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离吃早饭差不多还有一个钟头,我们就离开那里,跑到树林里去,因为汤姆说我们必须有个灯亮照着,才能看得见挖洞,可是点灯笼又太显眼,也许会闹出乱子来;因此我们一定要找些那种叫做“狐狸灯”的烂木块,那种木块在黑暗的地方可以隐隐地发点儿亮光。我们找了一大抱那样的木块,藏在野草里面,然后坐下休息。汤姆带着不大满意的口气说:
“真是糟糕,整个这件事实在是太容易、太蠢笨了。所以说,想要定一个难办的计划,真是比什么都难。照理应该有个守夜的人,咱们好让他喝上一碗迷魂汤。甚至于连一条值得我们下蒙药的狗都没有。何况吉木的一条腿,是用一条十英尺长的铁链子锁在他睡觉的那张床腿上:你瞧,你只要把床往上一抬,那根链子就能褪下来。而且赛拉姨父认为人人都可靠,他把钥匙送给那个傻黑人,也不派个人监视他。吉木早就能打那个窗洞里钻出来,不过走路的时候,腿上拖着一根十英尺长的铁链子,可不大方便。哈克,真没有意思。这简直是再蠢不过的一套把戏。你得凭空造出种种困难来。嗐,咱们也不得不将就一下,尽量利用眼前的这些材料,干它一场。可是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总得先说明白——一定要经过一大串艰难危险,最后把他搭救出来,才会更显得光荣;不过那些艰难危险的事,本来应该是由别人预先替咱们安排好的,可是人家并没有那么干,因此咱们就不得不动动脑筋想出来。现在,只拿点灯笼这件事来说吧。要是按实际情形来说,咱们不得不假装着认为点灯笼是危险的事。其实,我相信咱们就是明火执仗地去干,也未尝不可呀。说到这里,我又想起来一桩事,咱们先得找一个什么东西,做一把锯才好。”
“咱们要锯干什么?”
“咱们要锯干什么?咱们不是得把吉木的床腿锯掉,才能把那根铁链弄下来吗?”
“怎么,你刚才不是说不论是谁,只要把床往上一抬,就能把铁链子褪下来吗?”
“嗐,哈克·芬,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说这样的话。你做事光会打些三岁小孩儿的主意。你难道连一本书都没看过吗?——连串科男爵,卡森诺哇,边温牛托·奇梨尼,和亨利四世①的书,还有别的英雄豪杰的书都没看过吗?谁听说过用这么稀松的办法,放走一个囚犯?那可不行。顶有名的人物所采取的办法,是把床腿锯成两段,让它照原样立在那里,然后把锯末咽到肚子里去,叫人家什么也找不着,再围着锯过的地方,盖上些土,抹上些油,哪怕是眼睛最尖锐的监管,也看不出锯过的痕迹,还以为床腿一点儿毛病都没有哪。等到你把一切都安排好了的那天晚上,只要踢上一脚,床腿就倒在地下,那么你再把链子褪下来就行了。此外没有别的可干,只要把绳梯拴在城垛上,顺着它爬下去,然后在护城壕里把腿跌断——因为绳梯的尺寸不够长,离地还差十九英尺,你知道——你一抬头,只见你的坐骑和你那些忠实的部下都在那儿等着你哪,他们连忙把你捞起,把你甩上雕鞍,你就快马加鞭,直奔你那郎局多②,或是纳瓦尔③,或是随便什么地方的故乡去了。那才叫有声有色呢,哈克。在这个小屋子周围,要是有一条壕沟,够多么好。在越狱的那天夜里,咱们要是匀得出工夫的话,也来挖上它一条。”
①串科男爵是奥地利人(1726—1794),曾在腓特烈大帝军中服务。卡森诺哇是意大利人(1725—1798),生平喜欢交结权贵,无所不为。边温牛托·奇梨尼是意大利著名金匠和雕刻家(1500—1571)。亨利四世是法国皇帝(1553—1610)。以上四个人都过过监狱生活;他们的自传充满传奇色彩,都很有名。
②古时法国南部的省名。
③西班牙的省名,和法国西南部边疆毗连。
我就说:“咱们要壕沟干什么?咱们不是打算由房子底下的地道里把他拖出来吗?”
