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廿虫吟》一卷,道光甲申(一八二四)年刊,平湖钱步曾著,末附诸人和作一卷,凡九十七首。本来咏物之作没有多大意思,其枯窘一点的题目,往往应用诗钟的做法,只见其工巧而已,此外一无可取。但是对于这一册我却别有一种爱好:难得这百二十章诗都是咏虫的,虽然把刺猬与虾蟆之流也都归入虫豸类里未免稍杂乱,总之是很不容易的了。其次是他不单是吟咏罢了,还有好些说明,简单地叙述昆虫的形状,而有些虫又是平常不见著录的,儿时在乡间戏弄大抵都见识过,然而《尔雅》不载,《本草》不收,有的简直几千年来还没有给他一个正式的姓名。著者自序云:
“盈天地间皆物也,而其至纷赜至纤细者莫如昆虫。有有其名而罕觏其物者,有有其物而未得其名者,有古之名不合于今者,有今之名不符于古者,有同物而异名者,有同名而异物者,分门别类,考究为难。暇日无事,偶拈小题,得诗百余首,补《尔雅》笺疏之未备,志《齐民要术》所难周,蠕动蜎飞,搜罗殆略尽矣。明识雕虫末技,无当体裁,或亦格物致知之一助云尔。”他的意见我觉得很不错,格物致知也说得恰好,不比普通道学家的浮词浪语。所可惜者只是记的太少,若是每种都有注,可以抄成一卷《释虫小记》,那就大有益于格物之学了。
我这所谓格物可以有好几种意思,其一是生物的生态之记录,于学术不无小补,其次是从这些记录里看出生物生活的原本,可以做人生问题的参考。平常大家骂人总说禽兽,其实禽兽的行为无是非善恶之可言,乃是生物本然的生活,人因为有了理智,根本固然不能违反生物的原则,却想多少加以节制,这便成了所谓文明,但是一方面也可以更加放纵,利用理智来无理的掩饰,此乃是禽兽所不为的勾当,例如烧死异端说是救他的灵魂,占去满洲说是行王道之类是也。我们观察生物的生活,拿来与人生比勘,有几分与生物相同,是必要而健全的,有几分能够超出一点,有几分却是堕落到禽兽以下去了:这样的时常想想,实在是比讲道学还要切实的修身工夫,是有新的道德的意义的事。生物的范围很广,无一不可资观察,但是我仿佛偏重虫豸者,这大抵由于个人的爱好,别无什么大的理由。鳞介沉在水底里,鸟在空中高飞,平常难得遇见,四脚的兽同我们一样的地上走着,我却有点嫌他们笨重,虽然也有鼬类长的像是一条棒,也有象和麒麟的鼻子脖子那么出奇的长,然而压根儿就是那一副结构,到底也变化不到什么地方去。至于虫豸便十分复杂了,那些样子既然希奇古怪,还有摇身一变以至再变的事情更有《西游记》的风味,很足以钓住我们非科学家的兴趣,再说儿时的经验里,因为虫豸的常见与好玩,相识最多也最长久,到后来仍旧有些情分,至于法勃耳(J.H.Fabre)的十卷《昆虫记》所给我们的影响,那或者也是一个颇大的原因,可是如今只好附加在这末后了。
野马似乎跑得太远一点了。《百廿虫吟》是专咏昆虫的,想叫他负上边所说的那种责任当然不大可能,但是注意到这些虫而且又有这许多,又略有所说明,这是很难得的。讲到诗,咏物照例是七律,照例以故典巧搭为事,如蝇虎颈联云,百年傲骨教谁吊,终古谗人向此投,是最好的一例,虽然有读者朱批云“激昂感慨”,却总不能令人感到蝇虎之为物,只是蝇与虎的二字的搬弄而已。其小注多可喜,有些昆虫还都未见记载,所以更觉得有意思。如第二十九算命先生云:
“算命先生亦蜘蛛之属,体圆如豆,足细而长,不能吐丝,好居丛草中及古墙脚下。儿童捕得之,戏摘其足置地上,伸缩逾时方已,谓之算命。俗因名为算命先生,遍查类书无有载是物者。”又第四十三灰蚱蜢云:
