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语丝》周刊第五卷第八期,后印入梅川所译《红的笑》一书,最后一节是印入该书时所加。《红笑》,即《红的笑》,俄国安德烈夫的中篇小说。梅川的译本于一九三○年七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今天收到四月十八日的《华北日报》①,副刊上有鹤西先生的半篇《关于红笑》的文章②。《关于红笑》,我是有些注意的,因为自己曾经译过几页,那豫告,就登在初版的《域外小说集》③上,但后来没有译完,所以也没有出版。不过也许是有些旧相识之故罢,至今有谁讲到这本书,大抵总还喜欢看一看。可是看完这《关于红笑》,却令我大觉稀奇了,也不能不说几句话。为要头绪分明,先将原文转载些在下面——
①《华北日报》 国民党在华北地区的机关报。一九二九年一月一日在北平创刊,一九三七年七月芦沟桥事变后停刊。一九四五年八月复刊,一九四九年北平解放后查封。
②鹤西 即程侃声,湖北人,当时在《小说月报》上发表过一些诗作。他的《关于红笑》一文连载于一九二九年四月十五日、十七日、十九日《华北日报》副刊。
③《域外小说集》 鲁迅和周作人在日本用文言翻译的外国短篇小说选集。一九○九年三月、七月先后出版两册,共收十六篇,由日本东京神田印刷所印行。
“昨天到蹇君家去,看见第二十卷第一号的《小说
月报》,上边有梅川君译的《红笑》,这部书,因为我和骏祥也译过,所以禁不住要翻开看看,并且还想来说几句关于《红笑》的话。
“自然,我不是要说梅川君不该译《红笑》,没有这样的理由也没有这样的权力。不过我对于梅川君的译文有一点怀疑的地方,固然一个人原不该随便地怀疑别个,但世上偏就是这点奇怪,尽有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不过也许我底过虑是错的,而且在梅川君看来也是意想不到的事,那么,这错处就在我,而这篇文字也就只算辩明我自己没有抄袭别人。现在我先讲讲事实的经过。
“《红笑》,是我和骏祥,在去年暑假中一个多星期内赶完的,……赶完之后就给北新寄去。过了许久才接到小峰君十一月七日的信,说是因系两人所译,前后文不连贯,托石民君校阅,又说稿费在月底准可寄来。以后我一连写了几封信去催问,均未得到回信,……所以年假中就将底稿寻出,又改译了一遍。文气是重新顺了一遍(特别是后半部),错误及不妥的地方一共改了几十处,交岐山书局印行。稿子才交出不久,却接到小峰二月十九日的信,钱是寄来了,虽然被抹去一点零头,因为稿子并未退回,所以支票我也暂时存着,没有退去,以后小峰君又来信说,原书,译稿都可退还,叫我将支票交给袁家骅先生。我回信说已照办,并请将稿子退了回来。但如今,书和稿子,始终还没有见面!
“这初次的译稿,我不敢一定说梅川君曾经见过,虽然我想梅川君有见到的可能。自然梅川君不一定会用我们底译文作蓝本来翻译,但是第一部的译文,句法神情都很相似的这一点,不免使我有一点怀疑。因为原来我们底初译是第一部比第二部流畅得多,同时梅川君的译文也是第一部比第二部好些,而彼此神似的又就是这九个断片。在未有更确切的证明时,我也不愿将抄袭这样的字眼,加于别人底头上,但我很希望对这点,梅川君能高兴给一个答复。假如一切真是我想错了呢,前边已经说过,这些话就作为我们就要出版的单行本并非抄袭的证明。”
文词虽然极婉委曲折之致,但主旨却很简单的,就是:我们的将出版的译本和你的已出版的译本,很相类似,而我曾将译稿寄给北新书局过,你有见到的可能,所以我疑心是你抄袭我们的,假如不然,那么“这些话就作为我们就要出版的单行本并非抄袭的证明”。
其实是,照原文的论法,则假如不然之后,就要成为“我们抄袭”你的了的,然而竟这么一来,化为神妙的“证明”了。但我并不想研究这些,仅要声明几句话,对于两方面——北新书局,尤其是小说月报社①——声明几句话,因为这篇译稿,是由我送到小说月报社去的。