可是他根本没有听见我的话。他把我这个人,跟其余别的事,都忘到脖子后头去了。他手托着下巴仔细想。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接着又叹了口气,说:
“哦,那不行——而且那样做也没有太大的必要。”
“哪样做呀?”我说。
“我是说,不必把吉木的腿锯掉了,”他说。
“我的天!”我说,“可不是没有必要吗。你到底为什么想要锯掉他的腿呢?”
“有些顶出名的人物,曾经干过那类的事情。他们没法把链子弄下来,就一赌气把自己的手用刀剁下,然后逃跑。能够锯下一条腿来,岂不是更好?不过,这一层咱们只得撇开不管。在这种情形之下,并没有多少必要;况且吉木是个黑人,不见得懂得这么做的缘故,不了解欧洲人的风俗习惯,所以咱们还是算了吧。可是有一件事要办到——他一定要有一挂绳梯。咱们把咱们的被单扯碎,替他做一挂绳梯,一点儿也不难。咱们还可以把绳梯用面粉包上,做成一个大馅饼,给他送去;人家多半都是这么干的。比这更难吃的馅饼我都吃过啊。”
“嗐,汤姆·索亚,你说的这叫什么话,”我说;“吉木要绳梯有什么用处?”
“他一定有用处。你想想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你什么都不懂。他非要一挂绳梯不可;人家都有嘛。”
“你说他要它到底干什么?”
“要它干什么?他可以把它藏在床铺里面呀,不是吗?人家都那么干,所以他也得那么干。哈克,你好像永远不打算照着老规矩办事情;你无时无刻不想来一套新花样。就算是他用不着它的话,它不是照旧留在床铺里面,等他逃走了以后,还可以给人家当做线索吗?你难道以为他们不需要线索吗?他们当然需要。你难道不愿意给他们留下一点儿吗?那岂不太让人为难了,你说是不是?我可从来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事。”
“好吧,”我说,“假如章程上规定了这么一条,他非得有一挂绳梯不可,那么就给他做一挂吧,因为我决不愿意不按照章程办事。不过,汤姆·索亚,还有一层——咱们如果真把被单撕碎,给吉木制造绳梯,萨莱姨妈一定会找咱们算账,那比写着还准。据我看来,用胡桃树皮做一挂绳梯,一个钱也不费,也不至于糟蹋东西,而且照样可以填在一个大馅饼里,塞在草褥子底下,跟布条做的梯子完全一样。再说吉木他根本是毫无经验,他决不在乎那是用什么做的一挂——”
“别胡说了,哈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样蠢的话,我早就不开口了——我决不胡扯。谁听说过一个国事犯是靠着胡桃树皮做的绳梯,越狱逃走的呀?这简直是荒谬之至。”
“那么,好吧,汤姆,你照你的法子办吧。不过,你要是听我劝的话,你得答应让我由晾衣服的绳子上借一块被单子。”
他说那倒可以。可是,这么一来,他又想起来一个主意。他说:
“还得借一件衬衣。”
“汤姆,咱们要衬衣干什么?”
“好让吉木在上面记日记。”
“记你奶奶的日记——吉木根本就不会写字。”
“尽管他不会写字——他还可以在衬衣上记些记号呀,不是吗,咱们要是用一把旧锡镴羹匙,或是一节箍桶的旧铁皮,给他做一支钢笔的话?”
“怎么,汤姆,咱们由鹅身上拔一根毛,做一支笔,岂不是更好使、更省事吗?”
“地牢的周围,不会有鹅跑来跑去让囚犯们随便拔毛做笔的,你这糊涂东西。那些囚犯做笔的材料,总是些最粗、最硬、最麻烦的东西,像一盏破铜蜡台啦,或是其他能够弄到手的物件。而且他们做一支笔,要费上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的工夫,因为他们只能在墙上磨。你就是把一支鹅毛笔放在那儿,他们也决不肯用。那根本不合乎规矩。”
“也好吧,可是咱们用什么给他做墨水呢?”
