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暖和的下午,在市政厅公园里,那班说话唠叨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阶级的哲学家们举行的集会,使马丁得到了一个大发现。每个月里有一两次,马丁骑自行车穿过公园上图书馆去,半路上会跨下车来听他们辩论,每次总是忍痛勉强离开的。这种讨论在格调上比摩斯先生饭桌上的低得多。那班人并不一本正经、庄重严肃。他们动不动发脾气,开口骂人,嘴里常常发出诅咒和粗话。他有一两次还看到他们大打出手呢。然而,他说不上为什么,这班人的思想本质里似乎有点儿什么生气勃勃的东西。他们的舌战给他的思想的刺激作用,比摩斯先生那拘束而沉着的独断见解所给的要大得多。这班人讲着乱糟糟的英语,像疯子般打着手势,带着原始的怒火,彼此争辩个不休,可是不知怎么着,他们似乎比摩斯先生和他那老朋友勃特勒先生更来得生气勃勃。
马丁在公园里听到好几次有人引用赫勃特·斯宾塞①的话,有一天下午更出现了一个斯宾塞的信徒,那是个穿得破破烂烂的流浪汉,肮脏的上衣在领口处紧紧地扣住了,不让人看出里头没穿衬衫。一场激烈的舌战进行着,人们抽了好多支香烟,吐了不少口烟油,这个流浪汉可始终坚持不屈,即使有一个信仰社会主义的工人讥笑他说“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②,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的当儿,他还是坚定不移。马丁弄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讨论些什么,可是等他再上车往图书馆去的时候,心里带着刚被激起的对赫勃特·斯宾塞的兴趣,并且因为那流浪汉提起了好多次《第一原理》③,马丁就把那本书借到了手。
①赫勃特·斯宾塞(1820—1903),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其学说虽然以进化论为基础,但却反对社会革命。他的学说在19世纪后半期中颇风行,杰克·伦敦本人受其极大影响。
②不可知物,根据斯宾塞的不可知论,就是一切现象背后的那个绝对的实在,那是在人类的感觉经验范围以外的,因此无法认识。
③斯宾塞在1860年公布了他的十卷本《综合哲学》的大纲,第一部《第一原理》出版于1862年,最后一部《社会学原理》到1896年才出版。他在《第一原理》中详细阐明现象的可知性和本体的不可知性以及宇宙和生物的进化规律。
这样,那个大发现就开始了。他从前看过一次斯宾塞的作品,第一本挑的是《心理学原理》,结果跟那次看勃拉伐茨基夫人的作品一样,遭到了惨败。根本没法看懂这本书,只得不看完就把它还掉。可是这天晚上,读好了代数和物理,试写了一首十四行诗后,他爬上床去,打开《第一原理》就看。一直到大天亮,他还在看。他说什么也睡不着啦。他这天也没有写东西。他一直躺在床上看,直到身上觉得不舒服了,就搬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仰天躺着,把书擎在空中看,要不,把身子一忽儿翻到左面,一忽儿翻到右面,侧睡着看。当晚他睡了,下一天早上写作,可是跟着那本书又把他吸引了去,就不由自主地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忘了一切,忘了那是个罗丝留给他的下午。直到伯纳德·希金波森陡地推开房门,责问他是不是把他们这儿当饭馆看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周围的现实世界。
马丁·伊登过去一直被好奇心主宰着。他要了解这世界,正是这种欲望驱使他上世界各地去冒险乱闯。然而,他如今看了斯宾塞的书,才知道他根本什么也没有了解过,更知道如果他老这么航海和流浪下去,就永远休想了解什么。他仅仅涉猎到事物的表象,看到了些孤立的现象,累积了些零碎的事实,得出了些肤浅而算不上什么的结论——在一个变幻无常而又杂乱无章的充满着偶然和巧合的世界上,一切事物全是各不相关的。他留意过使鸟儿能飞翔的体格结构,并且头头是道地推究过个中的道理;可是他就压根儿想不到去解释生来具有能飞翔的体格结构的鸟儿的发展过程。他压根儿想不到有这么一种过程。为什么有鸟儿,那可没有想到过。过去不是一直有鸟儿的吗!它们就那么出现在世界上罢了。
鸟儿是这样,一切事物也是这样。他过去对哲学的无知而没有准备的研究是毫无成绩的。康德的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对他没有说明一丁点儿问题,只起了这个作用:叫他怀疑自己的智力④。同样的,他研究进化论的尝试,也只限于看了一部罗马奈斯写的专门得叫人摸不着头脑的著作⑤。他一点儿也看不懂,只得到了一个印象:进化论是一种味同嚼蜡的理论,是一帮掌握着一大套晦涩费解的词汇的小人物想出来的。如今他可懂得了,进化论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已经被公认为的确是生物发展过程的实情;他还懂得,科学家们不再对它意见不一了,他们之间唯一的争执是如何进化的问题。
④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也是个不可知论者。他以为人类的智力只能理解事物的现象,不可能理解事物的本体。
