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晨跟斯潘娄先生说,我要请几天短假;由于我还没拿任何薪金,因而对于那位万难通融的昭钦先生就不算可厌可恶,所以并没费什么事就准了假了。我利用那一次的机会对斯潘娄先生说,我希望斯潘娄小姐身体很好。说的时候,我的嗓音咽在嗓子眼里,硬不肯出来,我的眼睛变得蒙 模糊,什么也看不见了。他回答我这句话的时候,丝毫不动感情,好像他说的只是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人一样。他说,他谢谢我的问候,他女儿的身体很好。
我们这些还是学徒的民教法学家,就是将来高贵民教法学家的苗子,受到很大的重视,所以,我几乎不论什么时候,凡事都可以自作主张。但是,因为我不愿意那天一点钟或者两点钟以前就去到亥盖特,又因为那天上午,我们法庭里又有一件小小的逐出教会案(叫作:提浦钦为拯救布拉克的灵魂提起的诉讼案),所以我就跟着斯潘娄先生一块儿很开心地出席法庭,在那儿待了一两个小时,来听这个案子的审判。案情起于两个区民代表的斗殴,其中之一被控,说他把第二个人搡在水泵上。这个水泵的把儿伸在一所校舍里,这所校舍坐落在教堂屋顶下的山墙那面,因此这一搡就成了一件有犯教会法的案子了。这个案子很可笑,很好玩;所以我坐在驿车的车厢上往亥盖特去的时候,还一路净琢磨博士公堂和斯潘娄先生说的博士公堂怎样碰不得,怎样一碰,国家就要随之垮台那番话。
史朵夫老太太见了我很高兴,萝莎·达特也很高兴。利提摩并没在宅内,这是我万没想到而引为欣慰的;伺候我的却是一个谦恭谨慎,专跑客厅的小女仆。她的帽子上系着翠蓝色的飘带,她的眼睛,你偶然看上一下,比起那位体面人的来,特别令人赏心悦目,而不叫人心慌意乱。但是,我到这一家还不到半点钟,我就特别注意到,达特小姐对我严看紧守,寸步不离,同时好像鬼鬼祟祟老把我的脸和史朵夫的作比较,把史朵夫的脸和我的作比较,老偷偷摸摸埋伏窥伺,一心想看一看这二者之间会有什么出现。因此,只要我往她那儿一瞧,就能看到她那副急煎煎的脸、那对严厉无情的黑眼睛和那个探微刺细的前额①,紧紧盯在我身上;再不就突然从我身上转到史朵夫身上,再不就一眼把我们两个一齐都摄入眼里。在这种目光灼灼的刺探中,如果她看到我注意她,她不但不把眼光退缩,而且在那种时候,反倒更加把她那能刺入骨头的眼光盯在我身上。虽然我是,而且我也知道,我在任何可以使她疑惑我做了错事的方面都无可非议,然而我在她那双贼眼前面却不能不退缩畏避,我完全受不了她的眼睛里那种如饥似渴的光芒。
①在英文里,前额被视为表示面部表情(如喜、悲、羞耻、焦虑、决心等)的地方。
整个一天里,她好像弥漫于全家之中。我如果在我的屋子里跟史朵夫谈话,我就听到在屋外那个小小的过道里,她的衣服的声音。如果我们两个在宅后的草坪上,玩我们那几套旧把戏,我就看到她的脸,从一个窗户挪到另一个窗户,像磷光鬼火一样,一直到那个脸,在一个窗户里面定住,往我们两个身上瞧。下午我们四个人一块儿出去散步的时候,她就把手像一把钳子那样,紧紧挽着我的胳膊,让我落在后面,同时史朵夫就跟他母亲往前走去,走到听不见我们说话的地方,她才跟我说话。
“你好久没上我们这儿来啦,”她说。“难道你的工作就真正那样使人起兴、那样引人入胜,竟吸引住了你的全部心思吗?我问你这个话,只是因为凡是我不懂得的,我都想要懂一懂。不过,你的工作真是那样吸引人吗?”
