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星期过去了。马丁的钱花光了,而出版商的支票还是跟以往一样地杳无踪影。他那些重要的稿件全给退了回来,又全给寄了出去,他的卖钱作品也同样不走运。他的“小厨房”里不再点缀着形形色色的食品了。在这患难关头,只剩下了半袋大米和几磅杏干,于是一连五天,他三餐都是大米饭和炖杏子。跟着,他着手赊账了。马丁对那个葡萄牙食品商过去一向是付现钱的,等到他挂的账达到三块八毛五之多时,食品商叫停了。
“你该放明白些,”食品商说,“你不去找活儿干,俺就得赔钱。”
马丁什么也答不上来。没法解释呀。赊账给一个懒得不肯干活的、年轻力壮的工人阶级的小伙子,可不是上算的生意经。
“你一找到活儿,俺就让你拿伙食,”食品商安马丁的心说。“没活儿,就没伙食。这是生意经呀。”跟着,要表明这完全是做生意的远见,可不是对他有偏见:“俺请客喝杯酒——还是好朋友嘛。”
马丁就大大方方地喝了酒,表明他跟这掌柜的还是好朋友,随后,没吃晚饭就上了床。
马丁买蔬菜的那家水果店,是由一个美国人经营的,他的生意经比较差,竟让马丁欠了五块钱才停。那个面包房掌柜只肯让他欠两块钱,肉店掌柜四块钱。马丁把这些欠款加起来一算,发现自己一股脑儿欠了十四块八毛五。打字机的租费又得付了,可是他估计这方面还可以赊两个月,那就是八块钱。等这两个月一过,他就什么地方都赊不着账啦。
从水果店最末一次赊来的东西是一袋土豆,因此整整一个星期,他吃的是土豆,光是土豆,每天吃上三回。偶尔有几回在罗丝家吃晚饭,使他身子里多少保持了元气,虽然,他眼看面前摊着那么许多吃的东西,食欲为之大增,却不得不吃完了自己的一份后不再要,这是够叫人心痒难熬的。有时候,尽管心里实在觉得不好意思,他还是在吃饭的时候闯到他姐姐家去,放胆大吃特吃——比在摩斯家饭桌上吃得多。
他每天写作,邮差也每天递给他退稿。他没有钱买邮票,因此稿子在桌子下积成了一堆。有一回,他一连四十个钟点没吃上东西。他不能指望上罗丝家去吃一顿,因为她上圣拉斐尔①去了,预备待两个星期才回来;再说,正因为不好意思,他也不能上他姐姐家去。这些不幸还不算,当天下午邮差来的时候,递给他五份退稿。于是,马丁穿着大衣上奥克兰去,回来时身上大衣没了,口袋里可有五块洋钱在丁丁当当地响。他还了那四个生意人每人一块钱的欠账,就在自己“厨房”里煎洋葱牛排,煮咖啡,并炖了一大锅梅脯。吃罢了饭,他在当写字台用的桌子边坐下,午夜不到,就完成了一篇论文,题目是《高利贷的尊严》。他把它打好,就朝桌子下面一扔,因为那五块钱已经一个子儿也不剩,不能买邮票啦。
①圣拉斐尔,位于旧金山北,旧金山湾西北端。
后来,他把手表给当了,再后来,自行车也给当了。他把每份稿件又贴上了邮票,寄出去,这一来,用来买食品的钱就少了。他对自己的那些卖钱作品感到失望。谁也不想要。他把这些东西跟在报纸、周刊和低级杂志上看到的作比较,认为自己的比一般的要来得好,好得多,可就是没人要。后来,他发现多半报纸都刊载好些所谓的“铅版稿件”,他就找出了那家提供这种材料的供应社的通讯处。可是他寄去的作品都给退了回来,附着一张铅印的退稿单,通知他所有需用的稿件全由编辑部人员供给。
他在一份大规模的少年杂志上看到一整栏一整栏的奇闻轶事。机会来啦。可是他寄去的短文都给退了回来,尽管试了一次又一次,还是一篇也插不进。后来(那是后话,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发现那批副编辑和助理编辑自己投这种短文来贴补薪水的不足。那些滑稽周刊把他写的笑话和打油诗退回给他,他为大杂志写的轻松的社交诗也没有着落。还有就是报纸上的那种短篇小说了。他明白自己可以写些比刊载出来的更好的作品。他设法弄到了两家“报纸稿件供应社”的通讯处,源源不绝地把短篇小说寄去。等到写了二十篇,还是一篇也插不进,他才停手。然而,他一天天地看着日报和周刊上的短篇小说,看了许许多多,觉得其中没有一篇及得上他自己的。他失望极了,得出结论:他什么判断力也没有,他被自己的作品迷住了,他是个自骗自的冒牌作家。
