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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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个美丽的秋日来临了,那是个加利福尼亚小阳春的日子,暖和、困人,使人被季节变换时的静寂弄得心神不定,太阳矇矇眬眬的,一丝丝微风飘忽着,并不惊动这昏昏欲睡的氛围。迷迷糊糊的紫色雾霭,不是水汽,而是色彩交织成的帷幕,躲在山冈深处。旧金山屹立在高地上,像一摊模糊的轻烟。横在中间的海湾像熔化了的铅般闪着暗淡的光辉,水面上的帆船,有的纹丝不动地躺着,有的随着缓缓的潮水漂流。遥远的塔马尔派斯山①,在银色的雾霭中隐约可辨,巍然高耸在金门海峡②一旁,这海峡在西斜的阳光中,活像一条淡金色的小道。再过去是辽阔的太平洋,茫茫一片,在地平线上掀起一堆堆滚滚的云块,它们正朝陆地汹涌而来,警告着冬令第一股狂风即将来临。

①塔马尔派斯山,位于旧金山西北,从山顶俯瞰,一面是太平洋,一面是旧金山湾,风景绝佳。

②金门海峡,旧金山北,旧金山湾通太平洋的一条狭长海峡。

夏季眼看就要给排挤掉了。可是夏季逗留着不肯就走,奄奄一息地躺在山峦间,使山谷愈来愈阴暗,把衰微中的力量和餍足了的喜悦织成一幅雾霭的尸衣,它在世上待过了,好好地待过了,因此安详而满足地走向死亡。就在这群山间,马丁跟罗丝坐在他们最心爱的那个小丘上,肩并着肩,低头合看着一本书,他朗诵着那个热爱勃朗宁的女人所写的爱情十四行诗,她那份爱,世界上简直没有别的男人有福消受过。

然而读诗的兴头淡下来了。他们四下那瞬息万变的美景的魔力真太强了。这个金色的年头在世上待过,如今在渐渐老去,但还是个风韵犹存、执迷不悟的荡妇,空气里荡漾着浓郁的记忆中的喜悦和满足。这良辰美景打进了他们的心灵,像梦幻般懒洋洋的,软化了人的决心,在道德或理智的面貌上蒙上一层雾霭和紫色的烟云。马丁觉得充满了柔情蜜意,时不时有一团团热火掠过他的心头。他的头跟她的靠得很近,每逢游移不定、虚无缥缈的微风把她的头发吹得拂上他的脸,白纸上的黑字就在他眼前浮动起来。

“我看你念的东西自己一句也没听懂吧,”有一回他找不到念到了什么地方,她说。

他用火热的眼光瞅着她,差一点被弄得手足无措,这当儿,一句反驳话来到了他的嘴边。

“我看你也没听懂吧。刚才的那一首十四行诗讲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坦白地笑起来了。“我早忘了。我们别念下去吧。天气太美啦。”

“今天一过,我们要好久不能到山里来,”他一本正经地说。“那边海面上快起风暴了。”

书本从他手里滑出来,掉在地上,他们懒散地坐着,默不做声,眼睁睁地眺望着梦一般的海湾,眼睛也入了梦,视而不见。罗丝斜眼睨着他的脖子。她并没有朝他靠过去。她是被某种身外的力量,某种比地心吸力更强、跟命运一般坚强的力量拖过去的。距离只有一英寸,靠过去就得了,结果她一点也没有采取主动,就达到了目的。她的肩膀碰上他的,像蝴蝶碰上花朵一般轻盈,而对方碰上她的肩膀的力量也同样的轻盈。她感到他的肩膀贴住自己的,于是他浑身起了一阵哆嗦。这该是她缩回来的时候啦。可是她变成一台不由自主的机器了。她的一举一动超出了她意志的控制范围——一阵美妙的如醉如痴的感觉袭上她的心头,她根本想不到什么控制,什么意志了。他的胳膊开始偷偷地抄到她身子后边去,要把她搂住。她乐得心痒难熬,等待着这条胳膊慢吞吞地过来。她等待着,自己也不知道等待着什么,气喘吁吁的,嘴唇发干、发烫,脉搏怦怦地跳,心焦得浑身上下的血液直发烧。那条绕着她腰肢的胳膊提起了一点儿,把她慢慢儿地、轻怜蜜爱地拖过去。她再也等待不下去啦。她有气无力地喘了一声,完全主动地凭着一股冲动,事先也没有考虑过,就一头倒在他胸膛上。他的头马上低下来,嘴唇一挪近,她就飞也似地把自己的迎上去。