“有许多人是用铁锈搀上眼泪做的,可是那都是普通人跟女人家干的事。最硬气的汉子,蘸着自己的血写字。吉木也可以那么干;他如果想要传出一点儿普普通通的神秘消息,好让外面的人知道他押在什么地方,那么他可以用吃饭的叉子,把消息写在铁盘子底上,再把它丢到窗户外面。那个‘铁面怪人’①就常常做这样的事,那也实在是顶好的办法。”
①这是法国历史上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被路易十四囚在皮格纳罗有40多年之久,后来死在巴士底监狱。有些历史学家根据路易十四的私人信件,加以推测,认为“铁面怪人”系纪若拉摩·马提欧力伯爵。
“吉木并没有铁盘子呀。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饭。”
“那倒没有什么;咱们可以给他送几个去。”
“可是谁能认识他在盘子上写的是什么呀?”
“那是另外一回事,没有多大的关系,哈克·芬。他所要做的事,只是写在盘子上,扔到窗外来。你也不一定非要认识那些东西不可。其实,一个囚犯在盘子底上、或者在别的地方所写的字,你多半是认不清楚的。”
“既然认不清楚,那么又何必糟蹋盘子呢?”
“谁管那些闲事,那并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呀。”
“可是那些盘子终归是有主的,不是吗?”
“嗐,就算它们是有主的,又怎么样?囚犯管得着那是谁的——”
他刚说到这儿,就停下了,因为我们听见吹号角的声音,知道早饭已经做好了。我们就跑回家里来。
那天我费了一上午的工夫,由晒衣服的绳子上,借来了一块大被单和一件白衬衣;我找了个破口袋,把它们都塞在里面;我们又出去把那些“狐狸灯”也放在口袋里抱回来。我管这种事叫做“借”,因为爸爸常常这样说;可是汤姆说这不是“借”,这叫做“偷”。他说我们是代表囚犯做事的,囚犯做事总是这样的:只要能把东西弄到手里,不管它是怎么来的,别人也不责备他们。汤姆说,囚犯去偷一件东西,为的是跑起来方便,那并不是犯罪,那是他们的权利。所以说,只要我们是替囚犯办事,那么在这个地方凡是对我们有点儿用处的东西,我们都绝对有权利把它偷来,好能够帮助我们逃出监狱。他说我们如果不是囚犯的话,这件事就大不相同了:一个人既没有当囚犯,而要去偷东西,那他一定是个卑鄙无耻的家伙。因此我们认为在这里任何一件东西,只要是方便顺手,我们都可以把它偷来。可是,在那次谈话以后,他却大惊小怪地跟我吵了一通,因为我由那些黑人种的西瓜地里,偷了一个瓜吃。他叫我拿一毛钱,给那些黑人送去,不告诉他们为什么缘故。汤姆说,他原来的意思是说,凡是我们所需要的东西,都可以偷。那么,我就说,我很需要那个西瓜。可是他说我并不是需要那个西瓜才能越狱逃走;区别就在这里。他说假如我要那个西瓜,是为了在里面藏一把刀子,暗地里送给吉木,去刺那个看监狱的,那当然是正当的行为。因此,我也就不便多说了,可是,假如我眼看着大西瓜摆在面前,却不许我饱餐一顿,而必须斯斯文文地坐在那里,对于这种像头发一样细的区别加以分辨的话,那么我真看不出代表囚犯做事,究竟有什么好处。
现在,我再接着我刚才的话讲下去。我们那天早晨一直等到家里的人都各自料理家事去了,这时候场院里连一个人影子都没有了;汤姆就把那个口袋扛到那斜顶的棚子里面,由我站在附近给他巡风。过了不久,他出来了,我们就跑到木材垛上,坐下谈话。他说:
“现在样样事都预备好了,光剩下家伙的问题了。不过那也很容易解决。”
“家伙?”我说。
“不错。”
“干什么用的家伙?”
“怎么,挖地道用的呀。咱们总不能用嘴去啃个地道放他出来吧,能吗?”