⑤指《达尔文和达尔文之后》,为达尔文之至友,英国生物学家罗马奈斯(1848—1894)的名著。
并且这儿有个人,叫做斯宾塞,替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把各种事实综合成一个整体,详细阐述终极的实在,使他惊奇地亲眼看到一个宇宙,明白、具体得像水手们做好了放在玻璃瓶子里的船模型。世上没有偶然,也没有巧合。一切全是有规律的。正是服从了规律,鸟儿才飞翔,正是服从了这同一条规律,泥沼里那不安分的黏液才折腾、蠕动,长出腿和翅膀,成为一只鸟儿。
马丁在精神生活中一级级地往上爬,如今爬到的高度是空前未有的。一切隐秘的事物全把秘密暴露出来了。他懂得了很多,给弄得心醉神迷。夜里睡着的时候,他在惊人的噩梦里跟天神们平起平坐;白天醒着的时候,他像个梦游病患者般走东走西,目光恍恍惚惚的,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新发现的世界。在饭桌上,他听不见别人讲的有关渺小而下贱的事物的话,尽在面前的每一样事物里一个劲地探索、追寻因果关系。在大盘子里的肉里,他看到明亮的太阳光,并且一直回头推想,把它的热能,通过其间所有的变化,联系到远在一万万英里以外的那个光源,或者一直往下推想,把它的热能联系到他胳膊里的那些使他能够切肉的活动着的肌肉,联系到那个他用来吩咐肌肉运动来切肉的脑子,直到最后,他心灵中的眼睛看到这个太阳也在他自己脑子里照耀着了。他大彻大悟了,被弄得出了神,没听见吉姆低声说了一声“这疯子”,没看到他姐姐脸上的焦虑,也没留意到伯纳德·希金波森拿一个指头在打着圈儿,他用这手势来暗示他小舅子头脑里有些轮子在打旋。
就某一方面来说,给马丁最深刻印象的是知识的相互关系——所有各门知识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一向怀着想了解事物的好奇心,一得到什么知识,就分门别类地在头脑中的记忆的空格里归档。因此,关于航海这个题目,他收集了挺丰富的资料。关于女人这个题目,他也有相当丰富的资料。可是这两个题目一向是各不相关的。在这两个记忆的空格之间没有联系。在知识的领域里,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和一条随风转舵、或者在疾风中顶风停泊的帆船之间竟会有什么联系,这在他看来,会是荒谬而不可能的。可是赫勃特·斯宾塞不但对他说这不是荒谬的,反而说没有联系倒才是不可能的。一切事物跟其他一切事物之间全有联系,从荒漠般的太空中最遥远的星辰,一直到脚底下一粒沙中成千累万的原子也都一样。这个新观念始终叫马丁觉得惊奇,他不禁不断地着手探寻天底下的万物和天上的万物之间的关系。他把最不相干的事物列成表格,要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全都建立了起来才高兴——譬如说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虹、宝石、畸形怪物、落日、狮子的吼声、点灯用的煤气、人吃人的习性、美、谋杀、情侣、支点和烟草等等之间的关系。这样,他把宇宙汇合成一个整体,把它举起来,对它察看,或者漫游在它的小道、胡同和丛林之间,并不像一个战战兢兢的旅人那样,在重重神秘中找寻一个前所未知的目标,而是观察,踏勘,把凡是可以了解的事物全弄得清清楚楚。他了解得愈多,就愈热烈地赞叹这个宇宙、生活和处在这宇宙中央的他自己的生活。
“你这傻瓜!”他冲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嚷道。“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是你心里却一点儿可写的东西也没有。你心里有些什么呀?——只有一些孩子气的看法,一点儿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没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团黑黝黝的无知,一颗被爱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般庞大、跟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野心。可是你竟想写作!嘿,你现在才刚沾着点边儿,开始找到一些可写的东西呢。你对美的本质一无所知,却想创造美,那怎么成呢?你对生活的种种基本特征一无所知,却想写生活。世界对你就像一个难解的谜,而关于生活,你写来写去也只可能写些你对生活的方式所不了解的事,可是你却想写世界和生活的方式。可是别灰心,马丁,我的孩子。你迟早写得成的。你了解得很少,少得可怜,可是你如今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可以了解更多了。有一天,要是你运气好的话,你也许会把凡是能够了解的事物差不多全了解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你才能写作啦。”
