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创作,同时也是消遣。对这两种见解,我认为艺术之成为消遣或人类精神的单纯的游戏,是比较重要的。虽则我很赞赏各种不朽的创作,无论是绘画、建筑或文学,可是我觉得真正艺术的精神如果要成为更普遍的东西,要侵入社会的各阶层,必须有许许多多的人把艺术当做一种消遣来欣赏,绝不抱着垂诸不朽的希望。每个大学生都有打网球或踢足球的平凡技术,是比大学产生几个可以参加全国比赛的体育选手或足球选手更为重要的,同样地,每个儿童和成人都能够自创一些东西以为消遣,是比一个国家产生一个罗丹(Rodin)更加重要的。我认为只产生几个以艺术为职业的艺术家,还不如教学校全体学生塑造黏土的模型,同时使所有的银行行长和经济专家都能够自制圣诞贺片。换一句话说,我主张各方面的人士都有业余活动的习惯。我喜欢业余的哲学家,业余的诗人,业余的摄影家,业余的魔术家,自造房屋的业余的建筑家,业余的音乐家,业余的植物学家,和业余的飞行家。我听着一个朋友随便地弹着一首钢琴的乐曲,跟听一个第一流专门职业者的音乐会一样地快乐。人人在客厅里欣赏他的朋友的业余魔术,比欣赏台上一个职业魔术家的技艺更来得有兴趣;做父母的欣赏子女的业余演剧,比欣赏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更来得有兴趣。我们知道这是自然发生的情感,而只有在自然发生的情感里才找得到艺术的真精神。为了这个缘故,我觉得这种自然发生的情感非常重要,中国的绘画根本是学者的消遣,而不是职业艺术家的消遣。艺术保持着游戏的精神时,才能够避免商业化的倾向。
游戏是没有理由的,而且也不应该有理由,这就是游戏的特质。游戏本身就是良好的理由。这个观念可由进化的历史上获得证明。美是一种不能用生存竞争加以解释的东西,有一些美的形式是会毁坏的,甚至在动物方面也是这样,如鹿的过度发展的角。达尔文觉得他不能够以自然的选择的原理去解释动植物的美,所以他只好提出性的选择这个第二大原理。艺术是身体和智能力量的充溢,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是为自身而存在的;如果我们没有认清这一点,那么我们便不能了解艺术和艺术的要素。这就是那个备受贬评的“为艺术而艺术”的观念。对这个问题,我认为政治家无权发表什么意见;我觉得这仅是关于一切艺术创造的心理基础的无可置辩的事实。希特勒曾斥许多现代艺术形式为不道德的东西,可是我认为那些画希特勒肖像悬诸新艺术博物院以取悦他的艺术家,乃是最不道德的人。那不是艺术,而是卖淫。如果商业化的艺术常常伤害了艺术的创造,那么,政治化的艺术一定会毁灭了艺术的创造。因为自由便是艺术的灵魂。现代的独裁者在企图产生政治化的艺术时,确是在尝试一种办不到的事情。他们似乎不知道刺刀的力量不能产生艺术,正如你不能向娼妓买得真爱情一样。
我们如果要了解艺术的要素,必须认力量的充溢是艺术的物质基础。这就是所谓艺术的或创造的冲动。“灵感”(inspi-ration)一词用起来时,便是证明艺术家自己也不知道这种冲动来自何处。这仅是一种内心的激发,象科学家发现真理的冲动那样,或探险家发现新岛屿的冲动那样,是没有方法可以解释的。我们今日得到生物学知识的帮助,已经开始知道:我们智能生活的整个组织,是受着血液中的激动素(hor-mones)的增减和分配所节制的;这些激动素在各种器官里和统治这些器官的神经系里活动着。甚至于愤怒或恐惧也仅是副肾素(adrenalin)分泌量的问题。据我看来,天才仅是腺分泌的供给过多的结果。有一个默默无闻的中国小说家,不知道现代所谓激动素,却做过一个正确的猜测,认为一切活动均发源于我们身上的“虫”。奸淫的行为是由于虫啃着我们的内脏,使人不能不想法子满足他的欲望。野心,进取心,和好名好权的欲望也是由于另外一些虫在作祟,弄得一个人心中骚动,到达目的的时候才肯罢休。一部小说里说,一个人写一本书也是由于一种虫在作祟,激动他无缘无故创造一本书出来。以激动素和虫而论,我还是要相信后者。“虫”这个名词是比较生动的。
当一个人有着数量过多或甚至数量正常的虫时,他是不能不创造一些东西的,因为他自己不能作主。当一个孩子有着过多的力量时,他平常走路的姿势便会变成跳跃的动作了。当一个人有着过多的力量时,他的走路的姿势便会变成扬扬阔步或跳舞了。所以,跳舞不外是无效率的走路姿势罢了;这里所谓无效率便是实利观点上,而不是审美观点上的力量浪费。一个跳舞者要到一个地点时,不走最便捷的直路,却作一个圆形的旋舞。一个人在跳舞时并不想要爱国;命令一个人依照资本阶级者,法西斯主义者,或无产阶级者的意识形态去跳舞,这结果只能破坏跳舞上的游戏精神和伟大的无效率状态。在文明中的人类和其他各种动物比较起来,所做的工作委实已经太多了;可是有些人好象认为人类的工作还不够多似的,因此甚至他的一点小闲暇,一点从事游戏和艺术的时间,也要让国家这个怪物来侵占了去!