这准是爱情,在她那仅有的清醒的一刹那里,她想。这要不是爱情,那才丢人呢。这准是爱情,不可能是别的。她爱着这个把胳膊搂住她、嘴唇亲着她的男人。她把身子扭呀扭的,更紧地贴在他身上。隔了一会儿,她把身子从他怀抱里挣出了一些,突然乐极忘形地举起双手,搁在马丁·伊登给太阳晒黑的脖子上。满足了的爱情和欲望把人折磨得那么厉害,她不禁低低呻吟了一声,松开双手,半醉半醒地躺在他的怀里。

一句话也没有讲过,接下来好半晌还是一句话也不讲。他两次低下头来,亲她的嘴,每次她都把嘴唇怯生生地迎上去,她的身子痛快地紧贴在他身上。她紧紧地偎依着他,不肯放松,他呢,一边坐着,把她半个身子搂在怀里,一边用视而不见的眼睛凝视着海湾对面那模糊一片的大城市。这一回,他头脑里没有幻景了。只有一片五光十色的火焰在跃动着,像那天的天气一般温暖,像他的爱情一般温暖。他朝她低倒了头。她开口了。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她悄没声儿地说。

“从一开头,刚一开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了你。我当时就发疯似的爱上了你,打那时候起直到现在,我反而变得愈来愈疯狂。我现在真疯狂透顶了,亲人儿。我简直是个疯子啦,我乐得神魂颠倒。”

“我庆幸自己是个女人,马丁——亲人儿,”她深深地喘了口气说。

他把她紧搂在怀里,搂了一次又一次,接着问:

“那你呢?你什么时候第一次知道的?”

“嗯,我一直知道的,差不多一开头就知道的。”

“那我可真是个亮眼瞎子!”他叫起来,声音里带着懊恼的口气。“我直到刚才那一刻,当我——当我吻你的时候,才明白过来。”

“我不是这意思。”她把身子挪开了一点儿,瞅着他。“我是说,我差不多一开头就知道你爱上了我。”

“那你呢?”他追问一句。

“我是一下子突然发觉的。”她讲得十分缓慢,眼睛热辣辣、水汪汪,眼皮扑闪着,腮帮上泛出一层薄薄的红晕,停留着不肯褪。“我一直不知道,直到刚才——你把我搂在怀里的时候。再说,我一直没想到要嫁给你,马丁,直到刚才。你怎样使我爱上你的?”

“我不知道,”他笑着说,“只知道我不会别的,只会爱你,因为我爱你爱得那么厉害,叫铁石心肠也会软化,更不用说你这个有血有肉的女人的心啦。”

“这可跟我过去心目中的爱情大不相同,”她前言不对后语地说。

“你原以为爱情会是怎么回事呢?”

“我原来不以为会是这么回事。”她这会正直勾勾地望着他的眼睛,可是说下去的时候,又低下眼光来,“你知道,我过去不知道爱情是这么样的。”

他又想把她拉过去,可是只把那条搂住她的胳膊试探性地动了一下,因为生怕自己显得太贪得无厌。可是他马上觉得她的身子顺从地挨过来了,于是她又紧紧地被搂在他的怀里,嘴唇贴在嘴唇上。

“我家里的人会怎么说呢?”她突然惊慌起来,趁一次接吻中断的当儿问道。

“我说不上来。可是随便我们什么时候想知道,那还不容易!”

“要是妈妈反对怎么办?我真怕告诉她。”

“那我来告诉她好啦,”他自告奋勇地说。“我知道你母亲不喜欢我,可是我能使她回心转意。一个人赢得到你,就什么都赢得到。要是我们得不到——”

“那么?”

“啊,那我们还不是一样地相亲相爱!可是,实在不用担心不能使你母亲同意我们结婚。她疼你疼得厉害呢。”

“我可不愿伤她的心,”罗丝忧虑地说。

他真想安慰她说,做母亲的不会那么容易伤心的,然而说出口的却是:“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哪。”

“你知道,马丁,有时候你叫我害怕。我现在一想到你,一想到过去的你,就不由得害怕。你必须待我非常非常地好。记住了,我到底不过是个孩子。我从没恋爱过。”

“我也没有。我们俩都是孩子。而且我们比大多数人都幸运,因为我们彼此之间发生了初恋。”

“那怎么可能呢!”她叫起来,倏地使劲一挣,挣出了他的怀抱。“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你当过水手,说起水手,我听到过,是——是——”

她言语支吾,说不下去了。

“是惯常每个码头都有个老婆的,对吗?”他提醒说。“你是这个意思吗?”