他把自己的大发现告诉罗丝,把自己所感到的喜悦和惊奇一股脑儿地传达给她。可是她看来对这个发现并不像他那么热烈。她听了以后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似乎从她自己念的课程中早就多少意识到这学说了。跟他不一样,这学说并不深深地打动她,要不是他想到这是因为这学说对她不像对他自己那么新鲜,他会觉得奇怪的。他发现,阿瑟跟诺曼是相信进化论的,他们看过斯宾塞的著作,虽然他的学说似乎没有给他们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而那个戴眼镜的、长着一头浓发的小伙子,威尔·奥尔奈,却叫人不快地讥笑斯宾塞,说的还是那句警语:“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
然而马丁原谅他,让他讥笑,因为他开始看出奥尔奈并没有爱上罗丝。后来,他从种种小事发觉,奥尔奈非但不喜欢罗丝,而且十分讨厌她,不禁吃惊得愣住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他没法把这个现象跟宇宙间所有的其他现象联系起来。然而,他为这小伙子感到悲哀,因为他性格里有个大缺陷,使他不能恰当地赏识罗丝的优点和美。有几个星期日,他们骑自行车上山里去,因此马丁有很多机会来观察罗丝和奥尔奈之间所存在的武装休战⑥状态。奥尔奈喜欢跟诺曼厮混在一起,这使阿瑟和马丁可以跟罗丝待在一起,这一点叫马丁十分感激。
⑥武装休战,交战国双方暂时休战,但仍保持战时武装配备,并不复员。
这些星期日是马丁的大喜日,主要是因为他跟罗丝在一起,其次是因为这种场合使他跟她那个阶级的青年们的地位愈来愈平等了。尽管他们受了多年训练有素的教育,他发现自己在智力上跟他们不相上下,而跟他们一起谈话的时光,正是应用他那么辛辛苦苦地学来的语法的好机会。他抛弃了礼节书,又单凭观察来决定该怎样行动了。除了有时候给自己的热忱弄得一时忘形以外,他始终留着神,拚命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学着他们礼节上的小节和文雅的举止。
有一段时期,马丁老是觉得奇怪,斯宾塞的作品简直没有什么人看。“赫勃特·斯宾塞,”图书馆写字台边的管理员说,“啊,不错,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可是那人似乎对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的思想什么都不知道。有一天吃晚饭时,勃特勒先生也在座,马丁把话题引到斯宾塞身上。摩斯先生猛烈攻击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可是坦白地招认,他并没有看过《第一原理》;勃特勒先生呢,说斯宾塞叫他受不了,他从来没有看过他的作品,可是没有他也照样好好地生活过来了。马丁脑子里产生了疑问,要不是他个性特别坚强,他也许会接受这个一致的意见,放弃赫勃特·斯宾塞。然而,他实在觉得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很叫人信服;他对自己这么说,放弃斯宾塞就等于一个领航员把罗盘和航海时针抛到海里去一般。因此马丁继续彻底地研究进化论,对这种学说愈来愈精通了,同时千百个独立研究的作家所已经确定的证据更叫他深信不疑。他愈研究下去,看到的至今人迹未到的知识园地的景物也就愈多,而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这桩憾事,也成为他经常抱怨的原由了。
因为一天时间太少,不够支配,所以有一天他决定放弃代数和几何。至于三角学,他连碰也没有碰。跟着他把课程表上的化学一项也去掉,只剩下一门物理。
“我又不是什么专家,”他对罗丝为自己辩护道。“我也不想当专家。专门的科目太多。随便哪个人花整整一生也精通不了它们的十分之一。我该追求的是一般的知识。我用得着专家的知识的时候,可以查考他们的著作。”
“这可跟你自己掌握这门知识不一样,”她不同意地说。
“可是没有必要去自己掌握呀。我们可以利用专家的知识。他们的用处就在这里。我进门的时候,看到通烟囱的在工作。他们是专家,等他们干完了工作,你家的烟囱就是干干净净的了,你自己可根本不用懂得什么烟囱的构造。”
“我怕你这话有点牵强吧。”
她诧异地望着他,他感到她的眼光和态度里都带着责怪的意味。然而,他确实相信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
“所有追求一般知识的思想家们,事实上,连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们,全依靠专家,赫勃特·斯宾塞就是这样的。他把成千上万个研究者的心得概括起来。要是由他一个人来完成这一切工作,他得活一千次才成。达尔文也是一样。他利用了花匠和牲口饲养家们所有的心得。”
“你说得对,马丁,”奥尔奈说。“你明白自己在追求的是什么,罗丝可不明白。她连自己在为自己追求些什么也不明白哪。
“——啊,不错,”奥尔奈不让她开口反对,就抢在她前面,一个劲地说下去,“我知道你管它叫‘一般的修养’。可是,如果你追求的是一般的修养,那你随便研究什么都可以。你可以研究法语,要不你可以研究德语,或者两样都不学,去研究世界语,反正你总能得到有修养的格调。为了这同样的目的,你还可以去研究希腊语或者拉丁语,虽然你学了永远不会有什么用处。可是,反正又是修养。对啊,罗丝研究过撒克逊语呢,学得很出色——那是两年前的事——可是如今她只记得这一句了,‘Whan that sweet Aprile with his schowers soote’⑦——是这样念的吧?
