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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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过了一两天,我早上醒来,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我认为我要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请毕蒂把她的一切知识都传授给我。这么一想茅塞顿开,为了实现这个计划,那天晚上到伍甫赛先生姑奶奶的夜校去上学,我便对毕蒂说,我很想要出人头地,其中有个特别的缘故,暂且不必细说,只要她肯把她的全部知识都传授给我,我就感激不尽了。毕蒂本是个最讲情义的姑娘,马上一口答应,而且不到五分钟工夫,就开始履行自己的诺言了。

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的教育方案,也就是她的课程,大致可以归结如下:先让学生们自由活动——吃苹果的吃苹果,在别人领子里塞干草的尽管塞干草,到最后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把精神养足了,这才拿起一根桦木戒尺,踏着碎步,走到学生们跟前,不分青红皂白地吓唬一通。学生们以各种各样嬉皮笑脸的方式接受训诫之后,便排成队,把一本破破烂烂的书稀里哗啦地顺次传下去。书上有一张字母表、几幅图表、一些拼音练习——应该说,本来是有这些玩意儿的。书本一传下去,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便进入昏昏欲睡的状态——要不是由于瞌睡,就准是风湿症发作了。于是学生们便开始以靴子为题大做文章,互比高下,目的无非是争谁踩起谁的脚趾头来可以踩得最痛。这一切可以称之为脑力锻炼,一直要闹到毕蒂匆匆赶来,把三本残破的《圣经》分配给他们。这三本书的模样,仿佛是从什么木桩上乱砍下来的,印得又糟,比我后来见到的任何一本文学珍本都要模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墨水渍,书页里夹着各色各样给压扁砸碎的昆虫“标本”。有些性子倔强的学生往往还会和毕蒂扭打起来,给这一节课添了不少热闹。打完了,毕蒂便宣布今天从哪一页读起,她读一句大家跟着读一句——会读的固然跟着读,不会读的也跟着读,那一片七高八低的大合唱真叫吓人。毕蒂领读的声调又高又尖,又没个抑扬顿挫,谁都不晓得自己在读些什么,也根本就不当它一回事。乌七八糟乱嚷了一阵,少不得会把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吵醒,于是她便跌跌撞撞地不定走到哪一个孩子身边,拉拉那孩子的耳朵。耳朵一拉,便不言而喻是放学了,于是大家为庆贺学业猛进,尖起嗓子来高呼几声,奔出校门。凭良心说一句,要是哪个学生愿意拿石板、甚至钢笔墨水(只要你有)来打发光阴,那也是决不会遭到禁止的,只可惜这种做学问的方式在冬季很难行得通,因为在那既兼作课堂、又兼作伍甫赛先生姑奶奶起坐室兼卧室的小杂货店里,点的只是一支垂头丧气的蜡烛,又没有一把剪烛花的剪刀,所以光线极其暗淡。

我觉得,在这种环境下,要想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实在很耗费光阴,不过我决定还是试一试。当天晚上,毕蒂就开始履行我们的特别协定,把她那份小价目表上绵糖一项的有关知识传授了一些给我,又把她从报纸标题上摹写下来的好大一个老式的英文字母D借给我拿回家去临摹,我开头还以为是个钮扣花式,后来她说明白了,我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们村里当然少不了有个酒店,乔有时候也少不了要上那边去抽袋烟。那天傍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接到姐姐的严厉命令,要我务必到三船仙酒家去一趟,好歹要把乔带回来,否则就要我好看。所以,这会儿我就向三船仙酒家走去。

三船仙酒家店堂里有一个柜台,柜台里面靠近门边的墙壁上用白垩写了一大篇欠账账目,长得惊人,照我看来,这一大笔欠账是从来没有人偿付的。我从解事的时候起就看到了这些账目,后来账目日长夜大,比我的身个儿长得还要快。我们村里一带本来多的是垩土,老乡们大概都不肯错过良机,务使物尽其用,让白垩大显其赊酒记账的神通。

那是星期六晚上,只见店老板怒目横眉望着那一大笔欠账;好在我这次来是跟乔打交道,不是跟他打交道,因此只跟他说了声晚上好,就走到过道那一头的客厅里去了。客厅里生着一大炉旺火,乔正坐在那里抽烟,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伍甫赛先生和另外一位生客。乔像平常一样招呼我:“喂,匹普,老朋友!”他这话一出口,那位生客便转过脸来望着我。

生客是位带有几分神秘气息的人物,我从来没见过。头侧在一边,一只眼睛半开半闭,似乎拿着一支无形的枪在瞄准。嘴里衔一根烟斗,一看见我就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目不转睛地瞧着我,慢吞吞地吐完了烟,才向我点了点头。我也向他点点头,他于是又点了点头,在他坐的那张高背长椅上腾出点地方来让我坐。

可是我每次到这种公共场所,总是习惯坐在乔身边,因此我说:“谢谢您,先生!对不起!”然后就在他对面的高背长椅上乔给我让出的地方坐了下来。这位生客溜了乔一眼,见乔正瞧着别处,于是一等我坐定,便又对我点点头,还擦了擦自己的腿——我觉得那擦腿的样子真奇怪极了。

生客转过脸去对乔说:“你刚才说,你是个铁匠?”

