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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齐景公墓花樽

霞头沈佥事宦游时②,有发掘齐景公墓者,迹之,得铜豆三③,大花樽二。豆朴素无奇。花樽高三尺,束腰拱起,口方而敞,四面戟楞④,花纹兽面,粗细得款,自是三代法物。归乾阳刘太公⑤,余见赏识之,太公取与严,一介不敢请⑥。及宦粤西,外母归余斋头⑦,余拂拭之,为发异光。取浸梅花,贮水,汗下如雨,逾刻始收,花谢结子,大如雀卵。余藏之两年,太公归自粤西⑧,稽复之⑨,余恐伤外母意,亟归之。后为驵侩所啖⑩,竟以百金售去,可惜!今闻在歙县某氏家庙。

【注释】

①齐景公:春秋时齐国的国君,名姜杵臼。他死后葬在今山东淄博,其墓在明代就已遭盗挖,建国后在其周围发现殉马坑。樽:古代一种酒器。

②沈佥事:沈炼(1507-1618),字纯甫,号青霞,会稽(今浙江绍兴)人,著有《青霞集》。佥事,古代的一种官名。

③豆:古代一种用来盛食物的器皿,形状像高脚盘。

④戟楞:像剑戟一样的楞沿。

⑤乾阳刘太公:刘毅(1559-1618),字健甫,号乾阳。明代官员,历任刑部主事、广西布政使,他是作者妻子刘氏的祖父。

⑥一介:指地位卑下的人。

⑦外母:即岳母,作者岳母王氏。

⑧粤西:今广西一带。

⑨稽:查验,检查。

⑩啖:指利诱,骗取。

【译文】

佥事沈炼在外地做官时,有人盗掘了齐景公的坟墓,于墓中得到三个青铜豆器,两个大花樽。豆器平淡无奇,花樽有三尺高,中间像束腰一样窄细,两头拱起,花樽口呈方形而且很宽敞,四边像剑戟一样突起,雕刻着花纹和兽脸,纹路粗细得当,是夏商周三代的古物。后来这两个花樽到了乾阳刘太公手里,我看到了非常喜欢,从太公手里要东西比较困难,我这样地位卑微之人是不敢请求借来赏玩的。等到太公到广西那边做官,岳母就把花樽拿到我的书房里来,我将花樽边擦拭边抚摸,花樽就发出奇异的光芒。折了梅花插养在这花樽里,灌满水,花樽外面渗出水汽,仿若汗如雨下一般,过一会儿水就会干了。梅花插在樽里,花谢了就结了果实,有麻雀卵那般大小。我把这两个花樽收藏了两年,太公从广西回来,要查看他的藏品。我怕岳母不高兴,即刻就把它物归原主。后来这两个花樽被贩子骗走了,竟然只花了几百两银子就买下了,实在是太可惜了。现在听闻花樽在歙县某氏的家里。

【评点】

商周时期的青铜礼器的确做得非常精美,如果不是有盗墓者把齐景公的坟墓盗挖,作者怎会有机会一睹这些珍贵遗物?作者的赏鉴水平也是非常之高,从他所描述的花樽的外表来看,我们大致能够在脑海里想象花樽的样式。然而作者的赏鉴水平再怎么高,也不能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收藏了两年之后,完璧归赵。但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最后这两只精美的青铜器竟然以低价卖给了商贩,在作者看来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实在可惜之至。不知如今它还尚在人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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