①《小说月报》 一九一○年(清宣统二年)七月创刊于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最初由恽铁樵主编,一九一八年起,改由王蕴章(西神)主编,成为礼拜六派主要刊物之一。一九二一年第十二卷第一期起,由沈雁冰主编,内容大加改革,一九二三年第十四卷第一期起改由郑振铎主编。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出至第二十二卷第十二期停刊。
梅川①君这部译稿,也是去年暑假时候交给我的,要我介绍出售,但我很怕做中人,就压下了。这样压着的稿件,现在还不少。直到十月,小说月报社拟出增刊,要我寄稿,我才记得起来,据日本二叶亭四迷②的译本改了二三十处,和我译的《竖琴》③一并送去了。另外有一部《红笑》在北新书局吃苦,我是一点都不知道的。至于梅川,他在离上海七八百里的乡下,那当然更不知道。
①梅川 即王方仁,浙江镇海人。鲁迅在厦门大学、广州中山大学任教时的学生,“朝花社”成员。
②二叶亭四迷(1864—1909) 原名长谷川辰之助,日本作家、翻译家。著有长篇小说《浮云》、《面影》等。翻译过屠格涅夫、果戈理等俄国作家的作品。
③《竖琴》 苏联作家理定(g.[.qjeju)的短篇小说。鲁迅的译文刊载于一九二九一月《小说月报》第二十卷第一号。
那么,他可有鹤西先生的译稿一到北新,便立刻去看的“可能”呢?我想,是不“能”的,因为他和北新中人一个不认识,倘跑进北新编辑部去翻稿件,那罪状是不止“抄袭”而已的。我却是“可能”的,不过我从去年春天以后,一趟也没有去过编辑部,这要请北新诸公谅察。
那么,为什么两本的好处有些相像呢?我虽然没有见过那一译本,也不知所据的是谁的英译,但想来,大约所据的是同一英译,而第二部也比第一部容易译,彼此三位的英文程度又相仿佛,所以去年是相像的,而鹤西先生们的译本至今未出,英文程度也大有进步了,改了一回,于是好处就多起来了。
因为鹤西先生的译本至今未出,所以也无从知道类似之度,究竟如何。倘仅有彼此神似之处,我以为那是因为同一原书的译本,并不足异的,正不必如此神经过敏,只因“疑心”,而竟想入非非,根据“世上偏就是这点奇怪,尽有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的理由,而先发制人,诬别人为“抄袭”,而且还要被诬者“给一个答复”,这真是“世上偏就是这点奇怪”了。
但倘若很是相同呢?则只要证明了梅川并无看见鹤西先生们的译稿的“可能”以后,即不用“世上偏就是这点奇怪”的论法,嫌疑也总要在后出这一本了。
北平的日报,我不寄去,梅川是决不会看见的。我就先说几句,俟印出时一并寄去。大约这也就够了,阿弥陀佛。
四月二十日。
写了上面这些话之后,又陆续看到《华北日报》副刊上《关于红笑》的文章,其中举了许多不通和误译之后,以这样的一段作结:
“此外或者还有些,但我想我们或许总要比梅川君错得少点,而且也较为通顺,好在是不是,我们底译稿不久自可以证明。”
那就是我先前的话都多说了。因为鹤西先生已在自己切实证明了他和梅川的两本之不同。他的较好,而“抄袭”都成了“不通”和错误的较坏,岂非奇谈?倘说是改掉的,那就是并非“抄袭”了。倘说鹤西译本原也是这样地“不通”和错误的,那不是许多刻薄话,都是“今日之我”在打“昨日之我”的嘴巴么?总之,一篇《关于红笑》的大文,只证明了焦躁的自己广告和参看先出译本,加以修正,而反诬别人为“抄袭”的苦心。这种手段,是中国翻译界的第一次。
四月二十四日,补记。
这一篇还未在《语丝》登出,就收到小说月报社的一封信,里面是剪下的《华北日报》副刊,就是那一篇鹤西先生的《关于红笑》。据说是北平寄来,给编辑先生的。我想,这大约就是作者所玩的把戏。倘使真的,盖未免恶辣一点;同一著作有几种译本,又何必如此惶惶上诉。但一面说别人不通,自己却通,别人错多,自己错少。而一面又要证明别人抄袭自己之作,则未免恶辣得可怜可笑。然而在我,乃又颇叹绍介译作之难于今为甚也。为刷清和报答起见,我确信我也有将这篇送给《小说月报》编辑先生,要求再在本书上发表的义务和权利,于是乎亦寄之。
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