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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落难的王子

我们上次说到约翰·康第拖着合法的王子往垃圾大院里去,后面跟着一群嘈杂而高兴的闲人。只有一个人替被抓的孩子求情,但是没有人理睬他;大家骚动得一团糟,他的声音连听也没有人听见。王子继续挣扎,希图脱身,并且对他所遭的侮辱大发脾气,直到后来,约翰·康第简直忍耐不住了,他就忽然暴怒起来,把他那根橡木棍举到王子头上。唯一替那孩子求情的人一下子跑过去挡住康第的胳臂,于是打下来的一棍就落在这个人的手腕上了。康第大声吼道:

“你来管我的事吗,是不是?那就叫你尝尝滋味吧。”

他的棍子在那管闲事的人头上狠狠地敲下去;于是随着一声惨叫,就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倒在人群的脚下,随即他就在黑暗中独自躺在地上了。闲杂的人群又拥挤着前进,他们的兴致丝毫也没有因这一幕插曲而受到打搅。

随后王子就发现他自己已经到了约翰·康第家里;约翰关上了门,把那一群人关在外面。王子在一支插在瓶子里的蜡烛的微弱光线之下看出了这个令人作呕的狗窠的大致轮廓,也看出了屋里那些人的模样,两个邋遢的女孩子和一个中年妇人在一个角落里靠着墙哆嗦,她们那样子就像几个受惯了虐待的畜生,现在也正在战战兢兢地等待着虐待。从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衰老的母夜叉披着灰白的头发,瞪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悄悄地走过来。约翰·康第向她说:

“等一等!这儿有一出怪有趣的滑稽戏。您别打搅,先开开心再说;完了之后您尽管爱怎么使劲就怎么使劲打。站过来吧,小把戏。现在你再把那一套傻话说一遍吧,要是你没有忘记的话。先说你的名字吧。你叫什么?”

因受辱而激起的血液又涨到王子脸上来了,他抬起头来,愤怒地定睛注视着那个人的脸上说道:

“像你这种家伙居然吩咐我说话,真是太无礼了。刚才我就告诉过你,现在再给你说一遍吧:我就是太子爱德华,不是别人。”

这个回答所引起的令人失神的惊讶使得那母夜叉牢牢地在原地站住,好像脚底下钉了钉子一般;她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了。她瞪着眼睛盯住王子,显出一种傻头傻脑的惊讶神情,这使她那坏蛋儿子大感兴趣,因此他发出了一阵响亮的笑声。可是汤姆·康第的母亲和两个姐姐的反应却不同。她们害怕汤姆挨打的恐惧心理马上就变为另一种痛苦了。她们脸上含着悲痛和惊惶的神色,连忙跑向前去惊喊道:

“啊,可怜的汤姆,可怜的孩子!”

母亲在王子面前跪下,伸手按在他肩上,眼眶里含着泪,爱怜地注视着他的脸。然后她就说:

“啊,可怜的孩子!你傻头傻脑地念那些书念入了迷,终归遭了殃,弄得发疯了。哎,我早就警告过你,叫你不要念,你为什么偏要念呢?你简直把你妈妈的心伤透了。”

王子注视着她的脸上,温和地说:

“好心的太太,你的儿子并没有毛病,并没有发疯。你放心吧;他在皇宫里,你让我回宫里去,我的父王马上就会把他交回给你。”

“你说国王是你的父亲呀!啊,我的孩子!千万别这么胡说吧,你说这种话会要治死罪的,你的亲人也会遭殃。你醒一醒吧,别再做这种可怕的梦了。把你那颗可怜的野马似的心叫回来,想想从前的事情呀。望着我吧。难道我不是生你和爱你的母亲吗?”

王子摇摇头,怪不情愿地说:

“上帝知道我不愿意伤你的心;可是我实在是从来没有见过你的面哩。”

那女人晕了,往后一倒,坐到地板上;她把双手蒙着脸,不由得伤心痛哭起来。

“让这出戏再演下去吧!”康第嚷道。“怎么啦,南恩!怎么啦,白特!好不懂礼的死丫头!你们怎么竟敢在王子面前站着?快跪下,你们这些穷骨头,快给王子磕头!”

