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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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陆小曼(1931年10月23日)

致陆小曼(1931年10月23日)

今天正发出电报,等候回电,预备走,不想回电未来,百里却来了一信。事情倒是缠成个什么样子?是谁在说竞武肯出四万买,那位“赵”先生肯出四万二的又是谁?看情形,百里分明听了日本太太及旁人的传话,竞有反悔成交的意思。那不是开玩笑了吗?为今之计,第一得竞武说明,并无四万等价格。事实上如果他转买“卖”出三万二以上,也只能算作佣金,或利息性质,并非少蝶一过手〔?〕即有偌大利益。百里信上要去打听市面,那倒无妨。我想市面决不会高到哪里去。但这样一岔,这椿生意经究竟着落何处,还未得知。我目前贸然回去,恐无结果;徒劳旅费,不是道理。

我想百里既说要去打听振飞,何妨请少蝶去见振飞,将经过情形说个明白。振飞的话,百里当然相信。并且我想事实上百里以三万二千出卖,决不吃亏。他问明市价,或可仍按原议进行手续,那是最好的事,否则就有些头绪纷繁了。

至于我回去问题,我哪天都可以走,我也极想回去看看你。但问题在这笔旅费怎样报销,谁替我会钞,我是穷得寸步难移;再要开窟窿,简直不了。你是知道的,(大雨搁浅,三百渺渺无期。)所以只要生意确有希望,钱不愁落空,那我何乐不愿意回家一次。但星六如不走,那就得星四(十月二十九)再走(功课关系)你立即来信,我候着!

摩摩 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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