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经手做了两年生意,不见起色。第二年冬,林商染了流行感冒症,一病死了。他临终,晓得王氏和林妈中间,绝对没有调和的希望,所以遗嘱将家财五分之三归内地家族,其余五分之二给日本家族。他又恳嘱了寿山几句,寿山也居然下几点痛泪答应了。
不知道是寿山忘记了父亲临终的遗言呢,还是绝对的服从了母亲的命令?他对林妈说,他是长子,庶母一家的生活费,他应当须负完全责任,家财不必照遗嘱分剖,还是合凑着做生意好些,并劝林妈带弟妹们回内地去。林妈深知道寿山并不是能够孝养庶母,抚爱庶弟庶妹的人,不过想掌林家的财政全权罢了;况且日本女人,是不情愿像木偶一样,等人家给饭吃的,寿山竟料不到林妈会提出抗议。
日本是法治国,不像中国有许多曲折微妙的,糊涂了事的折衷办法。在日本不要什么乡绅来调停,也不要什么族人来排解;寿山只有恨得咬牙切齿,照遗嘱办了。但他总想在遗嘱之外,多争几个钱回来。到后来,他妙想天开,想出一条妙计。他提议家财未分之先,要扣下三千两,替林商觅一穴生龙口好风水的坟墓,其次还扣下一千两,替林商做一个七天八夜的大幽魂超度道场。林妈说,这是出乎寿山一片孝心的提议,马上答应了。寿山真喜出望外!
林商死的那年林妈的大儿子,不过七岁,秋儿才生下来四个月。日本的生活程度,比中国内地的要高十多倍。林妈生的几个儿子,在华侨学校不完全的中学初级卒业后,就各自寻生活去了。大的在一家杂货店管账,次的在一家中国酒店当厨房,第三的在一家洋行里当侍仆,第四的给了林妈的哥哥做养子,只有秋儿跟着她妈妈,再嫁到日本西海岸S村上一间小礼拜堂的老牧师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