他说完这话又粗声大笑了一阵。两个女孩开始胆怯地替她们的弟弟告饶;南恩说:

“爸爸,您要是让他去睡觉,他只要休息休息,睡上一觉,疯病就会好的;求求您,让他睡吧。”

“让他睡吧,爸爸,”白特也说,“他今天比平常更疲倦哩。明天他的脑子就醒过来了,他一定拼命去讨钱,不会再空着手回来的。”

这句话使她的父亲头脑清醒过来,不再穷开心了。他认真想起了正经事情。于是他转过脸来向着王子,很生气地对他说:

“明天咱们一定要给这个破房子的房东两个便士;两个便士,记住呀——这些钱是给他作半年房租的,要不然咱们就得滚蛋。你这懒骨头,讨了一天到底讨到多少钱,都给我拿出来吧。”

王子说:

“你别说这些肮脏的事情,叫我生气吧。我再告诉你一遍,我是国王的儿子。”

康第伸出宽大的手掌在王子肩膀上啪的一声打了一掌,把他打得东歪西倒地倒在康第大嫂怀里,她就把他抱在胸前,用自己的身子掩护着他,顶住康第的拳头和巴掌像急雨般的一阵捶打。

那两个女孩吓得退回她们的角落里去了;可是她们的祖母却急切地走上前来,帮助她的儿子。王子从康第大嫂怀里挣扎出去,大声喊道:

“你不用替我吃苦头,太太。让这两个畜生尽量在我一人身上打个够吧。”

这句话更惹得那两个畜生大怒,于是他们就加紧干起来。他们两人互相帮忙,把那孩子痛打了一顿,然后又打那两个女孩和他们的母亲,为的是她们不该对那受难的孩子表示同情。

“好吧,”康第说,“你们都去睡觉。这番款待,简直把我累坏了。”

随后就熄了灯,全家都睡觉了。当那一家之主和他的母亲的鼾声表示他们已经睡着了的时候,那两个女孩子马上就爬到王子躺着的地方,温柔地把干草和破絮盖在他身上,不叫他受凉;她们的母亲也爬过去,抚摸他的头发,对他哭起来,同时还对着他的耳朵悄悄地说了些安慰和爱怜的话。她还给他留下了一口吃的东西;可是这孩子因为痛得太厉害,简直就没有食欲了——至少对这点无味的黑面包皮是没有胃口的。他为了她那样勇敢而不惜牺牲地保护他,为了她对他的怜恤,大受感动;于是他用很高贵的、王子派头的口吻向她道谢,请她去睡觉,把她的苦恼忘掉。此外他还说,他的父王不会辜负她这番忠心的好意和热忱,一定会酬谢她。他这样再发“疯癫的毛病”,又使她大为伤心,于是她再三把他使劲在怀里拥抱了一阵,才满脸流着眼泪回到她的“床上”去了。

在她躺着想心事和悲伤的时候,她心里渐渐起了一个念头,她觉得这个孩子无论是否发了疯,反正是有一种汤姆·康第所没有的、难以说明的特点。她无法形容这个特点,也说不出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她那母性的本能似乎是觉得到、看得出这点区别。万一这孩子果真不是她自己的儿子,那可怎么办?啊,真是胡思乱想!她虽然又发愁,又着急,可是她想到这里还是几乎发笑了。不过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这个念头不肯“甘休”,偏要在她脑子里打转。它纠缠着她,折磨着她,老萦绕着她的心头,不让她忘却,或是置之不理。后来她终于看透了:非等她想出一个测验的方法来,清清楚楚地、毫无疑问地证明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她的儿子,借此消除那些恼人的疑团,那她心里就永远也不会太平。哈,对啦,这才分明是解决困难的正当办法;因此她就立即开动脑筋,要想出一个测验的方法来。可是一桩事情总是想着容易做起来难。她心里翻来覆去地想,考虑了一个又一个可能灵验的测验方法,可是结果不得不把它们通通打消——这些方法没有一个是绝对有把握和绝对妥当的;而一个不大妥当的方法又不能使她满意。她显然是极费心机——她似乎是很明显地不得不放弃这个打算。当她心里转着这种丧气念头的时候,耳朵里忽然听见那孩子匀称的呼吸声,于是她知道他已经睡着了。她再一听,就听出那平稳的呼吸声被一种轻微的惊喊声所打断,这种喊声是做噩梦的人所常发出来的。这件偶尔发生的事情立刻就给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办法,那比她煞费苦心所想的那些测验方法合到一起还强。她马上就狂热地、可是不声不响地动手把蜡烛再点着,一面低声自言自语道,“刚才他说梦话的时候,我要是瞧见他,那我就准明白了!自从他小时候火药在他面前炸了的那一天起,他每逢忽然从梦中惊醒,或是正在想事的时候惊醒过来,他就老是伸手挡在眼睛前面,就像他那一天那样;可是他伸出手去和别人的姿势不同,不是把手掌向里,而是把手掌转向外面——我瞧见过无数次了,从来没有两样,也没有不做这个举动的。不错,现在我马上就可以明白了!”