⑦这是英国十四世纪大诗人乔叟(1340—1400)的杰作《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诗中的第一行,原文实在为“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不是撒克逊语(即古代英语);引文也与原文略有出入。
“可是反正这也给了你有修养的格调,”他又抢在她前面,笑着说。“我知道。我们是同班同学。”
“可是听你的口气,好像修养该是达到什么目的的手段似的,”罗丝叫道。她眼睛闪闪发光,两边腮帮子都涨红了。“修养本身就是目的呀。”
“这可不是马丁所要的。”
“你怎么知道?”
“你要的是什么,马丁?”奥尔奈转过头去冲着他问。
马丁感到老大的不舒服,带着恳求的神气望着罗丝。
“对,你要的是什么?”罗丝问。“这一来可以解决了。”
“嗯,当然啦,我要的正是修养,”马丁吞吞吐吐地说。“我爱好美,有了修养,我就可以更细致、更深刻地欣赏美了。”
她点点头,显出得胜的样子。
“废话,你明知道是废话,”奥尔奈发表意见说。“马丁追求的是事业,可不是修养。说来很巧,就他的情况来说,修养正是事业的附带条件。要是他想当个化学家,修养就不必要。马丁想写作,可是他就不敢明说,因为这一来会显得你是错的。
“那么马丁为什么想写作呢?”他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并不大富大贵。你为什么塞满了一脑门撒克逊语和一般的修养呢?因为你用不着自己去打天下。你父亲照顾你的一切。他给你买衣裳和旁的一切东西。我们的教育,你的、我的、阿瑟的和诺曼的到底有什么屁用呢?我们泡在一般的修养里,要是我们的爸爸今天破了产,我们明天就只得去参加教师的考试啦。罗丝,你至多在乡下什么学校里弄一个职位,或者在女子寄宿学校里当音乐教师。”
“那请问你干什么呢?”她问。
“什么好事也不干。我可以干普通的活儿,每天挣上一块半钱,我也许可以进汉莱的那家补习学堂去当教师——我说也许,请注意,我也许还会只混上一个星期,就光因为能力不够,给撵出来。”
马丁仔细听着他们辩论,虽然相信奥尔奈是对的,他可受不了奥尔奈对罗丝的那种着实傲慢的态度。他一边听着,一边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对爱情的新的看法。理智跟爱情是压根儿不相干的。他爱上的那个女人的推理到底正确不正确,那没有关系。爱情是超越在理智之上的。如果正巧她并不充分地认识到他所要的正是事业,那可不会使她的可爱减少一分。她没有一点不可爱的地方,她的想法跟她的可爱压根儿不相干。
奥尔奈提出了一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马丁反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我希望你不至于傻得想研究拉丁语吧。”
“可是拉丁语还不仅仅是修养,”罗丝插嘴说。“它是工具呢。”
“说呀,你打算研究它吗?”奥尔奈紧钉着问。
马丁被弄得十分为难。他看出罗丝心切切地在等着听他的回答。
“我怕我抽不出时间来,”他终于说出了口。“我很想学,可就是不会有时间。”
“你瞧,马丁可不想要修养哪,”奥尔奈得意洋洋地说。“他希望有点儿什么成就,干一点什么事。”
“啊,学拉丁语可是一种思想训练哪。它是严格的思想训练。它可以培养思想有条理的人。”罗丝带着企望的神色望着马丁,好像等他改变主张似的。“你知道,足球运动员在大比赛前先得锻炼才成。拉丁语对思想家也就是这回事。它锻炼人的头脑。”