“灰蚱蜢有两种。一种名舂箕,身有斑点,两股如玳瑁,红痕殷然,飞可数步。一种名石蟹,纯褐色,短小精悍,翼端有刺,善跳跃而不能飞,其生最早,踏青时已有之。”《本草纲目》虽有灰蚱蜢一项,但语焉不详,不及此远甚。所云名舂箕的一种,疑是尖头的,越中有尖头蚱蜢,绿色亦有灰色者,小儿执其后足下部,以一手撷其尖头,则颠顿作磬折状,歌云,“我给你梳头,你给我舂米”,俗称之曰舂(读若磉)米郎。第四十六云棺材头蟋蟀,无小注而只有诗,词云:
“月额红铃几度猜,头衔猜不到棺材。未蒙相国图经载,直讶将军舆榇来。秋草依栖磷影乱,荒坟酬答鬼吟哀。诸君力斗终何益,顾此形模百念灰。”此虫越中多有之,称棺材头蛐蛐,形如普通蟋蟀,头作梅花式,稍前倾,状丑名恶,见者憎且忌,随即打杀,亦不知其能斗否或鸣声如何也。小儿秋间多捕促织玩养,无不知棺材头蛐蛐者,而未见著录,方旭著《虫荟》其昆虫一卷虽有二百十九种,范寅著《越谚》卷中虽录有牛蜻蛚(俗呼牛唧呤,即油胡卢),亦均未收此虫。又第四十九赃螂注云:
“蟑螂见吴府志,而蟑字无考。近阅《谭子雕虫》一书,载行夜俗呼赃螂,市语谓臭秽之物为赃东西,故恶而名之。形类蚕蛾而瘦,腹背俱赤,光滑似油染,两翅能飞,亦不甚远,喜灯火光,辄夜行。其体甚臭,其屎尤臭,本生草中,八九月入人家,壁间灶下,聚至千百,凡器物着之俱不堪向迩。能入蜂匣中食蜂蜜罄尽,养蜂者尤忌之。又赃螂花生阴湿地,长二尺余,至秋乃花,花开于顶,似凉伞然,瓣末微卷,有长须间之,作深红色,月余方萎。俗谓供此花能辟赃螂,然试之亦不甚验。”关于赃螂,《春在堂随笔》卷八有一条考证颇详,唯此记亦殊有致,末说到赃螂花也有意思,此即石蒜,日本称之曰死人花,彼岸花,曼珠沙华,亦不知是何缘故也。第一百七水马云:
“《本草》,水黾亦名水马,长寸许,群行水上,水涸即飞去。《五杂组》,水马逆流而跃,水日奔流而步不移尺寸,儿童捕之辄四散奔迸,唯嗜蝇,以发系蝇饵之则擒抱不脱。一名写字虫,因其急走水面,纵横如直画。《列子》云商蚷驰河,盖谓此也,今我乡呼为水蜘蛛者是。又一种枯瘠如柴杆,贸贸然游行水上,若有知若无知,不知何名。”第百十虾鳖云:
“水鳖状略似地鳖,其色青,渐老则变为黑,四五月间登陆,坼背化为蝉。虾鳖状如伊威,好寄居长须君颊辅间,拥肿如瘤,与水鳖截然二物,前人类书多误混为一。”又第百十一水蛆云:
“《蟫史》载水蛆一名蚩虫,生积水中,屈伸反覆于水,长二三分,大如针,夏月浮水面化为蚊。予尝观荷花缸中有红黑二种,尾着于泥,立其身摇曳不休,见人影则缩入泥穴,即水蛆也。俗呼水虱为水蛆,非是。”《虫荟》卷三昆虫类蜎下引《尔雅》云,蜎,蠉。疏云,井中小赤虫也,名蜎,一名蠉,一名蛣蟩,又名孑孓。方旭案云:
“其身细如缕,长二三分,灰黑色,亦有红色者,生污水中,其性喜浮水,见人则沉入水底。其行一曲一直,以腰为力,若人无臂状。水缸内亦有之,又名水蛆,老则化豹脚蚊。一种相似而头大尾尖者,名缸虎。”此所说较详细,但与上文《蟫史》相同也只讲到孑孓而已,所云在荷花缸中立其身摇曳不休的小红虫终于未曾说及。此虫与孑孓及打拳水蛆(即头大尾尖者)在荷缸中都很普通,而比较地尤为儿童所注意,我们如回想儿时事情便可明了,钱朋园能够把他记录出来,这是我所觉得很可喜的。其他说虾鳖以及那枯瘠如柴杆的水虫也都自有见识,只可惜太少罢了。其实这是很难怪的,不知道有多少年来中国读书人的聪明才力都分用在圣道与制艺这两件物事上面,玩物丧志垂为重戒,虽然经部的《诗》与《尔雅》,医家的《本草》,勉强保留一点动植物的考察,却不能渐成为专门,其平常人染指于此者自然更是寥寥了。钱君既不做笺疏,又不撰谱录,原只是做咏物诗耳,却加上这好些小记,而且多是别人所未曾说过的事情,那也就大可佩服了。古人评萨坡遗诗云,花朵虽少,俱是蔷薇。比拟或少有不伦,正无妨暂且借用耳。
(二十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