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是四十岁以外的人了!回想以前的光阴,简直过的同水流一般的快。我十七八岁时,抱了满腔子的热血,负着偌大的志愿。今日想着将来作一个政治家,明日又希望做个艺术家。本来我的天才不弱,无论学什么学问,都不在人以下。只可怜我志趣不定,眼高手疏,忽忽六七年的岁月,转过数次学校,总没一处成功。咳!只有一段刺心夺魄的事横亘在我心上罢了!终天家如同欠了一笔大债一般,弄得坐卧不宁;神思迷乱。直到如今,却成了一个浪人。唉!一事无成的结局,想不到竟然落到我的身上。现在要回记出这段刺心夺魄的事来,正是俗话所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呢!
我自二十岁离了学校以后,自顾一身,百无所能。幸亏我的家里有很多的资产,只就贸业银行中存款的利息,凭着我一辈子的化消,也用不尽。我因此便打断了谋生的念头,只糊里糊涂同着一班朋友狂嫖滥赌的瞎闹。终日里某官邸的跳舞会啦,某夫人的聚餐会啦,某大戏团的特别座啦,某咖啡馆的秘密室啦,没有缺乏我的足迹的。那时我正是二十多岁的翩翩少年,衣服饮食,没一样不是照阔绰处讲究,所以在交际场中,也称得起纨绔公子的派头。又加上有祖父的遗荫,无穷的财产,一班社会上的男女,交际的首领,更没有不是对于我十二分欢迎的。我那时也心满意足,自以为得天独厚,世界上的人,没有及上我的快活。但是我既然在交际社会里,顶顶有名,那么我的终身大事,自然就有多多少少的名门贵族的小姐来扳援我。那时我家无他人,也可以称得起自由二字,但我却高自位置,不肯轻易许婚。后来还是由某夫人的介绍,同一位爱尔贝女士订了婚约。这位女士却是个品貌俱优的,也是贵族的后裔。只因她家道中落,她的父母歆慕我家豪富,便强迫着她嫁了我。我为什么单同她订婚呢?这却是我的特别作用,并没有什么爱情的关系,搀在里面。因为我想以我的年纪面貌身家,起了多少富贵人家的姑娘的羡望,希望到我家来享用这份家私。我现在却单和这位家道穷苦的女士结婚,显见得我是认人于平常人的眼光以外,也好使那些希望同我结婚的痴心女子失望的原故。其实我并没将夫妇关系放在心上。因为我在外边放浪惯了,那有爱情再来用到家庭女人上头。所以我与爱尔贝女士订婚,只同儿戏一样。
爱尔贝女士到了我家,不到半年,竟自死了。她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因为我虽娶她,我在外面,却仍作我的自由生活。可怜爱尔贝女士是什么样的女子,我都茫然,她死的原因,我还敢说吗?只是到了现在,我如大梦初醒似的,什么事也明白了,也出了陷阱了。但是,我可百无所有了,只有在这僻远地方的三间茅屋。咳!爱尔贝女士,或者能以饶恕我啊!
自爱尔贝女士死后,我也不打算另娶了。还是终日在都市的迷梦中放荡。眨眨眼便是过了二十年的光阴,将我的青年壮年如花如火般的时期,便过去了!二十年的时间,在别人觉得很长,然而在我,却以为宛同昨日一样。只是我那时已经四十岁,照照镜子,究竟不是少年时那种丰采,身体也觉得有些虚弱,可是我仍然内无家室,外无真正的朋友,自己想想,也以为没什么趣味。然而人生的真趣味,我终是没分儿去寻得他。自己有什么能力呢?不是社会上的游民吗?这时我的良心,有时从声色的云雾里,发出责备希望的声音来。但我以为我终是如此了,年纪既渐渐大了下去,什么学问啦,事业啦,都没有我的分儿。我回头做什么呢?还不如一辈子终是这样倒快活些。虽是这么想,究竟也收束了好些。
有一天正在隆冬晚上,我同两个朋友,由俱乐部里逛了出来。我那两个朋友,一个是在教育部里的书记,一个是少年学生,却在律师公会办事。我们三个人,在俱乐部里斗了半夜的纸牌,便一同出来。这一晚上,北风很大,风中还夹杂些雪花,吹在脸上,冰得生痛。满天上层层的黑云,逼得街上的电灯,也有些儿发暗,只由云罅里,偶而射出几许光明来,照见雪花很大。我们三人,都穿了重裘,披着很厚的呢氅,将领子竖起,圈了脖颈,急急的往威路街上的月洁咖啡馆走去。
不过十分钟的功夫,我们转了几个街角,便看得见电光明耀的月洁咖啡馆。我们便进了馆门,拣个座儿坐下。我们在馆子里是老主顾,所以主妇见我们来,格外欢迎。屋中的热度,比着外边,简直高了百倍。我们便卸了外衣,要了几瓶最好的勃兰地,狂呼痛饮起来。不多时便觉得周身,储满了暖气。只是这时已是过了十二点钟,外边天气非常得冷,所以馆中却比平常少了一大半的客人。