“真是满口废话!我们做娃娃的时候,人家就跟我们这么说。可是有一件事人家当初没跟我们说。他们让我们后来自个儿去发现。”奥尔奈为了加强说话的效果,顿了一顿,然后说,“他们没跟我们说的是:凡是上等人全得研究拉丁语,可是没有一个上等人该懂得拉丁语。”
“这说法是不公平的,”罗丝嚷道。“我知道你刚才有意把话题岔开,就为了要说句什么俏皮话。”
“这的确是句俏皮话,”对方反驳道,“可也是公平的。真正懂得拉丁语的人只有药剂师、律师跟拉丁语教师。如果马丁指望成为他们中间的一个,那我可猜错啦。可是这一切到底跟赫勃特·斯宾塞又有什么关系呢?马丁刚发现了斯宾塞,迷得不得了。什么道理呢?因为斯宾塞可以使他有点儿成就。斯宾塞不可能使我有什么成就,也不可能使你有。我们不可能有什么成就啦。你早晚会嫁人的,我呢,没有什么事好干,大不了牢牢钉着那批律师和经理先生们,他们迟早会照管我父亲将传给我的钱的。”
奥尔奈站起来走了,可是在门口又掉转身来,临走还放了一炮。
“你别去过问马丁,罗丝。什么事对他最有利,他自己懂得。且瞧他已经做到了什么地步。他有时候叫我厌恶,叫我厌恶自己,还感到惭愧。关于世界、人生、人的本分这一切问题,他如今可比阿瑟、诺曼、我,还有你也一样,都懂得多了,尽管我们有那一大套拉丁语、法语、撒克逊语跟修养。”
“可是罗丝是我的老师呀,”马丁献殷勤地回答。“我所学到的那一点儿,得归功于她呢。”
“胡扯!”奥尔奈带着恶狠狠的表情瞅着罗丝。“我看你再说下去,怕会跟我说什么是她介绍你看斯宾塞的——可实在不是这么回事。她对达尔文和进化论的了解,并不比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⑧的了解来得多。你那天突然跟我们提起那条关于什么东西的诘屈聱牙的定义,斯宾塞的定义——什么‘不明确、无条理而同类性的……’⑨,那是怎么说的?跟她说一遍,看她到底懂不懂。这不是修养呀,你明白。得啦,得啦,要是你学拉丁语的话,马丁,我对你的尊敬就会丧失个干净。”
⑧英国小说家亨利·哈加德爵士(1856—1925)在所著小说《所罗门王的宝藏》(1885年)中,写一队探险队远征中东,找寻所罗门王的神秘宝藏。“所罗门王的宝藏”因此成为“神秘之谜”的同义语了。
⑨指斯宾塞对“进化”所下的定义,他以为物质的进化过程就是“……从一种不明确、无条理而同类性的状态进入一种明确、有条理而分门别类的状态……”。
这一段时间里,马丁津津有味地听着他们争论,可是也感到有点儿厌倦。这场争论争的是学科和课程的问题,关于基础知识的问题,而这种小学生式的调子,和在他心里跃跃欲试的大志发生了冲突——和即使这时都使他的手指弯得像鹰爪般抓住了生活不放的那股劲儿,和使他痛楚地从宇宙间感应到的刺激,和他心里刚产生的那种什么都征服得了的感觉,全发生了冲突。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乘船失事,流落他乡,在陌生的海岸上,心里满怀着美的力量,期期艾艾而结结巴巴地妄想用这异邦兄弟们那粗鲁而野蛮的语言来歌唱。他的情形正是这样。他对宇宙间伟大的事物敏感,敏感得要命,可是不得不听人讨论这些小学生式的话题,左思右想地寻思,考虑自己到底该不该学拉丁语。
“真他妈的,拉丁语对这又有什么相干?”他当晚站在镜子面前问。“我但愿死去的人们别借尸还魂。干吗我跟我心里的美该由死人来支配呀?美是活生生的、永垂不朽的。语言产生了又消灭了。它们是死人的尸灰。”
他接着想到自己这一段议论倒讲得很精彩;他爬上床去,想不通为什么跟罗丝在一起时就讲不出这种话。在她面前,他不过是个小学生,讲起话来也活像个小学生。
“给我时间呀,”他说出声来。“只要给我时间就行啦。”
时间!时间!时间!他没完没了地悲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