艺术仅是游戏:这种对于艺术真本质的理解也许可以帮助我们阐明艺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美仅是良好的形式。好画或美丽的桥梁有良好的形式,行为也有良好的形式。艺术的范围比绘画、音乐和舞蹈更广,因为各种的活动都有良好的形式。体育家在赛跑的时候有良好的形式;一个人由幼年少年至壮年老年时期,始终过着美丽的生活,也是有良好的形式的;一次指挥如意,调度适宜,终获胜利的总统竞选,也是有良好的形式的;中国旧式官吏小心训练起来的谈笑和吐痰的姿态,也是有良好的形式的。人类的各种活动都有形式和表现,而一切表现的形式都是在艺术的范围之内的。所以,要把表现的艺术归于音乐、舞蹈、和绘画这几方面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这个较广泛的艺术解释的观念之下,行为上的良好形式和艺术上的良好人格是关系密切的,而且是同样重要的。一首音韵和谐的诗歌有放佚的表现;我们身体上的动作也可以有放佚的表现。当我们具有那些过多的力量时,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表现一种闲适,优雅,与形式上的和谐。闲适和优雅是由一种身体胜任愉快的感觉产生出来的,由一种不但能把事情做得好,而且做得美的感觉产生出来的。在较抽象的境域里,当任何一个人把一样工作做得好的时候,我们都看得见这种美。把工作做得好或做得干净爽快,这种冲动根本也是一种审美的冲动。杀人的行为或阴谋虽是恶无可逭,可是如果做得干净爽快,看起来也是美的。在我们生活上较具体的活动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做得爽快,温雅,和胜任的事情。我们所谓“人生快事”,就是属于这一类。一句问候的话说得好,说得恰当,便是美的,说得不得体,便是失态。
在中国晋代的末叶(第三及第四世纪),温雅的言语,生活,和个人的习惯发展到登峰造极之境。当时,“清淡”盛行。女人的服装最为妍丽,彼此争奇斗胜;以漂亮闻名的男人也非常之多。当时又盛行养“美髯”,男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大摇大摆地走着。衣服做起来极为宽大,穿在身上,什么地方的痒都可以搔到。什么事情都做得很温雅。中国人常常把一束马尾的长毛缚在一支短杖上以驱蚊蝇;这种叫做鏖的东西渐渐成为谈话的重要附属物,所以这种闲谈在今日的文艺作品中还是称为“尘谈”。其含义就是:一个人在谈话的时候,手中拿着那枝尘,很温雅地挥动着。扇也成为谈话的可爱的附属物,谈话者把扇时而张着,时而挥着,时而摺起来,有如美国的老人家在演讲时把眼镜再三架在鼻上又拿掉一样,看来颇为悦目。由实利的观点上说起来,鏖或扇比英国人的单眼镜稍微较有用处,可是它们全是谈话的风格的一部分,正如手杖是散步的风格的一部分一样。我在西方所看见的礼仪之中,最优美的两种是:普鲁士的绅士在客厅里向女人鞠躬时皮鞋后跟轻敲之声,及德国少女一腿向前弯而行屈膝礼的姿态。我觉得这是非常优雅的姿态:现在这种风尚已经消灭,真是可惜。
中国人有许多社交上的礼仪。一个人的指头、手,和臂的姿态都经过了一番严格的修养。满洲人所谓“打扦”行礼方式,也是一种很美观的姿态。当一个人走进房间的时候,他把一手伸直在一边,然后弯下一腿,做一种很优雅的行礼姿态。如果有几个人坐在房间里,他便以那条直立的腿为轴心,全身旋转一下,向房间中的人们全体表示敬意。你也应该看一个有修养的下棋者把棋子放在棋盘上的样子。他把一颗白色或黑色的小棋子均衡地放在食指上,然后以很优美的姿态,用大拇指由后边轻轻地把棋子推出去,使之落在棋盘上。一个有教养的清朝官吏在发怒的时候,做出非常优美的姿态。他穿着一件长袍,袖子卷起而露出丝衬里来,这种袖子叫做“马蹄袖”,当他勃然大怒的时候,他便向下挥动着右臂或双臂,让卷起的“马蹄袖”放下来,大摇大摆地走出去。这就叫做“拂袖而去”。