我们三个人,一面喝酒,却一面高谈阔论,煞是高兴。馆中的主妇,因为没甚客人,便也来同我们搭着谈话。也无非谈些馆中的生意怎样发达,来的客人怎样的豪华,一回儿我们让她喝杯酒,她却也不推辞,一边喝着,一边却告诉我们道:“你三个人每夜里到这里,总要消遣消遣,像这等自在生活,却真令人羡慕得了不得,像我成天里奔跑,也没得空闲,比起来真是有天地的悬殊呢!……唉!一个人在世界上,享福受罪,哪有一定的说法,我固然比不得上你们的,哪知更有比我可怜的。就如在我们馆里来唱歌的妇人,那才真是流浪无归第一个孤苦人儿,谁知她却有天生的一副歌喉,在半夜里弹着弦子唱起来,无论谁听了都要出神下泪的!……”当时我们听了主妇说有唱歌美妙的妇人,便不管她可怜不可怜,孤苦不孤苦,就齐声儿催着主妇将那妇人叫来,陪着我们来消遣这个清清冷冷的雪夜。不多时主妇便由外面领进来了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妇人,她用块深灰色的布,包了头发,连额角几乎都遮尽了,脸上黄瘦得不像个样子,穿的很是破旧,走步都似没些气力。左手提了个弦琴,却不说半句话,斜对着我们坐下。主妇便道:“你可以将你最好的曲子,拣一支唱,与三位客人听,他们的手头,都是很大的呢!”说完便自走了,我们三个人,也没什么话,这时只听得她调弦的声音。
我一见这个妇人进来,在灯光下面,却给我了一个最有感觉的印象!不知怎的,只是心里有些迷迷惑惑起来,似是和她见过面的,或者还不止是一次,又一转念,我是何等身分的人,焉能和这样一个穷苦无告的妇人,有什么关系。想到这里,便将上边的思想压下,然而却只是神经上有些震动刺激,便将一杯勃兰地拿起来一气喝下。听得妇人的弦声,渐渐急促起来,我的脑子里,尤是翻腾不住,看看那两个人,早笑嘻嘻做嘲笑的模样来,我就用左手托着头,呆呆的注定她的面目。
她已经用她的凄苦高亢的嗓子,唱了起来,唱完一曲,不觉得使我全身的热气,消失了大半,他们两个人,却也将嘲笑的模样变成了思虑的面孔。原来她所唱的意思是:“在无穷的山谷中,有间茅草搭的破屋,屋里住了一个乞丐的女儿,——是不到二十岁的女儿,——从外面村市上讨了些东西回来,走到山口里,却来了一辆缓行的马车,车里坐了个少年,乞丐的女儿,老远里便呼喊着向他讨要。少年也听见了,就命马夫拿一些钱,将就近给她,哪知马车到了她的身旁,少年却赶紧将钱夺回,拨转马头,径自走了。乞丐的女儿,这时才明白过来,少年便是二年以前欺骗她的人,后来竟自不认她了。乞丐的女儿,想到这里,便跳下谷口去了。……”她刚刚唱完这支动人的曲子,她便低下头去,伏在弦琴上休息。……哦……我记得了!她是……细细算来,整有十八年了。就是她!咳!这时我自觉得心灵都颤动起来!周身的脉搏,都急跳的不了。“哦!就是她!怎么办呢?”这两句话,我无心却说了出来,也无心便霍的站了起来,唱歌的妇人,——就是她——听我的声音说了这几个字,也颤巍巍的站起,照着我看了一遍。她那对深陷目眶中的双眼,却格外射出秋水一般的光来,我被她这一看,宛同用爱克司镜子,将我的肝肺都照穿似的,不知不觉得便一些力气都没了,便重复坐了下来。她又照我看了一眼,便将弦琴提起,掩着面儿,急急的去了,可恨我那时简直同入了催眠术一样,连会喊她回来的勇气也没有了,只是如塑住的人坐着不动。我那两个朋友,不知一回什么事,看我如中了魔一般,她却头也不回就走了,当时便一齐喊着“钱咧钱咧”的声音,那唱歌的妇人,哪会能听得见。我呢,一直他们将我推醒,我才明白过来,便将馆中的主妇请来,向她打探那唱歌妇人的住址。主妇说:“她只是天天夜里,或者也在公园左近沿街唱歌,谁还知她的住处呢?”自此以后,我接连晚上到这个咖啡馆里十余天,可怜那个妇人,更是踪影都没有了,也曾登过几回报纸,如石沉大海一样,毫无消息。
我因此便大病了一场,有两个多月未曾出门,同这些人胡玩去。我这时自己心里,非常的愧恨,非常的刻责,自分从此以后,须要自己努力作一个真正的人,方可以偿还我少年的罪孽。便自誓不再入这个万恶的交际社会了,就算我闭门读书,或是作些慈善的事业,不比再坠落到地狱去好吗?我本来身子就是虚弱,有此一来,加上心思迷乱,神经不宁的病症,更绝踪于一班旧朋友中了。