那台毫无人性的编辑机器跟以往一样滑溜地运转着。他把回件邮票跟稿件一起放在信封里,把它投进邮筒,三个星期到一个月后,邮差走上台阶,把稿件递给他。没有问题,在收信的那一端并没有什么有生命、有体温的编辑。那全是一套轮子、齿轮和注油器②——一台自动控制的灵巧机器。他失望到这步田地。竟然怀疑编辑到底存在不存在了。他从没看到过什么迹象,可以证明有一个编辑存在,再说,因为他所有的稿件被退回时从没附着半句意见,那看来似乎可能编辑只是办公室小厮、排字工人和印刷工人所捏造出来并竭力宣传的虚构人物吧。
②注油器,机器上的一个零件,其功用为供给轴承以润滑剂。
他跟罗丝待在一起的那些钟点是他唯一快活的时候,说起来可也不是每分每秒都快活的。他老是被一种叫人苦恼的不安情绪所折磨着,这种情绪比他没有得到她的爱情时更叫人心痒难熬;因为,虽然他如今得到了她的爱情,但是得到她本人的希望却还是那么渺茫。他要求她等上两年;时光跑得飞快,他却一事无成。再说,他老是记着这一点:她不赞成他在干的事。她没有直截了当地这么说。然而她转弯抹角地使他知道,就像她亲口说出来一样的明白、肯定。她并不感到愤慨,而只是不赞成罢了;虽然,换了别的心地没那么善良的女人,怕会感到愤慨,她呢,却至多感到失望罢了。她失望的原因是,她着手塑造的这个男人竟然不肯听人塑造。她起先发现他是相当肯听人任意塑造的素材,后来,他可变得愈来愈倔强,不肯让她照她父亲或者勃特勒先生的形象来塑造了。
他的伟大和坚强的品质,她都看不见,或者更糟的是,她全看走了眼。这个男人是十分肯听人任意塑造的,因此他在人生的任何角落里都可以生活,但她却以为他任性而执拗得厉害,因为她没法把他塑造得使他肯生活在她那个角落里,实在她也只熟悉这一个角落。她无法了解他那奔放的思想,因此,每逢他的想法使她摸不清头脑时,她就认为他古怪。对别人的想法,她就从来不会摸不清头脑。她始终能了解她父亲和母亲、她弟弟们和奥尔奈;因此,她不了解马丁的时候,就认为毛病准出在他身上。思想褊狭的人妄想当多方面的人的导师,总免不了会发生这种悲剧。
“你崇拜正统思想,”有一回,他们谈论普莱普斯和范德尔瓦特时,他对她说。“我承认,拿他们当权威来引用,他们是再出色不过的——美国的两位头儿脑儿的文艺批评家。我国的每个教师都把范德尔瓦特尊崇为美国批评界的老前辈。可是我读过他写的东西,我以为那真是头脑空洞的人的十全十美的杰作。是啊,他大不了是个言语无味的老冬烘,多亏葛莱特·伯吉斯③想得出这么说。普莱普斯呢,也不见得高明多少。就拿他的《毒芹》来说吧,写得可真是漂亮。连一个逗号用得不对头的都没有;讲到格调——啊!——那真是崇高,太崇高啦。他是美国稿酬最高的批评家。可是,苍天在上,他压根儿算不上什么批评家。英国人写的批评文章要好得多呢。
③葛莱特·伯吉斯(1866—1951),美国幽默作家,曾于1907年发表一部题为《你可是个老冬烘?》的讽刺作品。
“可是问题是,他们唱着迎合大众的论调,他们唱得那么漂亮、那么循规蹈矩而踌躇满志。他们写的书评叫我想起英国人的星期日④。他们是大众的传声筒。他们支持你那些英语教授,你那些英语教授也支持他们。他们脑瓜里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独特见解。他们只懂得正统思想——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正统。他们脑筋迟钝,正统思想很容易在他们脑瓜上打上烙印,就像酿酒厂的招牌给印在一只啤酒瓶上一般容易。他们的功用正是抓住所有进大学的青年,把他们头脑里可能有的那一丁点儿独特见解清除干净,然后打上正统思想的烙印。”
④英国一般虔诚的基督徒,星期日不跑娱乐场所,因此此处借喻那些书评的枯燥乏味。
“我以为,”她回答,“我这样拥护正统思想,比你这样像个南海小岛上的打破偶像的野人般到处撒野,总要更接近一点真理吧。”
“打破偶像的工作是那批传教士干的,”他笑了。“不幸的是,传教士全在国外的异教徒中间传教,弄得国内一个都不剩,没人来打破这对古老的偶像,范德尔瓦特先生和普莱普斯先生了。”
“还有那班大学教授呢,”她加上一句。
他断然有力地摇摇头。“不,理科教授可以存在下去。他们实在是了不起的。可是把十分之九的英语教授——那批目光短浅、像鹦鹉般学舌的小人的头脑给打破,才是桩好事呢!”