我回答她说,我对我这种工作还是够喜欢的,但是却不能说喜欢得像她说的那样厉害。
“哦,我明白了这个,高兴极了,因为我错了的时候,老喜欢能改正过来。”萝莎·达特说。“你的意思也许是要说,这个工作,多少有些枯燥无味吧,是不是?”
“呃,”我回答她说,“这个工作也许有些枯燥无味。”
“哦!那么,这就是你所以要松散松散脑筋、改换改换气氛——比方说,找些兴奋之类的事儿,是不是?”她说。“啊,一点不错!但那是不是得说有点儿——关于他?我说的不是你。”
她的眼睛往史朵夫扶着他母亲一块散步的地方瞧了一下,让我看明了,她说的是谁;但是除了这一点而外,其余的意思,我完全惶惑不解。我毫无疑问,当时脸上就露出惶惑不解的神色来。
“难道那不——我可并没说那是,你要注意,我只是想知道知道——难道那不是他有些迷而忘返了吗?难道说,那不是也许使他比平素更有亏孝道,在省视他那位盲目溺爱的——①呃?”
①此处应为“母亲”。萝莎避而不提,正是她说话的习惯。
她说到这儿,又对史朵夫母子很快地瞥了一眼,同时对我也瞥了一眼。她那一眼,好像把我内心最深处的思想都看透了。
“达特小姐,”我回答她说,“请你不要认为——”
“我没有什么认为的!”她说。“哎呀呀,你可别认为我认为怎样怎样。我这个人可不好疑惑人家。我只是问一个问题。我并不是表示任何意见。我只是根据你的话形成我的意见。据你刚才说的,不是那样喽?那么好啦,我知道了是这样,高兴极了。”
“按照实在的情况,”我惶惑错乱地说,“我敢斩钉截铁地对你说,史朵夫要是比平素离家更久,那并没有我的干系在内,我这是说如果他真离家很久来着;我这会儿,真不知道他离家很久来着,我这只是听你说了,才知道的。我有很长的时间,一直顶到昨儿晚上,都没见到他。”
“没见到他?”
“一点不错,达特小姐,没见到他。”
她用眼一直对着我瞧,那时候,我看到她的面容更加瘦削,她的脸色更加灰白,她那个旧伤痕更加抻长了,一直竖着穿过她那失去原形的上唇,又从脸上斜着岔下去,深深地穿到下唇。我看到她这种情况,真正觉得她悚然可怕;使我觉得悚然可怕的,还有她那眼睛里射出来的光芒,她那时正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在我身上,嘴里对我说:
“那么他都干什么来着?”
我把她这句话重复了一遍,说给我自己听更多于说给她听,因为我当时太惶惑失措了。
“那么他都干什么来着?”她说,说的时候,那股焦灼急躁的劲儿,好像烈火一样,都能把她烧焦了似的。“那个家伙都帮着他干什么来着?那个家伙看我,从来没有不是两只贼眼含着令人不解的虚伪诡诈的时候。如果你要讲体面、讲忠心,我决不要求你,叫你出卖朋友。我只要你告诉我,现在诱惑他的,到底是什么:是怒吗?是恨吗?是骄傲吗?是安不下心吗?是狂妄的念头吗?是爱情吗?到底是什么?”
