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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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紧接着前面的事,第二天下午,玛丽亚被来拜访马丁的第二位大客人弄得兴奋起来。这一回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她请勃力森登坐在她那又华丽又体面的客厅里。

“我来不打扰你吗?”勃力森登开口说。

“不,不,这是什么话!”马丁回答,跟他握了手,招呼他坐在仅有的那把椅子上,自己在床沿上坐下来。“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给摩斯家挂了电话。摩斯小姐来接的。我就来啦。”他在上衣口袋里掏了一阵,掏出一本薄薄的书,扔在桌上。“这是本好书,是个诗人写的。拿去看吧,送给你了。”马丁客气了一句,他就回答说:“我要书干吗呀?今天早上我又吐了血。有威士忌吗?笑话,当然不会有。等一等。”

他站起身来就走。马丁看着他那瘦长的身影走下大门前的台阶,转身关上院门,不禁沉痛地留意到他的肩膀,这肩膀过去想必是宽阔的,如今可削了下来,伛在萎缩下陷的胸膛上。马丁拿出两只大酒杯,然后开始看那本诗集:亨利·沃恩·马罗的新作。

“没有苏格兰货,”勃力森登一回来,就说。“那家伙只卖美国威士忌。这儿是一夸脱①。”

①夸脱,一加仑的四分之一。

“我来打发个小家伙去买点柠檬,我们来做糖水酒②喝,”马丁提议说。

②糖水酒,酒、水、糖和其他香料的混合物。

“不知道这么一本书能给马罗挣多少钱?”他把那本书举起来,接着说。

“也许五十块钱吧,”对方回答。“话说回来,他能够不赚不亏扯一个平,或者能够骗上一个出版商,叫他肯冒险把它出版,已经上上大吉了。”

“这么说,一个人靠写诗活不成吗?”

马丁的口气和脸色都流露出失望。

“当然不成啦。哪个傻瓜会这么指望呢?靠写打油诗,那才成。譬如说勃鲁斯,还有弗吉尼亚·斯普林,还有塞奇威克吧。他们都干得挺出色。可是真正的诗歌——你可知道沃恩·马罗靠什么过活?——靠在宾夕法尼亚州一家男学堂里教书过活,说起世间的小活地狱来,那地方真算得上最糟糕的了。即使他还有五十年好活,我也不愿跟他对调位置。然而,他的作品跟当代的打油诗人那套起码货比起来,真要高明得多,就像胡萝卜堆里的一块红宝石。可是人家关于他写的评论!我咒死他们全体,这批蠢驴!”

“不会写作的人偏要写文章来批评会写作的人,实在写得太多了,”马丁赞同地说。“啊,我看到那么许多批评史蒂文森跟他的作品的垃圾文章,真感到震惊。”

“这批狼心狗肺的恶棍!”勃力森登咬牙切齿地喝道。“对,我知道那批孬种——自鸣得意地为了他那封为达米恩神甫辩护的信③挑他的眼,把他分析、估量——”

③1873年,比利时神甫达米恩(1840—1889)自愿赴夏威夷群岛中的莫洛凯岛上麻风病人区去,为病人服务。他对改善该区的生活条件作了不少努力,后来也得了麻风病,于1889年死在岛上。事后,檀香山一个长老会牧师对达米恩神甫恶意毁谤,史蒂文森曾在神甫逝世后赴该岛访问,对他的功绩很是钦佩,遂以义愤填膺的心情,于1890年在澳洲悉尼发表著名的《给海德神学博士的一封公开信》,伸张正义。

“拿他们卑鄙龌龊的自我当尺度来衡量他,”马丁插嘴说。

“对,一点不错,这句话说得好——夸夸其谈地满口‘真善美’,实在是把它糟蹋一通,临了拍拍他的背脊,说一声:‘好小子啊,费多。’呸!‘这批微不足道、叽叽喳喳的乌鸦,’理查德·拉尔夫④临死的那个晚上管他们这么叫。”

④理查德·拉尔夫(1834—1878),美国诗人,原籍英国,17岁即出版诗集,颇露锋芒。到美国后,参加过约翰·勃朗的解放黑奴运动,从过军,当过多年编辑。他于旧金山自杀。

“拿星尘⑤来挑眼,”马丁顺着对方的调子,激动地说,“拿伟人的流星般奔放的才智来挑眼。我写过一篇短文来讽刺他们——讽刺那班批评家,或者说得更恰当一点,那班书评家。”

⑤星尘,天上的无数小星,聚在一起,在望远镜中看起来,像一摊摊尘埃,故名。此处指超出凡人之上的天才。

“让我看看,”勃力森登热烈地恳求道。

于是马丁找出一份《星尘》的复写本,勃力森登一边看,一边格格地笑,搓着双手,忘了呷他的糖水酒。

“我认为你自己正是一点星尘,陨落在阴曹地府,给一群小鬼团团围住,他们戴着头巾,什么也看不见,”他看完文章,发表意见说。“当然啦,这篇东西一寄出去,就被杂志社抓住了不放,对吗?”

