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将时间、时间本身,按它的本来面目和为了它本身的目的叙述出来吗?这点确实是办不到的,这会是一件蠢事!一则故事中这么说:“时光流逝,它消逝了,时间的海洋一直在流”以及诸如此类,凡是理智健全的人,谁也不会称它是一则故事。这好比一个人在整整一小时内只疯疯癫癫地奏出同一个音符或和音,而居然称之为音乐一样。因为故事和音乐的相同之处,在于它填补了时间的空隙,它“合适地填补了时间”,它进行“分割”,因而“它有了某些内容”,因而“有什么事发生了”——我们在这里怀着虔敬而又悲痛的心情(对于死者的格言,我们总是怀着这种心情)引用了已故约阿希姆的即兴式的话,不过他的声音早已不在我们的耳际回荡了。我们不知道读者是否清楚,约阿希姆说这些话离开现在已有多久了。时间是故事的要素,正如它是生活的要素一样。它们两者息息相关,犹如空间中的各个物体。时间又是音乐的要素,音乐对时间进行计量和分割,它能同时使时间缩短,并提高它的价值。如上所述,音乐和故事血缘相近,两者都存在着前后的依存关系,而且处于不息的流动状态,它们与造型艺术不同,后者在“现实”中是完整的,它对时间的关系,同物体对时间的关系一样;而故事犹如音乐,即使它企图在任何瞬间完整地存在,也需要时间来促成。
这是了如指掌的。不过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里存在着一个区别。音乐中的时间要素仅是一元的:音乐把自己倾注在人间的一小部分时间内,从而莫可名状地使其高贵与美化。故事则相反,它的时间要素是二元的:首先是故事本身所需要的时间,也就是故事的经过和再现所必要的纯粹的音乐的时间;其次是故事中所含的内容的时间,它具有透视效果,这种透视性的幅度各不相同,因而故事的虚构时间既可以大致或完全与实际时间即音乐时间吻合,也可以相距十万八千里。一段名称为《五分钟华尔兹》的音乐,持续时间为五分钟——这是它同时间要素的唯一的关系。而一则故事呢,它的内容时间倘为五分钟,那么,假使你全力以赴地利用这五分钟时间,时间界限方面就能扩展到原来的一千倍——即使同其虚构时间相比已显得十分冗长,但实际上却是非常短的。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故事的内容时间可把本身的实际时间无限地予以缩短。我们说“缩短”,指的是另一种幻觉的要素;说得明确些,也就是一种疾病的要素,它和我们涉及的主题显然有关。我这里指的也就是故事涉及炼金术的魔法和暂时性“超透视”效果的场合,使人想起实际生活中某些反常的和明确地超感觉的经验。我们曾读到过吸鸦片者的一些记录,它们说明了这些瘾君子在短时间吸醉了时头脑里会产生幻觉,这种幻觉的时间跨度为十年、三十年、甚至是六十年,甚至超越了人们生活经验中的时间界限——他们梦境中的幻觉时间,极大程度地超过了实际时间量,他们的时间感缩短得令人难以置信。正如一个吮用麻醉剂的人所表白的那样,在沉醉者的头脑中,幻象一个接着一个出现,速度非常快,仿佛“什么东西像一块损坏了表的发条那样被取走了”。
故事可以同时间一起投入工作,并且对时间予以处理,像吸用鸦片者那些不道德的梦境一样。由于故事可以对时间进行“处理”,因此作为故事要素的时间,也能成为它的客体,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讲一个时间的故事”这样的说法有些过分,那么,讲故事时要谈谈关于时间就显然不像开始时看去的那样是什么荒谬的事了。正因为如此,“时间小说”这一名称就能有奇特的、梦幻似的双重意义。事实上,我们提出了时间能不能讲述的问题,不得不承认我们是故意这样做的,为的是它同现在这篇小说有关。如果我们再提出一个问题,围绕我们的读者是否清楚我们这位已故的、值得尊敬的约阿希姆发了上面那段关于音乐和时间的议论后离开现在已有多少时间(谈话涉及他那本性的某种炼金术的进一步提纯;就他那善良的本性来说,这种议论非他的能力所及),那么当我们听到读者诸君对此目前其实均不甚了解时,我们也并不怎么动气。不但不动气,而且还感到满意,其中的理由十分简单:因为我们写作的主旨就是唤起读者同情我们主人公的遭遇,而且因为这位汉斯·卡斯托尔普对有关问题也心中无数,好些时间来一直不清楚。这就构成了以他为中心的一部小说,因而从另外意义上说,也是一部“时间小说”。
约阿希姆和他在这儿山上——时间上到他擅自下山为止,或者总的时间一起算——究竟住了多长时间?他不听劝告擅自离院,究竟在日历上的哪一天发生?他离开了多久,什么时候再回来?在约阿希姆回到山上、以后又和时间诀别时,汉斯·卡斯托尔普本人在这里究竟呆上多久?撇开约阿希姆不管,肖夏太太已经离开了多少时间?从什么时候,哪一个日期起,她又回来(因为她确实回来)了?她回来以后,汉斯·卡斯托尔普又在山庄疗养院消磨了多少尘世上的时间?——也许有人会向他提出这些问题,不过谁也没有提出。他本人也没有提出这些问题,因为他羞于启齿。如果有人真的提出了,那么他就会用指尖轻轻敲着额头,肯定答不上来。这一情况,正如他上山的第一个晚上在塞塔姆布里尼面前显得局促不安一样,当时塞塔姆布里尼先生问起他的年龄,他竟期期艾艾地回答不出,因为当时他确实不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大岁数了!