“那儿不是有许多破烂的铁镐什么的吗?用它们挖一个地道,救那个黑人,不是挺好吗?”我说。
他转过头来,面向着我,显出一种可怜我的神气,叫我委屈得差不多要哭出来了。他说:
“哈克·芬,你听说过一个囚犯又有铁锨和镐头、又有各式各样新式工具装在衣柜里,让他用来挖洞逃跑吗?我现在打算问问你——假如你多少还懂点儿事的话——那么一来,他还显得出什么威风、还称得起什么好汉呀?哈哈,那还不如干脆叫人家把钥匙借给他算了。镐头和铁锨——即使你是个国王,人家也不肯给你呀。”
“那么,好吧,”我说,“咱们不用那些铁锨和镐头,可用什么呢?”
“有两把带鞘的刀子就够了。”
“什么,用刀子去挖那所房子的地基?”
“不错。”
“滚你一边儿去,那可真是傻透了,汤姆。”
“傻不傻,没关系,反正那是正当的办法——那叫做照规矩办事。而且就我所知道的,除此以外,别无办法,凡是记载着这一类事的书,我都看过了。人家总是用刀子挖地道——而且挖的还不是土,请你记住;普通总是要凿通大块的石头。而且要费上好多个、好多个礼拜的工夫,永永远远地挖下去。哼,你只要看看那些押在马赛港帝福堡最末层地牢①里的囚犯就行了,他们中间有一个就是用这种办法挖洞逃跑的。你猜他一共挖了多少日子?”
①见法国大仲马所著传奇小说《基督山伯爵》。
“我不知道。”
“你猜猜看。”
“我猜不着。一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是从中国钻出去的。那才叫棒呢。咱们这个堡垒的墙脚假如也是石头做的,有多么好啊。”
“吉木在中国连一个熟人都没有,怎么办呢?”
“那跟这有什么关系?那个家伙①也是举目无亲呀。可是你怎么老喜欢扯到题外去?你难道不会抓住要领往下谈吗?”
①指《基督山伯爵》里的主人公爱德蒙·邓蒂斯。
“好吧——我才不管他打哪儿钻出来呢,只要他出得来就行。我想吉木也不会在乎。可是还有一件事,必须注意到——吉木的年纪已经不小了,用小刀子挖洞恐怕不是办法。怕他活不了那么久。”
“他还活得了。你总不会认为挖通一个黄土地基,得要三十七年的工夫吧,你说是不是?”
“汤姆,那么你说到底要多久?”
“嗯,虽然是应该多费些时间,咱们可不能长久地拖延下去,因为也许过不了几天,赛拉姨父就会接到由新奥尔良来的回信儿。他会听说吉木并不是由那儿跑出来的。那么他下一着一定是在报纸上登招领启事什么的,好叫人家把吉木领回去。所以咱们决不能按照规矩、没完没结地挖下去。照理说,我想咱们应该费上两年的工夫,可是那绝对不行。眼前这种局面,随时都有变化,所以我的主张是咱们得马上动手挖洞,越快越好。挖完了以后,咱们心里只当那是费了三十七年的工夫挖成的。那么只要一听风声不好,立刻就能把他拖出来带着走。对了,我想这是顶妥当的办法。”
“嗯,这还有点儿道理,”我说。“只当怎样,并不费钱,只当怎样,也不麻烦;而且,只要有个目的,就是只当咱们费了一百五十年的工夫,我也满不在乎。其实,等咱们挖惯了以后,也不见得是十分吃力的事。那么我现在马上就去想法偷两把刀子吧。”
“偷三把来,”他说;“咱们还要一把做锯呢。”
“汤姆,我不知道我这样提醒你是不是合规矩、是不是犯忌讳,”我说,“那个熏肉房背后的防雨板底下,不是有一根长锈的锯条插在那儿吗?”
他的脸上显出一种又腻烦、又泄气的样子,他说:
“哈克,想教你一点儿事情,简直是白费力气。趁早跑去偷刀子吧——一共偷三把。”我只好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