这段话对教授们未免太苛刻了,而在罗丝看来,这简直是亵渎。她情不自禁地把那班干净整洁、学问渊博、衣着称身、讲起话来声调抑扬有致、吐露着教养和文化气息的教授跟这个简直难以形容的小伙子放在一起衡量,这个小伙子,不知怎么着,她可爱着,他的衣服永远不会称他的身,他的结实的肌肉说明历经艰辛的劳累,他讲起话来愈讲愈激动,不肯心平气和地说,偏要出口骂人,不肯冷静沉着地讲,偏要大动肝火。他们至少挣着可观的薪水,又是——是啊,她不得不正视这事实——又是上等人;他呢,可一个子儿也挣不上,跟他们是两路人。
她不去估量马丁所说的话,也不根据这些话来判断他的论点到底对不对。她以为他的论点是错误的,这一结论是把外在的因素作比较而得出的——不错,她这是不自觉地进行的。他们,那班教授的文学见地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是成功者。马丁的文学见地是错误的,因为他卖不掉自己的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们“干得成功”,他可做不到。再说,他不多久前还站在这间起居室里,脸红耳赤、手足无措,被人作介绍时慌忙答礼,忐忑不安地望着周围的小摆设,生怕自己那一摇一摆的肩膀会把它们给碰个粉碎,问起史文朋死了多久,并且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他读过《登峰造极》和《生之礼赞》——他这样一个人会是正确的,那才好像讲不通呢。
罗丝无意中自己证实了他的看法:她崇拜正统思想。马丁了解她的思想活动,可是不愿追究下去。他爱她,可不是因为她对普莱普斯、范德尔瓦特和那班英语教授抱着好感,他还认识到,愈来愈肯定地认识到,他自己脑海里有些知识的领域和园地,是她永远不会了解,也根本不知道存在的。
她以为,他对音乐的看法是不可理喻的,关于歌剧呢,那是非但不可理喻,简直是有意跟人抬杠了。
“你觉得怎么样?”有一晚,在看了歌剧回家的路上,她问他说。他整整一个月严格节约了伙食,那晚才能请她去看歌剧。她想等他开口谈这歌剧,他可不讲,但她自己被刚才所耳闻目睹的一切弄得心情还是万分激动,就问了上面那句话。
“我喜欢那支序曲,”他回答。“真出色。”
“不错,可是那歌剧本身怎么样?”
“那也很出色;那是说,乐队很出色,话说回来,要是那些跳娃娃肯不做声,或者干脆跑下台去,我会觉得更满意的。”
罗丝大惊失色。
“难道你是指台特拉兰尼或者巴利洛吗?”她问。
“他们一起都在内——全班人马。”
“可是他们全是伟大的艺人呀,”她抗议道。
“尽管如此,他们的那一套不真实的滑稽表演还是把音乐给糟蹋了。”
“那难道你不喜欢巴利洛的嗓子吗?”罗丝问。“人家说,他仅次于卡鲁索⑤呢。”
⑤卡鲁索(1873—1921),意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剧演员,1903年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开始演出,至死声名不衰。
“我哪会不喜欢他,我还更加喜欢台特拉兰尼。她的嗓子真是美妙——至少我这么想。”
“那,那——”罗丝结结巴巴起来啦,“那我真不懂你的话了。你欣赏他们的嗓子,可是又说他们糟蹋了音乐。”
“正是这么回事。我巴不得听他们在音乐会上表演,并且更进一步,最好在乐队演奏的当儿他们别唱。我看哪,我真是个不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伟大的歌唱家不一定就是伟大的演员。听巴利洛用天使般的嗓子唱一段情歌,听台特拉兰尼也像个天使般跟他对唱,听他们这段对唱由一大阵十全十美、五光十色的音乐伴奏着——那才叫人心醉神迷,心醉神迷得不得了呢。这我不但承认。我还肯定这么说。可是,等到我看着他们——看着台特拉兰尼,她不穿鞋身高也达五英尺十英寸,体重一百九十磅,还看着巴利洛,他几乎还不到五英尺四英寸高,脸上油光光的,胸膛结实得活像个五短身材的铁匠,看着这一对,装腔作势,捧着胸脯,像疯人院里的狂人般把胳膊在空中乱挥——这全部效果就给破坏了;再说,要我把这一切当作一个苗条、美丽的公主和一个英俊、浪漫的年轻王子的爱情场面的忠实写照——啊,那我可做不到,就这么一句话。这是无聊的;这是荒谬的;这是不真实的。毛病就在这里。这是不真实的。世界上不见得会有人这样谈情说爱的吧。是啊,要是我用这种方式跟你谈情说爱,你不打我嘴巴才怪。”