“达特小姐,”我回答她说,“据我所知道的,史朵夫还是史朵夫,我看不出来,他跟我头一回到这儿来的时候有任何改变。不过我得怎么说才能叫你相信我这个话哪?我看不出他有什么改变来。我坚决地相信,他没有什么改变。连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还有些不明白哪。”
她仍旧目不转睛、一个劲儿把眼睛盯在我身上,那时候,一种抽搐或者说一种搏动,让我看着不由得起痛苦之感,在她那狠毒凶残的伤痕上出现,使她把嘴一撇,把两个嘴角往外一抻,好像表示鄙夷,或者说表示对于它所鄙夷的东西表示可怜。她急忙把手放在那道伤痕上面,——她那只手,那样瘦细,那样娇嫩,我从前看到她在炉前把它举起、用它遮脸的时候,我心里曾想过,那只手跟细瓷做的一样——同时用一种又快又凶又感情强烈的口气说,“关于刚才的话,我要你立誓保守秘密!”她说完了这句话,就一声不响了。
史朵夫老太太跟她儿子在一起的时候,特别地快活,史朵夫呢,在这一次省亲中,就特别对他母亲先意承志。我看到他们母子在一块儿,感到非常有意思,这不但是由于他们两个那种你疼我爱的劲儿,而且是由于他们母子之间那种强烈类似的性格,并且还由于在他身上那种高傲、急躁,在她身上,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关系,一变而为优礼垂顾的庄严之态。我想了不止一次,认为幸而他们母子之间,从来没有过可以使他们发生严重分歧的原因存在,不然的话,像他们两个人,有那样的天性——我毋宁说,有那样深浅不同完全一样的天性——比起所有一切有两种极端不同天性的人,都更难以言归于好。这种看法,我不得不坦白承认,并非由于我自己的观察分析,而是由于萝莎·达特的一席话。
她在吃正餐的时候说:
“哦,请你们不管谁,快快告诉告诉我吧,因为我这一整天里就没有不琢磨这个的时候,我很想要明白明白。”
“你想要明白什么哪,萝莎?”史朵夫老太太说,“哦,请你,我请你别这样隐隐晦晦的,好不好?”
“隐隐晦晦!”她喊道。“哦!真个的吗?你真认为我是那样吗?”
“我不是经常求你,”史朵夫老太太说,“叫你说话要明明白白的、用你自己的自然态度吗?”
“哦,这样说来,我这不是自己的自然态度了!”她回答说。“现在你一定得别见我的怪,因为我发问,只是想要明白明白。咱们永远也不能了解咱们自己。”
“那成了第二天性了,”史朵夫老太太说,说的时候,露出不高兴的样子来。“不过我还记得——我认为,你也一定还记得——你从前的态度,可跟现在不一样,萝莎。那时候,你说话不像现在这样字斟句酌,那时候你比较能开诚布公。”
“我敢说,你这话一点也不错,”她回答道,“所以一个人的坏习惯,不知不觉地就养成了!真个的吗?没有现在这样字斟句酌,比现在能开诚布公些?我真纳闷儿,不知道我怎么会不知不觉地改了样儿了!呃,这可真得说是奇怪啦!我可得经常留神,恢复从前的我才成。”
“我希望你能那样,”史朵夫老太太微笑着说。
“哦!我真心想要那样,这是你知道的,”她答道。“我要学着坦白,跟谁哪——我想想看——跟捷姆斯学着坦白吧。”
“你要学着坦白,”史朵夫老太太很快地回答她——因为,凡是萝莎·达特说的话里,永远都含有讥讽的意味,虽然她说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用的永远是人世上最不自觉的态度——“就没有比跟着他学再好的了。”
“那是我敢保的,”她异乎寻常热烈地回答说。“如果我对任何事物敢下担保的话,那你知道,我当然对那个敢下担保。”
我觉得,史朵夫老太太对于刚才她那一阵烦躁有些后悔,因此她马上用和蔼可亲的口气说:
“好啦,我的亲爱的萝莎,你到底想要明白什么,你还没说出来哪。”
“想要明白什么?”她回答说,说的时候故作冷落,来招惹人。“哦,我只是想要明白明白,假设有两个人,在生来的智愚贤不肖一方面——这样说行吗?”