马丁把他的投稿记录簿翻了一下。

“它被二十七家杂志社退过稿。”

勃力森登想畅快地大笑,结果是一阵咳嗽。

“嗨,不用说啦,你一定也写过诗,”他喘吁吁地说。“给我看一些。”

“现在别看吧,”马丁请求道。“我想跟你谈谈呢。我把它们扎在一起,你带回去看好啦。”

勃力森登带了《情诗一束》和《仙女与珍珠》回去,第二天来,一见马丁就说:

“我还要看些。”

不但他肯定地说马丁是个诗人,马丁发现勃力森登也是个诗人。他被对方的作品弄得心醉神迷,知道他没有设法找过出版的机会,不禁大吃一惊。

“愿所有的出版社全被天火烧个干净!”马丁自告奋勇地要为勃力森登的作品找个出版的地方,勃力森登这样回答。“为美本身而爱美吧,”他劝告道,“别去打扰那些杂志社啦。我劝你,马丁·伊登呀,还是回到船上去,再去航海吧。在这些人烟稠密的腐化堕落的都市里,你指望些什么呢?你待在这里一天,浪费了时间去迎合杂志界的要求,出卖了美,你就一天在干自杀的行为。你那天对我引用什么话来着?——啊,有了,‘人呀,这最后诞生的蜉蝣。’那你这最后诞生的蜉蝣,要名声来干什么用呢?要是你获得了名声,它反而会害了你。说真的,你太单纯、太原始、太富于理性了,靠这种劳什子活不下去。但愿你不要让杂志刊出半行诗。只有美才是值得为之服务的主子。为美服务吧,去他妈的大众!什么成就!如果说你那首比亨莱的《幽灵》⑥要高明一等的关于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诗、《情诗一束》和那些海洋诗不就是成就,那成就到底是什么呀?

⑥《幽灵》也是首十四行诗,写作者对史蒂文森的外表及战斗精神的印象。

“你感到喜悦,可不在你获得成就的时候,而是在你创作的时候。你不用跟我说。我明白。你也明白。美叫你痛楚。那是你心里的一阵没完没了的痛苦,一个收不拢口的疮口,一把火红的刀子。那你去跟杂志社斤斤计较干吗呀?拿美当你的目的吧。你干吗要把美铸成金洋呢?反正你也办不到;因此我也不用为了这个这样慷慨激昂。你看一千年杂志,得到的好处,还比不上读济慈⑦一行诗。别管什么名声和金洋啦,明天就去找条船签个约,回到海上去吧。”

⑦济慈(1795—1821),英国19世纪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

“不是为了名声,而是为了爱情,”马丁笑道。“爱情在你的宇宙里是好像没有地位的;在我的宇宙里,美是爱情的使女。”

勃力森登又怜悯又羡慕地望着他。“你真年轻,马丁好孩子啊,你真年轻。你能振翅高飞,可就是你的翅膀是用最薄的纱做的,上面用最好看的颜料敷的粉。别让这翅膀给火烤焦了。可是不用说,你已经让它们给烤焦了。总得有什么值得赞美的娘儿们,才会有这《情诗一束》,说起来真是可耻。”

“这部作品赞美了这位娘儿们,也赞美了爱情,”马丁笑道。

“真是狂人的哲学,”对方针锋相对地说。“我抽了大麻烟,在恍恍惚惚的梦里,也会跟自己这么说。可是请留神。这些资产阶级的城市会把你害了。拿我跟你会面的那个商人的窝来说吧。说它‘腐败透顶’还真太客气了。待在这种氛围里,人无法保持神志正常。真是堕落。他们那帮人,男的女的,没有一个不堕落,全不过是食欲旺盛的胃脏,由介壳类生物的那种高度理性和艺术性的冲动支配着——”

他陡地打断了话头,打量着马丁。跟着,灵机一动,他恍然大悟了。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又诧异又惊慌。

“原来你那出色非凡的《情诗一束》是写给她的——那个苍白、干瘪的女人!”

