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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

中国文化的遗产里有四种特别的东西,很值得注意,照着他们历史的长短排列起来,其次序为太监,小脚,八股文,雅片烟。我这里想要谈的就是这第一种。

中国太监起于何时?曲园先生《茶香室四钞》卷八有上古有宦者一条,结果却是否认,文云:

“明张萱《疑耀》云,余阅黄帝针经,帝与岐伯论人不生须者,有宦不生须之语,则黄帝时已有宦者。按此论见《灵枢经》卷十,《五音五味篇》。……《素问》《灵枢》皆托之黄帝,张氏据此为黄帝时已有宦者之证,余则转以此语决其非上古之书也。”据说在舜的时代已有五刑,那么这一类刑余之人也该有了罢,不过我于史学很是荒疏,有点不大明白,总之到周朝此辈奄人的存在与活动才很确实了。德国列希忒(Hans Licht)在所著《古希腊的性生活》(一九三二英译本)第二分第七章中讲到阉割云:

“此盖是东方的而非希腊的风俗。据希拉尼科思说,巴比伦人最初阉割童儿。此种凶行由居洛士大王传入波斯,克什诺芬云。又通行的传说则谓发明此法者系一女人,其人盖即亚叙利亚女王色米拉米思也。”巴比伦盛于唐虞之际,亚叙利亚则在殷初,皆在周以前,中国民族的此种方法究竟是自己发明,还是从西亚学来,现在无从决定,只好存疑,但是在东亚则中国无疑的是首创者与维持者,盖太监在中国差不多已有三千年的光荣的历史了也。

太监的用处在古书上曾略有说明,如《周礼·秋官》掌戮下云,“宫者使守内。”郑玄注:“以其人道绝也。”又《后汉书·宦者列传》序云:

“《周礼》……阍者守中门之禁,寺人掌女宫之戒。又云,王之正内者五人。《月令》,仲冬命阉尹审门闾,谨房室。《诗》之小雅亦有《巷伯》刺谗之篇。然宦人之在王朝者其来旧矣,将以其体非全气,情志专良,通关中人,易以役养乎。”二者所说用意相同。这宫者的职务虽然与上下文的“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等似是同例,实际上却并不然。脸上有金印与门,没鼻子与关,都无直接的关系,唯独宫者因其人道绝所以令看守女人,这比请六十岁白胡子老头儿当女学校长还要可靠,真可以算是废物利用的第一良策了。希腊罗马称太监曰典床(Eunuokhos),亦正是此意。

照《周礼》看来是必先有宫者而后派他去守内,那么这宫刑是处罚什么罪的呢?《尚书大传》说:“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揆之原始刑法以牙报牙之例是很有道理的,但毕竟是否如此单纯也还是问题,如鼎鼎大名的太史公之下蚕室就全为的是替李陵辩护,并不由于什么风化案件,大约这只是减死一等的刑罚罢了。倒是在明初却还有那种与古义相合的办法,据蒋一葵《尧山堂外纪》云:

“洪武间金华张尚礼为监察御史。一日作宫怨诗云:庭院沉沉昼漏清,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高帝以其能摹写宫阃心事,下蚕室死。”老实说这诗并不怎么好,也不见得写出宫阃心事,平白地按照男女不以义交办理,可谓冤枉,不过这总可算是意淫之报,有如《玉历钞传》等书中所说。徐编《本事诗》卷二载高启《宫女图》一绝句,又引钱谦益语云:

“吴中野史载季迪因此诗得祸,余初以为无稽,及观国初昭示诸录所载李韩公子侄诸小侯爰书及高帝手诏豫章侯罪状,初无隐避之词,则知季迪此诗盖有为而作,讽谕之诗虽妙绝今古,而因此触高帝之怒,假手于魏守之狱,亦事理之所有也。”此与张尚礼事正相类,只是没有执行宫刑,却借了别的不相干的事处了腰斩,所以与我们现在所说的问题似无直接的关系罢了。

肉刑到了汉朝据说已废止了,后来的圣主如明高皇帝有时候高兴起来虽然也还偶尔把一两个监察御史去下蚕室,以为善摹写宫阃心事者戒,可是到底没有大批的执行,要想把这些宫者去充内监使用,实在有点供不应求,因此只得另想方法,从新制造了。明朝太监的出产地听说多在福建,清朝则移到直隶的河间。其制造法未得详知,偶见报上记载恐亦多道听涂说,大抵总如巴比伦的阉割童儿罢。宋长白《柳亭诗话》卷十七云:

“明制,小阉服药后过堂,令诵二月二十二一句,验其口吃与否。此五字见李义山集,二月二十二,木兰开拆初。服药者,初为椓人也。事隶兵部。”二月二十二这一句话我想未必一定出于李义山,大约只因为有好几个二字,仿佛是拗口令,可以试验口齿伶俐与否,但是使我们觉得很有意思的却是事隶兵部这句话。为什么小阉过堂是属于兵部的呢?据魏濬《峤南琐记》(《砚云乙编》本)云:

“汪直,藤峡猺,藤峡平后以俘入。初正统间尝令南方征剿诸峒,幼童十岁以下者勿杀,割去其势,不死则养之,以备净身之用。此真所谓刑余也。”这大约只是偶然一回,未必是成例,恰巧与兵部有点相关,所以抄来做材料,也可以知道奄人的别一来源耳。

《顺天府志》卷十三坊巷志上本司胡同条引明于慎行《谷城山房笔麈》云:

“正德中乐长臧贤甚被宠遇,曾给一品服色。相传教坊司门曾改方向,形家见之曰,此当出玉带数条。闻者笑之。未几上有所幸伶儿,入内不便,诏尽宫之,使入为钟鼓司官,后皆赐玉。”又沈德符《敝帚斋余谈》(《砚云乙编》)亦云:

“正德间教坊司改造前门,有过之者诧曰,异哉术士也,此后当出玉带数条。闻者失笑。未几上爱小优数人,命阉之,留于钟鼓司,俄称上意,俱赏蟒玉。”游龙戏凤的皇帝偶尔玩一点把戏,原是当然的,水乡小孩看见螃蟹,心想玩弄,却又有点害怕,末了就把蟹的两只大钳折去了,拿了好玩,差不多是同样的巧妙的残酷罢。

太监是一个很有兴趣的题目,却有很深长的意义。说国家会亡于太监,在现今觉得这未必确实,但用太监的国家民族难得兴盛,这总是可以说的了。西欧各国无用太监者,就是远东的日本也向来没有太监,他们不肯残毁人家的支体以维男女之大防,这一点也即是他们有人情有生意的地方。中国太监制度现在总算废除了,可是有那么长的历史存在,想起来不禁悚然,深恐正如八股虽废而流泽孔长也。

(廿三年五月)

附记

案《茶香室丛钞》卷三有王振教官出身一条云:

“国朝黎士宏《仁恕堂笔记》云,黄溥《今古录》载,永乐末诏取学官考满乏功绩者,审有子女,愿自净身,许入宫中训女官,时有十余人,后独王振官至太监。王振之恶备具史册,而云出身教官,此事未经闻见,至奉诏以教官净身供奉内庭,尤从古未有之事。”徐树丕《识小录》亦载此说而未详备。阉割教官,殆承庭训,未足为异。《丛钞》又有宦官八字一条,引《癸辛杂识别集》云:

“凡宦官初阉,名曰服药,则以名字申兵部。看命则看服药日,可不用始生日时,故常择善良日时乃腐。”此乃与和尚出家,以此计岁,称僧腊相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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