。“她要我相信她冒了天大的险,可是明知道那个送她来的弟弟等着陪她回去呢。”他放声大笑了。“呸,这批资产阶级!我不名一文的时候,我连跟他姐姐一起出去也不配。等我有了银行存款,他可把她送上门来啦。”
他转身正想继续赶路,有个朝同一方向在走的流浪汉,跟在他背后问他讨钱。
那人说的是:“嗨,先生,给我两毛五去找个地方过夜,行吗?”
使马丁转过身来的是这人的声音。一转眼,他跟乔埃握起手来。
“你可记得那回我们在雪莱温泉馆分手的事吗?”对方说。“我当时就说我们准会再见面的。我打心坎里知道会这样。如今咱们不是见面了吗?”
“你神气挺好,”马丁赞美道,“你还胖了些呢。”
“那当然啦。”乔埃脸上喜气洋洋的。“直到我过了流浪生活,我才明白真正的生活是什么。我重了三十磅,身子一直呱呱叫。是啊,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干活干得筋疲力尽。流浪生活实在跟我对劲。”
“可是你还是要找个地方过夜,”马丁责怪道,“今儿晚上又冷。”
“呃?找地方过夜吗?”乔埃刷的把手伸进裤袋,掏出一大把零钱来。
“这可比干苦活来得强,”他得意地说。“你看上去很神气;所以我才敲你一记。”
马丁笑起来,把钱给了他。
“凭这些你就可以大醉好几回,”他暗示道。
乔埃把钱放进口袋。
“我不再喝酒了,”他说。“我可不想喝个烂醉了,不过,除非我自己不想喝,一喝起来可什么也阻挡不了我。跟你分手到现在,我只醉过一回,那也是桩意外,因为是空肚子喝的。我像畜生般干活,我就像畜生般喝。我像人那样生活,我就像人那样喝——有时候兴致来了,就喝它一杯,这就是了。”
马丁跟他约定明天再见,就上旅馆去了。他上账房间弯了一弯,去打听船期。马利波萨号五天后开往塔希提。
“明天打电话去,给我定一间房舱,”他对那茶房说。“不要舱面上的,要下面的,迎风的一面——左舷,别弄错,要左舷。你还是写下来的好。”
他一进房,就上了床,像孩子般安安静静地入睡了。今晚发生的事都没有给他什么深刻的印象。他的头脑死去了,接受不了什么印象。他跟乔埃会面时的热情,也是再短暂不过的。一转眼,他就觉得面前的这个过去的洗衣匠十分讨厌,又觉得不得不讲话,真是麻烦。再隔五天,他就要搭船上心爱的南海去,这他也觉得无所谓。因此他闭上了眼睛,正常而舒服地一觉睡了八个钟点。他睡得很安宁。他没有翻过一次身,也没有做梦。睡眠在他就等于忘了一切,每天醒过来,他总感到遗憾。生活叫他烦恼、厌倦,时间是个讨厌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