“这样说就很行,别的说法也不见得比这个好,”史朵夫说。
“谢谢你。假设有两个人,在天生的智愚贤不肖一方面,彼此完全一样,要是他们二人之间,一旦发生了严重的分歧,那比起那种生来性情不同的人,是不是愤恨更容易大,裂痕更容易深哪?”
“要让我说的话,就得说是,”史朵夫说。
“是吗?”她回答说。“哎哟哟!那么,举一个例子吧,比方说——任何不大会发生的事儿都可以拿来作比方——比方说,你跟你母亲,如果一旦发生了严重的争吵——”
“我的亲爱的萝莎,”史朵夫老太太打断她的话头说,同时和蔼地一笑,“另找一个比方罢!谢天谢地,我和捷姆斯,都是知道应该互相尽什么职分的。”
“哦!”达特小姐满腹心事地点着头说。“倒也不错,那样就可以避免分歧吗?呃,当然可以。确实一点不错。我说,我很高兴。我刚才竟糊涂到引用了这样的比方!因为,知道了你们两个彼此各尽其职分就可以避免分歧,那太好了!所以我非常地感激你。”
还有一件关于达特小姐的小小事项,我决不应略而不谈。因为后来,在一切无可挽救的过去都明明白白地显露出来了的时候,我一定要想起这个事项来的。在那天整个的一天里面,但是特别是从这段时间以后,史朵夫使出他最大的本领来,而那也就是他最不费劲儿的本领,把这个性情偏执、脾气乖僻的人儿,哄得一变而为使人家欢喜,也使自己欢喜的伴侣。他在这方面能够成功,并非什么出乎意料的事。她对他这种使人愉快的技能——我当时想,这种使人愉快的天性——所发生的迷人影响挣扎反抗,也完全没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知道,她有的时候心怀嫉妒、性情乖戾。我看到她的面目和态度慢慢改变了;我看到她越来越用爱慕的态度看待他;我看到她越来越微弱无力、但是却永远怒气不息地,好像责备自己不争气似地,想要抵抗他那种使人着迷的魔力;到了最后,我看到她那种锐利入骨的眼光变得温柔了,她那副笑容变得十分温和了,我也不像我整个一天里真正那样,老怕她了,我们大家一块儿围炉而坐,一块儿又说又笑,跟一群小孩子一样,一点拘束都没有了。
是由于我们在餐厅里坐的时间太久了,还是由于史朵夫一心想要别失去他已经取得的优势,想要因利乘机把它一用呢,我不得而知;反正萝莎离开了以后,我们在餐厅里并没待过五分钟。我们走到客厅的门口那儿,史朵夫轻轻悄悄地说,“她在那儿弹竖琴呢。这三年以来,我相信除了我母亲,别人没有听见她弹过竖琴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露出稀奇少见的微笑来,但是那种微笑跟着就一下又消失了;我们进了屋里,看到只有她一个人在那儿。
“快别站起来,”史朵夫说(其实她早已站起来了),“我的亲爱的萝莎,别站起来。只发这一回善心,给我们唱一个爱尔兰歌儿吧。”
“你怎么会看得起爱尔兰歌儿!”她回答说。
“非常地看得起!”史朵夫说。“比任何别的歌都更看得起。这儿这个雏菊也是爱音乐爱得要命的。给我们唱一个爱尔兰歌儿吧,萝莎!让我坐着听上一听,像从前经常那样。”
他并没碰她,也没碰她刚坐的那把椅子,而只挨着竖琴落座。她在竖琴旁边站了不大的一会儿,样子很稀奇,用右手在竖琴上作弹琴的动作,但是却没触动琴弦。后来她才坐了下去,把竖琴一下拉到她跟前,一面弹一面唱起来。
我不知道还是她的弹法,还是她的嗓音,反正让我听来,只觉得这个歌儿是我向来所听见的歌儿之中,或者所能想象的歌儿之中,最迥异人间、超出尘世的。它那种使人感到亲切活现的意味,真含有使人害怕的成分在内。那个歌儿好像并不是有人给它作的词儿,或者有人给它谱的曲子,而是一直从她那强烈的情感里迸了出来的。在她那种低低的歌声里,它只流露出一部分来,而在一切都寂静下来的时候,它就又服服帖帖地蜷伏起来。她又把身子倚在竖琴上,用手作弹琴的姿势,却没触动琴弦,那时候,我只剩了瞠目而视、哑口无言的份儿。