“嗯,”她小声地回答。

“可那又不是爱情。”他振振有词地说。“我到过不少码头,可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晚以前,我从没尝到过一丁点儿爱情的滋味。你知道,我道了晚安,离开了你的家,差一点给逮去。”

“逮去?”

“对。警察当我喝醉了,我实在真是醉了——对你的爱情使我陶醉了。”

“可你刚才说我们俩都是孩子,我就说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们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刚才说我从没爱过谁,只有你,”他回答。“你是我第一个爱人,实实在在是第一个。”

“然而你当过水手,”她不同意。

“这又有什么关系,你总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呀。”

“以前还有过女人——别的女人——哇!”

叫马丁·伊登大吃一惊的是,她竟嚎啕大哭起来,要连连地亲吻,连连地爱抚,才止得住。这会儿,他头脑里尽想着吉卜林的那句诗:“上校太太和裘蒂·奥格莱迪,骨子里原是亲姐妹。”③他认为这说得真对;尽管他看过的那些小说使他相信不是这么回事。他受到了那些小说的影响,一向以为在上层阶级只有正式的求婚方式才行得通。在他出身的下层,小伙子跟姑娘靠接触交往来赢得彼此的心,原是挺无所谓的;可是高高地住在上层的那些高贵的人物,竟也用同样的方式恋爱,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实在错的是小说。这儿就有个证明。同样的一套爱抚拥抱,不用说话来帮忙,对工人阶级的姑娘有效,对工人阶级以上的姑娘也同样有效。她们全是一样的女人,说到头来,骨子里原是亲姐妹;如果他记得看过的斯宾塞的作品,他原会知道这些事的。他一边把罗丝抱在怀里,安慰着她,一边想到上校太太和裘蒂·奥格莱迪骨子里原是简直不相上下的,心里得到莫大的安慰。这使罗丝跟他自己更接近了,使她成为可以亲近的了。她可爱的肉体跟任何人的一样,跟他自己的也一样。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碍他们的结合。阶级差别是唯一的差别,然而阶级是外在的。这是可以摆脱的。他在书上看到过,有个奴隶爬到了罗马显贵的地位。既然如此,那他也可以爬到罗丝身边啦。除了她的清白、圣洁、教养和超凡脱俗的灵魂美以外,她在基本上属于人性的种种地方,实在跟丽茜·康诺莱和所有属于丽茜·康诺莱那一路的女人是一模一样的。她们可能干的一切,她也全可能干。她会爱,会恨,说不定也会发歇斯底里;再说,她当然也会忌妒,她现在就在忌妒,在他怀里发出最后的一阵抽泣。

③见诗篇《女士们》(1896)末两行,意为“女人总是女人”。

“再说,我比你年纪大,”她张开眼睛,抬眼望着他,突然说,“大三岁呢。”

他的回答是:“别多说,你还是个孩子,我在经验方面要比你大四十岁。”

实在,就爱情方面来说,他们俩都还是孩子,他们吐露起爱意来,也像一对孩子那么天真幼稚,尽管她塞满了一脑袋的大学教育,他脑袋里满是科学的哲学思想和确确实实的生活经历,还是如此。

白天的光辉在迅速消逝,他们一直坐着,谈着情侣们惯常谈的那套话,想到爱情的神妙以及把他们如此奇异地投身在一起的命运,感到惊奇,并且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俩相亲相爱的程度,从来没有哪对情侣达到过。他们还偏喜欢尽讲着对彼此第一面的印象,讲了一遍又一遍,并且老是想分析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到底有多深,结果是白费心思。

西方地平线上的云堆吞没了落日,天边变成一片玫瑰色,天顶也闪亮着这同样的给人温暖感觉的色彩。他们四下全是一片玫瑰色的光辉,沐照着他们,这时候,她唱着“再会吧,甜蜜的一天”。她轻柔地唱着,靠在他摇篮似的臂弯里,一双手给握在他的手里,两个人心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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