乔说:“不错,的确是这么说来着。”

“你爱喝什么酒?对不起,还没请教过尊姓大名哩。”

乔报了姓名,那生客便称名道姓起来:

“葛吉瑞先生,你喝什么酒?我来请客好不好?饭后喝一杯帮助帮助消化如何?”

乔说:“哪儿的话,不瞒您说,我喝酒都是自己付钱,不大习惯让别人请客。”

生客说:“习惯?谈不上,只此一遭,下不为例,何况又是星期六晚上。来,点酒吧,葛吉瑞先生。”

乔说:“盛情难却,来杯朗姆吧。”

生客重复了一遍:“朗姆。还有一位先生也请发表高见。”

伍甫赛先生说:“朗姆。”

生客对酒店老板大声说道:“三份朗姆!来三只杯子!”

乔把伍甫赛先生介绍给生客,说:“想您一定乐于认识认识这位先生。他是我们教堂里办事的先生。”

生客眯缝着眼睛瞧了我一眼,连忙应道:“噢嗬!就是沼地边上坟地中央那座冷清清的教堂吗?”

乔说:“正是。”

生客口衔烟斗,满意地嗯了一声,把两条腿搁在他一人独坐的高背长椅上。他头上戴一顶阔边旅行帽,帽檐儿挂了下来,帽子下面包一块手绢,当作头巾,把头发给遮没了。他眼睛望着炉火,我依稀看见他脸上掠过一丝狡猾的神气,继而又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两位先生,我对于这个地方并不熟悉,不过,靠近河边一带看样子好像挺荒凉吧。”

乔说:“十处沼地就有九处是荒凉的。”

“当然,当然。在那一带是不是常常可以见到什么吉卜赛人啊,走江湖的啊,流浪汉啊什么的?”

乔说:“没有,逃犯倒是常有。可我们也不容易碰到。伍甫赛先生,你说是不是?”

伍甫赛先生对于当初那段狼狈的经历可谓刻骨铭心,因此他虽然表示同意,口气却很冷淡。

生客问道:“看样子你们还去追捕过逃犯咯?”

乔回答道:“去是去过一次,不过您知道,我们不是去抓逃犯;我们只是去看看热闹;我和伍甫赛先生,还有匹普,我们都去了。匹普,是不是?”

“是的,乔。”

那生客又瞧了我一眼——仍然眯缝着眼睛,好像是故意拿他那支无形的枪瞄准着我似的;他说:“这孩子别看他瘦,将来可有出息。你管他叫什么?”

乔说:“他叫匹普。”

“教名就叫匹普吗?”

“不,教名不叫匹普。”

“那么是姓匹普喽?”

乔说:“也不是姓,不过和他的姓相近,他小时候把自己的姓念走了音,后来人家也就这样将错就错叫惯了。”

“他是你的儿子吗?”

乔“唔”了一声,便沉吟起来;当然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有什么煞费思索之处,而是因为一进了三船仙酒家,嘴里衔上一根烟斗,无论谈东说西,总要带上三分深思熟虑的风度。沉吟了一阵,才说:“唔——不是。哪里,他哪里是我的儿子。”

“那么是贼(侄)儿喽?”

乔又显出沉思的神气说:“唔,不是——不,不骗您,他也不是我的贼儿。”

生客又问:“那他妈的到底是你什么人?”我觉得他这样气势汹汹地追问,总未免过分了些。

伍甫赛先生在这个关节眼儿上插了进来;他这个人对于远近百亲无所不晓,何况职业使然,必须牢记一个男人不可以和哪些女的亲戚成婚,因此便自告奋勇把我和乔的关系给那位生客解释明白。伍甫赛先生插了嘴还不算,临了还从《理查三世》里面引证了一大段狂嗥乱叫的台词,念得叫人听了毛骨悚然;等他自以为费了这番唇舌已经足以解决问题,又找补一句道:“这正合了那位大诗人的话①。”

①《理查三世》是莎士比亚的历史剧。“诗人”指莎氏。理查三世乱伦败德的行为昭著史册,这一段话的意思是说,乔决不可能有乱伦行为。“狂嗥乱叫”的一段台词可能指第四幕第四场338—343行,即理查三世要求自己的嫂嫂伊丽莎白王后为他撮合和自己的侄女成亲,伊丽莎白王后当场驳斥他的那一段话:

