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武松有拳有勇,气力过人,吃醉了酒,路过景阳岗与一只“大虫”碰了头,他一怒之下,就把老虎打死,众猎户一齐欢迎着他到县里领赏去了。如此这般,不过用二三十字就可把这条好汉在景阳岗“做的什么”说清了。但这只能教大家知道有这么回事。进一步要问问他在岗上打虎时,是一拳一脚便把这样好多猎户还捉不到的“大虫”制服了?还是人兽搏斗,有过几场惊险的场面?这还需要把这条好汉在景阳岗“怎么样做的”说清才行。
武松虽是十分勇敢,武艺超群,可是要只像上面用二三十个字或几句话把故事交代过去,那就书既说不出,戏也演不成,结果是武松这条好汉在大众心目中压根儿没个影象,更不必说他同老虎怎样搏斗了。
恩格斯给拉萨尔讨论怎样写舞台剧的长信中曾有这几句话:
……但是我觉得人物的性格不尽表现在他做的什么,而且表现在他怎么样做;从这方面看来,我认为如果把各个人物描绘得更加鲜明些,把他们对比得更加突出些,剧本的思想内容是不会受到什么损害的。
好一个“表现在他怎么样做”!这是文学作品的要义,它须要用种种艺术的方法,驱遣文字,熟习语言的本领,又能完全符合其人,其事,其环境的真实性,这样描绘出来才能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又如“身临其境”,自然也就为之陶醉,为之“神往”了。
《红楼梦》的主角宝玉和黛玉为了争取自由恋爱。曾有过多少次“浓情蜜意”的表演,可是也有一些因为“赌气”互不往来,懊恼、悔恨的经过。加上宝钗、袭人在这两个中间言语挑拨,情感分化,明枪暗剑地有过多少次“情场”中的斗争。试问凡是好好读过这部伟大作品的,谁不觉得作者笔下的刻画真是“活龙活现”,使人忘了是在读小说?这正是作者从“表现他在怎样做”上加强了读者对于人物的特殊性格的认识,——不但是浮浅地认识,而是十分地熟识。不管他或她说那句话,做那件事,有什么举动,都与他或她的性格完全符合,不生凑,不勉强,不生硬,更不矛盾。“那正是这位孤高伶俐的林家姑娘的口吻”“你看,不是怡红公子——这个生于富贵丛中偏又爱好自由,尊重女子的哥儿是谁?”读者自会从他们的言行中有这样的认识。“表现他在怎样做”,细微曲折,深入浅出,把人物的内心和外表的语言,动作配合一致,层层展进……表现出来,才能把“他在怎样做”弄得清清楚楚,而不是可有可无,与他无关。
若从“做的什么”上求表现那倒容易,几句话,几段粗疏的叙写便可令人明了,而感人的所在和加强与清显某个书中人物的力量便大为削减,甚至不复存在。
我们应该切实了解恩格斯这两句话的涵义,写起作品来当可轻易避免公式化和概念化,而对于自己所创造的书中人物,也可以使之更加明显并有感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