离这场恶梦,不到五六个月就是春天了,我多日不曾出门一步,趁着今日的风光,便想着到城外乡村中的小公园里去逛逛。便就叫了一部马车,携了本小说,独自到了那里,便拣了个座坐下。这时正在夕阳将落的时候,阵阵的和风,带些玫瑰花的香味来,教人嗅着,直同醉了一般。我坐的椅子上面,罩了一棵树的荫影,脚下的细草,如同铺了一层绿色绒毯。这样又美又可爱的天然景物,却将我心里的烦忧,一齐便丢将下去,我便燃着一支雪茄慢慢的吸着,又将小说搁在膝上,翻过页子,正待要细细的看下去。忽然觉得有个人用手将我的肩头一拍道:“啊!你好自在呀!多日不得见你,谁知你却学起学问家的态度来了。”我一回头,却原来是我的多年的老友许理仁,这个人虽也是没有什么正当职业,惯好闲逛,然而他好在是个忠实一派,不像那些一味狡猾的少年。当下我便让他坐下,又见他身后,有个打扮得很标致的个姑娘,身材甚是短小,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我便问我的老友:“她是谁呀?”我那老友却呵呵大笑道:“你这人几天不见竟自变成道学家了,我不信你终日里乱串,就不认识她吗?她是云华姑娘,是我最近相识的。她原来是好人家的女孩子,只是自小时候,便没了父亲,她母亲更不知流落什么地方去了!可怜她竟到这个地狱里来十数年了!……”他说到这里,我也明白过来,便喊了园中的侍役,多取个坐来,让她坐下,我们便饮着茶,随便的谈天。我那老友,只是有一搭无一搭的跟我胡谈。我心里却觉得有些腻烦,便转过话头来,问这位云华姑娘的景况,她的回答,却非常诚实,不像是个堕落女子的态度。渐渐说到她的历史,她便说道:“我今年十七岁了,小时候的景况,我现在也记得不十分清楚,总知道我自出世以来,便没曾见过我父亲,是个什么面目,更不知是个做什么事业的人。我自四岁便和我最亲爱的母亲分离了,所以我母亲为什么将我弃与人家,我又是一无所知。只知道我自四岁到八岁,这四五年的光景,换过了六七个主人家,其中受的苦楚,捱的饿寒,说起来真正是心酸呢!可怜自八岁那年,便吃了这种罪恶的饭,在这样的地狱生活里,糊糊涂涂到了十五岁,更是说不清的苦。第一次有个白发的老人,便在我那里住了十数天,咳!……这是害了我清洁女儿身的第一个人,论到他的年纪,正比我大上三倍还要多呢!咳!我们的身子简直同一个机械、一个木偶一般,随人指使,哪能够有丝毫的自由。我记得那个白发多金的老人,姓什么乌呢!”我听到末后一字,便楞了一楞,接着道:“乌什么呢?”她这时眼睛都红晕了道:“乌……乌敦礼呀,他是本城的一个富豪,……”咦!他……他却是我的嫡亲的叔父。咳!想不到他这样将就入墓的年纪,却还作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想到这里,不禁长吁了一口气。我的老友却笑嘻嘻的向我道:“我说这位云华姑娘,不是那些姑娘可以同她比较的。而且她的孝心,也非常之大。她自四岁的时候,离了她的母亲,她母亲便给她一个二寸的像片,她却是成日里带在怀中,时时刻刻都忘不了呢!你若见了那个像片,你才知道她母亲年轻时那样容貌,才真称得起是个安琪儿呢!”他一边说着,一边却非常得意的催着云华教她将像片取出来给我看,云华姑娘果然恭恭敬敬,从里衣中将一个极薄极轻的个纸匣取出来,打开匣盖,便将一张二寸的像片递给我。我一见她,温润而长的头发、照人婉和的双眼,瘦瘦的身材,短短的裙子,啊!呀!不是她是谁?咳!云华的母亲!月洁咖啡馆中的唱歌妇人,我便觉得一阵昏晕,倒在坐椅的下面。
及至我醒过来时,却在医院里头,我这时似乎周身血管,都不流通了一般,觉得以前的我,不知哪里去了,四十年转眼的浮生,便成了夜里的梦魔。唉!我自从一病以后,便立地觉悟起来,想起我以前的罪恶,简直是同魔鬼无异。心上的愧呀!恨呀!耻辱呀!都一齐冲来,几乎将我咬碎。我既然明白了,更不迟疑,便立刻打起精神来,写了一封长信,找了我的律师来,签了名字,便托他将这封信,交与云华。原来我将我所有化用未尽的财产,全个儿给与她承袭了。又格外写了一封信给我那老友许理仁说明我的罪恶,还要请他用点诚心来照应那个可怜的女孩子。
咳!我竟然解脱了!好了!这算我对于她,——月洁咖啡馆中唱歌的妇人——和她的——或者我的——女儿云华的永久绝大的忏悔了。虽是我在这人迹不到之处,作这个孤苦生活,然而还还不清我良心上万分之一的逸乐呢。咳!回想二十年前,我对于富奈女士有孕后那样的残忍,和抛弃她的罪孽,真是教我刺心夺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