这里,我不妨作一点题外的说明;伍甫赛先生刚才提到我时,还在我头上乱揉乱摸一阵,弄得我头发都戳到了眼睛里,显然是认为谈到我就非得用手这么配合一下不可。我真想不明白,何以像他那样身份的人到我们家里来做客,一遇到这种情况,总要叫我领受这样的折磨,弄得我两眼红肿。现在回想起来,在我的童年时代,家里亲友们不谈起我则已,一谈起则必然会伸出一只大手来,美其名曰抚爱我,其实是弄得我眼红泪流。

这位生客自始至终什么人也不望一眼,只是望着我,那副神气像是终于拿定了主意,非得开枪打死我不可似的。他自从骂了那句娘以后,就什么话也没有说;等到三杯兑水朗姆酒端进来了,他果然向我开枪了,这一枪可真是希奇少有。

射来的不是舌弹,相反,他倒是演出了一幕哑剧,是毫不含糊地冲着我演的。他毫不含糊地对着我搅拌他那杯兑水朗姆酒,又毫不含糊地对着我品尝他那杯兑水朗姆酒。又是搅动又是品尝,放着酒店里给他的匙子不用,却用一把锉来搅拌。

他的动作非常巧妙,别人都看不到那把锉,只有我看得到。拌好了酒,便把锉揩干,放进胸口衣袋里。我认出这就是乔的那把锉;一看到那把锉,就知道他认识我那个逃犯。我坐在那里瞪着他,好像着了魔一般。他却忽然往椅背上一靠,不再理会我,而去大谈其萝卜。

我们村里每到星期六晚上,就洋溢着一股愉悦的气氛,大家干完了一周的活儿,总得安安静静歇口气、提提神,再干起活来也好更带劲些,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下,乔居然也敢在酒店里比平常多待上半小时。这半小时过了,兑水朗姆酒也喝光了,乔便起身告辞,拉着我的手就要走。

生客说:“葛吉瑞先生。请等一会儿,我想起我口袋里好像有一枚雪亮崭新的先令,如果没有丢掉的话,就给了这孩子吧。”

他掏出一把零钱,找出那一枚先令,用揉皱的纸包好,交给我说:“这是给你的!记好:是给你自己的!”

我向他道了谢,也不管什么礼貌不礼貌,只顾紧挨在乔身上,睁大了眼睛瞧着他。他向乔道了晚安,又跟伍甫赛先生道了晚安(伍甫赛先生也跟我们一块儿出了酒店),对我却不道晚安,只是用他那只瞄人的眼睛瞥了我一下——其实连瞥一眼也谈不上,因为他根本把那只眼睛闭上了;不过,这真叫做:无限传神处,尽在一闭中。

伍甫赛先生一出三船仙酒家就和我们分了手,乔一路上又老是张大了嘴,大口大口吸着空气,像是为冲淡那喝下肚去的朗姆酒,因此一路赶回家去,我即使有兴说话,恐怕也只好一个人自唱自和。何况我往日的那件过失、往日的那个老相识,如今突然露出形迹,弄得我心神恍惚,哪里还有心思想到别的事情上去。

回家一踏进厨房,正赶上姐姐没有大发脾气,乔一看这种机会千载难逢,便壮起胆子,把那枚亮晶晶的先令的来历告诉了她。乔大嫂得意扬扬地说:“我担保准是一枚假货,世上哪里有这种好人,肯把真货给一个孩子?拿来我瞧瞧。”

我打开纸包拿出先令,确是一枚刮刮叫的真货!乔大嫂扔下先令,拿起纸包来一看,说:“这是什么?两张一镑的钞票?”

丝毫不假,果真是两张一镑的钞票,油腻腻黏答答的,好像跟郡里的许多牲口市场交情已经深得到了家似的。乔重又拿起帽子,带了那两镑钱,要到三船仙酒家去归还原主。乔一走,我就坐在平常坐的小凳上惘然若失地望着姐姐,我拿准那个人早就走远了。

乔果然一转眼工夫就赶回来了,说是那人早已走了,不过他已经在三船仙酒家留了言,把那两张钞票的事吩咐停当。于是姐姐拿了一张纸把钞票包好封严,放在客厅里橱顶上一把做摆饰用的茶壶里,用干玫瑰瓣掩好。那两张钞票放在那里,从此就像梦魇一样压在我的心头,也不知压了我多少个日日夜夜。

我那天晚上睡得很不好,因为老是想到那个拿无形的枪瞄着我的生客,老是想到我干下的那件卑劣的犯罪勾当——私通逃犯,那在我这个小人物说来本是件大事,而我居然都忘了。还有那把锉,也老是像个鬼影似的缠着我。那把锉居然在我万万料不到的时候重新出现,实在叫我害怕。最后我只得想一想下星期三要上郝薇香小姐家里去的事,这样才算慢慢地睡着了。我在梦中果然看见那把锉从门里向我伸过来,还没看清拿锉的是谁,我就大叫一声惊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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