这话听来也许十分荒唐,而且不近人情,闻所未闻,不大符合事实。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会遇上这样的问题。在这样的先决条件下,没有什么能保护我们,使我们不致对时间的过程、甚至我们的年龄茫然无知。由于我们身体内部缺乏时间器官,也由于我们完全没有能力来确切知道时间过程(没有外界的提示,我们就没有多大把握知道它),所以发生上列现象也是有可能的。以前曾有一群矿工被埋在矿井里与外界隔绝,既不知白天,也不知黑夜;后来,他们幸运地得救时,曾做过这样的估计:他们以为在黑暗中时而满怀希望,时而悲观绝望,总共是三天时间。但实际上却已有十天了。我们本来还以为,他们在极其难堪的处境里,时间对他们来说一定很长。在他们看来,时间的客观长度竟缩短了三分之一以下。因此,人们在一筹莫展的困境下,往往把时间看得过于短些,而不是估计过高。
当然谁也不会怀疑,要是汉斯·卡斯托尔普愿意的话,实际上会毫无困难地摆脱无知状态,把问题搞得清清楚楚的,正如读者在遇到一些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问题与他们健康的理智背道而驰时,他们也会不费什么力气地这么做。就汉斯·卡斯托尔普而论,要他单独作出努力挣脱这种朦朦胧胧和模模糊糊的状态,搞清楚他上山的时间究竟已有多久,也许并不特别轻松。妨碍他这么做的是一种畏缩情绪,是他良知的一种畏缩——虽然对时间不放在心上,乃是失去良知最恶劣的表现,这是显而易见的。
环境大大地促使他缺乏善意(我们几乎要说,促使他不怀好意),这样对他是否有好处,我们可说不上来。当肖夏太太重归故地时(她来时的情况跟汉斯·卡斯托尔普预期的不同,不过终究来到了他的所在地),又是基督降临节时分,是一年中最短的日子,从气象学角度来说,冬季即将开始。不过实际上,从理论上区分时间的角度上看,从冰天雪地的角度上看,天知道冬天已经过去了多久。确实,冬天中随时会有短时间的晴天,那时骄阳如火,碧空如洗,有时天色甚至蓝得发出一种黑沉沉的光泽——那是些即使在冬季也会遇上的夏日,且不谈在夏天的每个月份里都会降下的雪。以前,汉斯·卡斯托尔普同已故的约阿希姆经常谈起这种变幻无常的天气。各个季节相互混杂,难分彼此,每年的季节不分顺序,因而人们不是感到令人厌烦地短,就是短得令人厌烦。唯其如此,所以有一次约阿希姆发过一句牢骚:这里压根儿谈不上什么时间。这种大混乱造成了一笔糊涂账,于是在感受上或意识上就有“依然存在”或“再度出现”两种情形出现,这是人们在山上体会到的最令人困惑、最茫无头绪和最扑朔迷离的经历之一。汉斯·卡斯托尔普在上山的最初几天就感觉到这里有离经叛道的倾向,也就是说,当他在富丽堂皇的餐厅里享用五顿丰盛的膳食时,第一阵叫他眼花缭乱的昏眩感就向他袭来,尽管这种昏眩感是比较无害的。
从此以后,这种感觉上和精神上的混乱日甚一日地加剧了。人们在主观意识上对时间的感受不管削弱或消灭到何种程度,时间毕竟有其客观的实在性,只要时间在“活动”,在“发生作用”。这是职业思想家的一个问题——汉斯·卡斯托尔普年轻自负,有一回居然也想到这个问题——墙角台板上密封的储藏罐是否也受到时间的影响。可是我们知道,时间对“七个睡人”①也会发生作用。有一位大夫曾用文字形式证明了一个实例:有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有一天睡着了,一睡就是十三年之久,在醒来以后,她已不再是十二岁的女孩,而是发育成一个成熟的女人了。她怎么会是别的呢!死去的人已经物故,他已经与世长辞。他有许许多多时间,不过就死者本人来说,他一点儿时间也没有。这并不妨碍他长指甲,长头发,总而言之——不过我们不愿重复约阿希姆对此发表的粗野议论,当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刚上山来,听了这话很不自在。汉斯既长头发,又长指甲,看来它们还长得很快。他经常坐在达沃斯村大街上一家理发店的一把椅子里,身上披着一块白布,让理发师修剪,因为有几绺头发已经长到耳边。他老是坐在那边;或者不如说,当他坐在那边,同向他阿谀奉承的理发师聊天时,或者当他站在自己的阳台门边,从漂亮的天鹅绒化妆袋里取出剪子和三角细锉刀修剪指甲时,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惧,恐惧中夹杂着好奇的喜悦,他不由头晕目眩——昏眩这个词儿在这里是有双重意义的:他既晕头转向,又茫然若失,只觉得团团转,再也分不清什么是“依然存在”,什么是“再度出现”,它们的混合和含糊不清构成了没有时间的“永远”与“永恒”。
①原文Siebensc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