一分钟以后,发生了下面一段事儿,才把我从梦中唤醒:——原来史朵夫从他的座儿上站起来,走到她跟前,大笑着用胳膊把她一搂,嘴里说,“好啦,萝莎,咱们从此以后,可要尽量地你疼我爱啦!”她打了他一下,像野猫那样凶狠地把他甩开,冲到屋子外面去了。
“萝莎怎么了?”史朵夫老太太走进来问。
“她做了短短一会儿的天使,妈,”史朵夫回答说,“跟着就又走到极端相反的一面,算是补过偿失。”
“你可要小心,千万可别招她惹她,捷姆斯。你可别忘了,她变得越来越爱使性儿啦,经不起招惹啦。”
萝莎没再回来,也没有人再提起她来,一直到我同史朵夫到他屋里,去跟他道夜安的时候。那时候史朵夫把她大笑了一气,问我是否曾经见过,有这样一个不可理解的小小怪东西。
我把我的惊异尽了当时所能表达的,完全表达了,同时问他,是否能猜出来,她到底为什么那样突然就大生其气。
“哦,这只有老天爷才能知道,”史朵夫说。“你可以说为任什么都可以,也可以说任什么都不为。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她把所有的事物,连她自己包括在内,都要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她是一个有刃的工具,和她打交道的时候,你要特别小心。她永远是危险的。夜安!”
“夜安!”我也说,“我的亲爱的史朵夫!我明儿早晨不等你起来就走了。夜安!”
他很不愿意我离开那儿;他像原先在我屋里那样,把胳膊伸着,用手把着我的肩头。
“雏菊,”他微笑着说——“因为这个名字虽然不是你的教父和教母给你起的,我可顶喜欢用这个名字叫你——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你也能给我这样一个名字。”
“呃,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给你,”我说。
“雏菊,如果有任何情况,会使咱们两个分离,那你可要老想着我顶好的好处。好啦,咱们可一言为定啦。净想我顶好的好处,要是有任何情况把咱们两个分开!”
“你在我眼里,史朵夫,”我说,“并没有什么顶好的,也没有什么顶坏的。我永远前后一致,永远不改样儿,在心里把你热爱,把你珍惜。”
由于我曾经冤枉过他(虽然那还只是一种并未成形的念头)而心里万分悔恨,因此我很想把我曾经冤枉过他的想法对他坦白一番,话就来到嘴边上了。要不是因为我不愿意把爱格妮对我说的那番心腹话给出卖了,要不是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来谈这个题目才能免于出卖,那么在他说“上帝加福给你,雏菊。晚安!”以前,这些话就会脱口而出了。在我这样疑惑不定的时候,那个话可就没传到他耳朵里。于是我们握了手,我们分了手。
第二天早晨,我在晨光熹微中就起来了,尽力轻轻悄悄地把衣服穿好了,然后往他的屋子里瞧了一下。他还正在酣睡,很潇洒地用胳膊抱着头躺在那儿,就像我在学校里常常看到的那样。
那时辰应期而来,而且来得很快,那时候我几乎有些纳闷儿,不明白在我看着他的时候,怎么竟会没有什么事来搅扰他的安睡。
但是他当时却是安然熟睡——让我再这样想他一番吧——像我在学校里看到的那样,就这样,在静悄悄的晨光中,我和他分别了。
哦,上帝恕你吧,史朵夫啊!我永远也没有再以爱慕之心和友好之情握那只无知无识的手的时候了!永远永远也不会有那种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