这时候她已经用手遮住蜡烛的光,悄悄地摸到那酣睡的孩子身边。她小心谨慎地在他身上弯下腰去,抑制着兴奋的情绪,几乎停止了呼吸;然后她突然把蜡烛的光射到孩子脸上,同时在他耳边用指节敲着地板。孩子马上就把眼睛睁得很大,惊骇地瞪着眼睛向四周张望了一阵——可是他并没有用手做出什么特别的动作。

这可怜的女人突然遭到惊讶和懊恼的袭击,几乎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她极力把她的情绪隐藏起来,还是哄着那孩子再睡觉;然后她悄悄地走到一边,很懊丧地暗自思量着她这次实验的不幸的结果。她极力想要相信那是汤姆的神经错乱打消了他这种习惯的动作,可是办不到。“不对,”她说,“他的手并没有疯,决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忘掉这么长久的一种老习惯。啊,这真是个叫我难受的日子!”

但是现在她还是顽强地保持着希望,正像她原来抱着怀疑那样;她简直不能使她自己相信那次测验的判断;她必须再试一次——第一次的失败想必只是偶然的事情;所以她稍隔一会又把那孩子从睡梦中再一次、又一次地搅醒——结果还是和第一次的测验一样——然后她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到“床上”,伤心地睡着了;她临睡时还说,“可是我还是不能放弃他——啊,不行,我不能,我不能——他非是我的孩子不可!”

后来王子因为不再被这可怜的母亲打搅,他的痛楚也渐渐失去了搅扰睡眠的力量,于是极度的疲劳终于封住了他的眼睛,使他安静地酣睡了。时间一小时又一小时地溜过去,他仍旧睡得像死人一样。四五个钟头的工夫就是这样过去了。然后他的睡意开始减轻。不久他就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含糊地喊道:

“威廉爵士!”

过了一会又喊道:

“嗬,威廉·赫伯特爵士!你快来,听听这个荒唐的梦,我从来没有……威廉爵士!你听见了吗?嗨,我还以为我真是变成了一个叫化子哩,还有……嗬,听着!卫队!威廉爵士!怎么的!难道没有宫中侍从官在这里吗?哎呀,真该收拾一下这些……”

“你怎么不舒服了?”他身边有人悄悄地问道,“你在叫谁?”

“叫威廉·赫伯特爵士。你是谁?”

“我?我不是你的姐姐南恩,还会是谁?啊,汤姆,我忘了!你还是在发疯哪——可怜的孩子,你还是在发疯哪,我还不如根本没有醒来再听你这些疯话哩!可是千万请你别再胡说,要不然咱们都得挨打,一直到打死才算完事!”

大吃一惊的王子稍稍翻身坐起来,可是从他那些发僵的伤处忽然传来一阵剧痛,使他清醒过来,于是他就在那一团肮脏的干草当中往回卧倒,一面呻吟着,不由自主地喊叫道:

“糟糕,那么原来还不是个梦呀!”

片刻之间,睡眠已经替他消除了的深沉的悲伤和苦痛又全部涌上心头,他发觉他已经不是宫中的一个娇生惯养的、为全国的人的爱慕的眼光所注视的王子,而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叫化子、流浪儿,一个关在只配给畜生住的窝里的俘虏,跟乞丐和小偷混在一起了。

在这一阵悲伤之中,他开始听到外面有些欢腾嘈杂的喊声,好像是只相隔一两排房子的距离。再过了一会,门口就有几声很响的敲门声;约翰·康第停止了打鼾,问道:

“谁敲门呀?你来干吗?”

有一个声音回答:

“你知道昨晚上你的棍子打着的是谁?”

“我不知道,你管不着。”

“恐怕你回头就得改变个说法吧。你要是打算留下你这条命,那就除了逃跑没有别的办法。那个人现在正在断气了。他就是安德鲁神父呀!”

“我的天哪!”康第惊喊了一声。他把全家人叫醒,粗声粗气地命令道,“你们都快起来,赶紧逃跑——要不然就待在这儿等死!”