“可是你错了,”罗丝抗议道。“每种艺术形式都有它的局限性。”(她拚命回想着在大学里听过的有次关于各种艺术的“传统手法”的讲座。)“拿绘画来讲,画幅上只有两个向度,然而画家的艺术使他在画幅上造成三个向度的错觉,这你可认为是正确的。再说,拿写作来讲,作家必须是无所不能的。作家对女主人公内心的念头的描写,你认为是完全合理的,然而,你明知道那女主人公转这些念头的时候,身边没有别人,作家和任何别的人都不可能听到她的自言自语。戏剧也是一样,雕刻、歌剧,任何艺术都一样。我们只得把有些没法调和的地方看作理所当然。”
“不错,这我明白,”马丁回答。“一切艺术都有它们的传统手法。”(罗丝听他说出这个名词来,不禁吃了一惊。好像他自己也念过大学,而不是在图书馆里杂乱无章地这本书看看,那本书翻翻,没什么真才实学。)“可是就算是传统手法吧,也必须是真实的。一棵棵树,画在扁平的硬纸上,竖在舞台的两边,我们就当它做一座树林子。这种传统手法是够逼真的。可是,话说回来,我们就不肯把一幕海景当做一座树林子。我们就是办不到。我们就是觉得看起来不对头。你也不肯,说得更确切一点,你也不该把今儿晚上这两个疯子的那一套叫嚷、扭摆和苦恼的折腾认为是叫人信服的爱情表演。”
“你难道自以为比所有的音乐鉴赏家都高明不成?”她抗议道。
“不,不,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不过想保持我个人的意见罢了。我刚才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了你,为了要解释,为什么对我说来,台特拉兰尼太太那笨重的跳跳蹦蹦的表演把乐队给糟蹋了。世界上的音乐鉴赏家也许全是对的。可是我是我,我不愿改变自己的看法来迎合全人类一致的意见。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我干脆就是不喜欢,一句话完了;天底下就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叫我学别人的样来喜欢一样东西,光因为我的同胞们多半喜欢它,或者假装喜欢它。关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问题,我不会赶时髦。”
“可是你知道,欣赏音乐是一个有关修养的问题,”罗丝据理力争道,“而歌剧呢,更加是修养问题。可能不可能——”
“我对歌剧没有修养吗?”他脱口而出地打断她的话说。
她点点头。
“正是这回事,”他同意道。“我可以为总算运气好,没有在小时候被它迷住。不然的话,今儿晚上我就会大掉其伤心泪,而那对宝贝的小花脸式的滑稽腔,也只会使他们的嗓子和那伴奏的音乐听上去更美。你说得对。这多半是个修养问题。我如今可年龄太大啦。我只要真实的东西,不真实干脆就不要。一个并不叫人信服的假象就显然是个骗人东西,当个儿矮小的巴利洛发起神经病来,把大阿福般的台特拉兰尼一把搂在怀里(她也在发神经病呢),跟她说自己怎样发狂似的爱慕她的时候,大歌剧⑥对我说来,就是这种骗人东西。”
⑥大歌剧,结构跟正式的戏剧一般严谨、只有唱词没有对白的歌剧。
罗丝又用外在因素的比较,并且根据自己对正统思想的信仰,来衡量他的意见了。他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呀,竟然可能是他对,而所有有教养的人全错了吗?他的话和他的意见对她一点儿也不起作用。她被正统思想束缚得太紧了,对有革命性的思想不会赞同。她一向听惯了音乐,从小就喜欢歌剧,她那天地里的人们也都喜欢歌剧。再说,马丁·伊登刚刚从他那套爵士音乐和工人阶级的歌子堆里探出头来,凭什么权利对世界上最杰出的音乐批评一通呢?她对他感到恼火,她一边在他身旁走着,一边隐隐约约地感到受了羞辱。就算她拿最宽大的胸怀来对待他,至多也只能认为他的看法是任性的奇想,是稀奇古怪的无理取闹。可是,当他在大门口把她搂在怀里、像恋人般温柔地吻她、说再会的时候,她心头涌起一阵对他的热爱,把什么都给忘了。后来,靠在枕上尽睡不熟,她想啊想的(她近来时常会这样想),可总是想不透,怎么一来,自己竟会爱上这么一个古怪的男人,而且不管家里人反对,偏要爱他。
第二天,马丁·伊登把笔耕工作搁下了,一个劲地写成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假象论》。贴上一张邮票,它就出门了,它命定在以后的几个月里,还要被贴上好多邮票,出门好多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