一个有教养的清朝官吏,其谈吐也很悦耳。他的话以一种美妙的声调表现出来,而那种北平腔的悦耳声调具有优美音乐的抑扬顿挫。他的字音说得又优雅又缓慢,讲到真正的学者,他的言语是夹杂着中国文学上珠玑般的辞句的。你也应该观察清朝官吏大笑或吐痰的样子,那真是美妙无比。吐痰的动作普通是以三个音乐的拍子去完成的,开头两个拍子是吸进和廓清喉咙的声音,以引出最后吐出痰时的拍子;吐出痰时的动作是急速有力的:“连音”继之以“断音”。老实说,如果吐痰的动作以审美的方式完成,我并不以喷到空气中的微菌为意,因为我虽受过许多微菌的袭击,可是我的健康并没有遇到什么不良的影响。他的笑也是一样有规律的,艺术化的,有韵律的动作,稍微有点矫揉做作,而结束时的声响则大一些,如果有白胡须的话,声响却会比较柔和一点。
以伶人而言,这种笑是一种细心修养起来的艺术,是他的表演技巧的一部分;戏剧的观众对于一个做得十全十美的笑的动作,是始终能够加以欣赏和赞美的。这当然是一桩很困难的事情,因为笑的种类很多:快乐的笑,看见一个人堕入他人圈套时的笑,讽刺或蔑视的笑,以及一个人被势不可当的环境力量压倒后的绝望的笑;最后这种笑是最困难的。中国的戏剧观众注意这些东西,也注意伶人的手的表情和“台步”。手臂的每一个动作,头部的每一次倾侧,颈项的每一次扭转,背部的每一次弯曲,宽大的袖子每一次的摆动,和足部的每一步,都是一种细心训练起来的姿态。中国人将演剧分为“唱”和“做”两类,有些戏剧注重于“唱”,另外有些戏剧则注重于“做”。所谓“做”,就是指身体,手臂,和面部的表演,以及情感和表情等比较普通的动作。中国伶人须学会怎样摇头以表示异议,怎样扬眉以表示怀疑,怎样轻抚胡须以表示安宁和满足。
一种艺术作品的特殊性质是艺术家的人格表现;艺术只有在这种限度内才和道德发生关系。人格伟大的艺术家产生了伟大的艺术;人格渺小的艺术家产生了渺小的艺术;感伤的艺术家产生了感伤的艺术;色情的艺术家产生了色情的艺术;多情的艺术家产生了多情的艺术;巧妙的艺术家产生了巧妙的艺术。一言以蔽之,艺术与道德的关系便是如此。所以,道德并不能依独裁者易变的狂想或宣传部长易变的道德律而加以改变或压抑。道德必须由内心生长出来,成为艺术家的灵魂的自然表现。而且,这不是可以选择的东西,而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心地卑劣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伟大的绘画,心胸伟大的艺术家纵使生命发生危险,也不能产生下劣的绘画。
中国人关于艺术的“品”的观念是极有趣味的,这种“品”有时称为“人品”或“品格”。这里也有分等级的观念,例如我们称艺术家或诗人为“第一品”的或“第二品”的,也称尝试好茶的味道为“品茗”。这样,对于一个人在某种动作中所表现的人格,我们有着许多不同的应用语。对于一个坏赌徒,或一个性情暴躁或趣味低劣的赌徒,我们说他“赌品”不好。对于一个醉后失态的饮酒者,我们说他“酒品”不好。好棋手有好“棋品”,坏棋手有坏“棋品”。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批评作品名叫《诗品》①,书中将诗人分成各种等级;
①作者钟嵘,生活在公元500年左右。
此外当然还有名叫“画品”的艺术批评著作。
所以,关于这个“品”的观念,一般人公认一个艺术家的作品是绝对受他的人格所支配的。这“人格”同时包括道德上的人格和艺术上的人格。这种观念注重人类的了解,崇高的意志,脱离俗尘的态度,以及琐碎、无聊、或下流的消灭。从这种意义说来,它和英国人的“态度”或“风格”颇为近似。一个任性或不依传统的艺术家会表现一种任性或不依传统的风格;一个温雅的人自然会在风格上表现着温雅和美妙的质素,一个具有高尚趣味的大艺术家不会墨守成规,受习气所束缚。由这种意义上说来,人格就是艺术的灵魂。中国人素来绝对相信:一个画家如果道德上和审美上的人格不伟大,便也不能成为伟大的画家;在评判字画的时候,最高的标准不是艺术家是否表现优越的技术,而是他是否具有崇高的人格。一种表现着完美的技巧的作品,也许会表现“卑下”的人格,在这情形之下,依英人的说法,这种作品是缺乏“品格”的。