一眨眼工夫,马丁刷的伸出右手,一把紧卡住他的脖子,叫他透不过气来,还把他摇得牙齿格格响。可是马丁紧盯着他的眼睛,发现里头没有一点惧怕的表情——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有一股诧异而讥诮的神气。马丁明白自己错了,就把抓住勃力森登脖子的手一推,使他打横地摔倒在床上,这才松了手。

勃力森登痛苦地喘了一会儿,然后格格地笑起来了。

“如果你这一下把我送了命,我可会永远感激不尽了,”他说。

“这一阵,我的脾气真是一触即发,”马丁赔不是了。“希望没有弄伤你。来,我给你再做一杯糖水酒。”

“啊,你这个棒小子!”勃力森登接着说。“不知道你对自己的身体感不感到自负。你真棒得厉害。你是一只小豹,一头小狮子。得了,得了,有了这份力气,反正你自己受累。”

“你这是什么意思?”马丁诧异地问,一边递给他一杯酒。“来,喝掉它,放乖些。”

“因为——”勃力森登喝了一口糖水酒,满意地笑笑。“因为娘儿们不会放过你。她们会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她们已经缠过你了,要不,我是个昨天才生下来的不懂事的娃娃。这回你再把我卡得气都透不过来也不顶用了;我的话一定要说出口。没问题,这桩恋爱对你是早年初恋;可是看在‘美’的分上,下回眼光放得准些。你到底跟资产阶级小姐打交道干吗呀?别去理睬她们。挑个顶呱呱的放荡不羁、热情如火的女人,她不贪生、不怕死,能爱上你就爱你爱到底。这种女人有的是,她们会乐意地爱上你,就像资产阶级娇生惯养的怯生生的小姐一样。”

“怯生生的?”马丁不服气地问。

“正是这么回事,怯生生的;把人家唠唠叨叨地教给她们的那套微不足道的道德观念唠唠叨叨地搬出来,并且没有勇气过真正的生活。她们会爱你的,马丁,可是她们更爱的是她们那套微不足道的道德观念。你需要的是放浪形骸的生活、自由自在的精神,是五光十色的大蝴蝶,而不是灰不溜丢的小飞蛾。啊,你也会厌倦她们,厌倦所有的女人的,那是说,要是你走了霉运,活得下去的话。可是你绝对活不下去。你不会回到船上去,回到海上去;因此,你会逗留在这些瘟疫窝般的城市里,直到一副骨头都烂掉,然后死去。”

“你尽管跟我讲大道理好啦,你可没法使我跟你辩论,”马丁说。“说到头来,你的见地,不过是由你的性情所决定的,而我的性情所决定的见地,跟你的同样无可指摘。”

他们关于爱情、杂志和其他不少事意见不一致,可是他们你喜欢我、我喜欢你,拿马丁这方面来说,这份喜欢是非常深的。他们天天会面,有时候,勃力森登也至多只在马丁那不通风的屋子里待上一个钟点。勃力森登每次总少不得带一夸脱威士忌来,有时候,他们上闹市去一起吃饭,他从头到尾不停地喝威士忌苏打。两人的账总是由他付的,马丁通过他吃到了精美的菜肴,第一次喝到了香槟酒,还尝到了莱茵白葡萄酒⑧。

⑧莱茵白葡萄酒,用莱茵河流域出产的葡萄酿成的美酒。

然而勃力森登始终是个谜。尽管脸蛋看起来像个苦行者,血气也衰退了,他却是个明目张胆的纵欲之徒。他不怕死,对种种生活方式都抱着讥诮刻毒而愤世嫉俗的态度;可是,眼看命就要不保了,他却留恋着生命,一丁点儿都舍不得放掉。他心怀一团狂热,要活命,要找刺激,“要在我出生的宇宙尘⑨之间好歹占一席地”,这是有一回他自己说的。他胡乱地服用麻醉品,干过不少怪事,为了追求新奇的刺激、新奇的感受。他跟马丁说过,他有一回一连三天不喝水,存心这样做,为了要体会一旦喝水解渴时的那种妙不可言的快感。他是谁,是干什么的,马丁始终没弄明白。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将来是眼看就要跨进坟墓,而他的现在呢,是一场痛苦的生之挣扎。

⑨宇宙尘,从天上掉下来的陨星尘。此处的意义与星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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