还不到五分钟之后,康第这一家人就到了街上,慌忙逃命。约翰·康第揪住王子的手腕子,拉着他在黑暗的路上往前急跑,同时低声给了他这么一个警告:

“你这疯头疯脑的傻子,千万不许乱说,也别说出咱们的姓名。我马上就要改个新名字,叫衙门里那些狗东西找不着抓我的线索。可不许乱说呀,我告诉你!”

他又凶狠地对家里其余的人说:

“万一咱们走散了,大伙儿就上伦敦桥那儿去;谁要是走到了桥上最后的那家麻布店那儿,就站住等着别人来到,然后咱们就一同逃到南市去。”

这时候这伙人忽然从黑暗中冲到光亮的地方了;而且不但是到了光亮的地方,还到了聚集在河边上唱歌、跳舞和呐喊的成千成万的人群当中。尽目力所及地望过去,只见泰晤士河的下游沿岸到处都是祝火;伦敦桥也被灯光照得很亮;南市桥也是一样;整个的河上都被闪烁辉煌的彩色灯光照得通红,花炮不断的爆炸使天空充满了四处放射、缤纷交织的光辉和密雨似的炫眼的火花,几乎使黑夜变成了白昼;到处都是狂欢的人群;伦敦全城似乎都在任意胡闹一般。

约翰·康第暴怒地咒骂了一声,命令退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和他那一家人被那万头攒动的人群所吞没,马上就无可奈何地被冲散了。我们并不是把王子当成他家里的一分子;康第仍旧揪住他没有放手。王子的心这时候被脱逃的希望激动得剧跳起来。康第拼命地挤,企图从人群中钻出去,于是他粗鲁地把一个健壮的水手猛推了一把;这个水手或许是喝醉了酒,兴致很高,他就伸出一只大手按在康第肩膀上说:

“嘿,伙计,你跑得这么快,要上哪儿去?所有的老实人都在痛痛快快地庆祝,难道你脑子里还在为一些肮脏的事情转念头吗?”

“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用不着你瞎操心,”康第粗鲁地回答道;“你快撒手,让我过去吧。”

“你的脾气这么坏,我可偏不让你过去,非叫你先喝一杯酒给太子祝贺不行,我告诉你,”那水手坚决地挡住去路,说道。

“那么,把杯子给我吧,快点、快点!”

这时候别的喝贺酒的人也对他们感兴趣了。大家喊道:

“拿爱杯来,拿爱杯来!叫这个怪脾气的坏蛋喝爱杯,要不咱们就把他推到河里去喂鱼。”

于是有人拿过一只绝大的爱杯来;那水手用一只手抓住杯子的一边把柄,另一只手捏着一条想象中的餐巾,按照正式的古礼把爱杯递给康第;康第也就不得不按照历代相传的仪式用一只手握住爱杯另一边的把手,另一只手揭开杯盖。①这么一来,当然就使王子暂时没有人揪住。他不失时机,马上就往身边那些树林似的人腿当中一钻,逃得无影无踪了。转瞬之间,他就沉没在那动荡的人海里,要想寻找他,就像从大西洋里寻找一个六便士的银币那么困难。

①爱杯——爱杯和使用它喝酒时所遵守的特殊仪式都比英国历史还更古老。据大家推测,两者都是由丹麦传入英国的。就我们所知,英国人在宴会上一向有用爱杯饮酒的习惯。据传说,使用爱杯的仪式是这样解释的:在那野蛮的古代,人们认为规定要饮酒的双方都用双手捧杯,是一种明智的预防,借此可以避免一方向对方表示敬爱和忠诚的时候,对方就乘机将短剑刺杀敬酒的人!——原注

他不久就明白了这种情况,马上就忙着干他自己的事情,再也不往约翰·康第身上想了。另外他还很快地明白了一桩事情。那就是,有一个假太子冒充着他自己,正在受京城的宴饮祝贺。他很容易推断那就是贫儿汤姆·康第有意利用他那千载一时的机会,成了一个僭位的角色。

因此王子只有一条路可走——找到市会厅①去,宣布自己的身份,揭露那个小骗子。他还打定了主意,让汤姆有一段相当的时间,忏悔祈祷,然后按照当时惩治叛国罪的法律和惯例,处以绞刑,挖出肠肚,支解尸体。

①市会厅是伦敦市举行各种盛大集会的公共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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