在这里,我们应该谈到一切艺术的中心问题了。中国大将军和宰相曾国藩在他的一封家书里说:书法只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形式和表现。当时一位最伟大的书法家何绍基赞成曾国藩的观念,而且称许他的见识。一切的艺术都是具体的,所以艺术家始终须把握住一个机械上的问题,就是技巧的问题;可是艺术也是精神的,所以个人的表现是一切创造形式的根本要素。这种个人的表现就是艺术家的个性,是艺术作品中唯一有意义的东西;艺术家的个性是比他的技巧更加重要的。在写作上,一部作品中的唯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家在判断上与好恶上所表现的个人的风格和感觉。这种人格或个人的表现不断地有被技巧所掩蔽的危险;无论在绘画上,写作上,或表演上,一切初学者的最大困难便是不能放浪形骸,顺其自然。其原因当然是由于初学者被形式或技巧所吓倒。可是不管什么形式,如果缺少这种个人的要素,便不能成为优美的形式。一切优美的形式都有一种韵律,而一切韵律看起来都是美的,无论是一个得锦标的高尔夫球健将挥动球棒的韵律,或一个人飞黄腾达的韵律,或一个足球选手将球带过球场的韵律。在这里必须有如潮涌的表现;这种表现必不可被技巧所妨害,而必须能够在技巧里优游自在地活动着。当一列火车绕了一个弯的时候,或当一艘游艇张帆疾驶的时候,那种韵律看来是很美的。当一只燕子在飞翔的时候,或当一只鹰鸟由空疾降以扑掠食物的时候,或当一只骏马驰至终点而获得锦标的时候,那种韵律是很美丽的。
我们主张一切的艺术必须具有品格,所谓品格便是艺术家的人格,或灵魂,或衷心,或中国人所谓“胸怀”在艺术作品上所暗示或表现出来的东西。一个艺术作品如果没有那种品格或人格,便是死的,无论多少技艺或圆熟的技巧都不能把它由死气沉沉或缺少活力的状态中救回来。如果缺少那种叫做“性格”的很有个性的东西,美的本身便是平凡的。有许多想做好莱坞电影明星的女子不晓得这一点,只是摹仿玛琳黛特丽(Marlene Diertich)或琪恩哈罗(Jean Harlow)的表情,使导演于愤激之馀,只好去寻找新人才了。平凡的漂亮面孔非常之多,可是新鲜的,有个性的美却少得很。她们为什么不去研究曼丽特莱士勒(Marie Dressler)的演技呢?一切的艺术都是一致的,无论是电影上的表演,或绘画,或文艺的著作,都根据于同样的表现原则或性格。真的,我们如果观察曼丽特莱士勒或里昂巴利摩亚(Lionel Barrymore)的表演,就可以得到写作上的风格的秘诀。创造那种性格之美,就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基础,因为无论一个艺术家做什么事情,他的性格总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
性格的创造是道德上和审美上的问题,而且同时需要学识和风雅。风雅这种东西和鉴识力比较相近,也许是艺术家天性的一部分,可是一个人要有相当的学识,看见一部艺术作品时才能够感到最高的喜悦。这一点在绘画和书法上尤其来得明显。一个人看见一幅字,便可以知道写字者有没有看过许多魏碑。如果他曾看过许多魏碑,这种学识就会给他一点古气,可是除此之外,他必须让他的灵魂或性格渗进去;这种灵魂或性格当然是人人不同的。如果他有一个娇柔而感伤的灵魂,那么他会表现出一种娇柔而感伤的风格;可是如果他喜爱力量或伟大的权力,那么他也会采用一种表现力量和伟大的权力的风格。这样,在绘画上和书法上,尤其是在书法上,我们能够看见各种的审美质素或各种美的型式,而没有一个人能够把艺术作品之美和艺术家自己灵魂之美分别出来。世间有狂想和任性之美,强壮的力量之美,伟大的权力之美,精神的自由之美,毅力和勇气之美,浪漫的魅力之美,抑制之美,温柔的优雅之美,严肃端庄之美,简朴和“愚拙”之美,整齐匀称之美,疾速之美,有时甚至于有矫饰的丑陋之美。只有一种美的形式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不存在的,那就是劳碌之美或劳碌的生活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