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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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过了那一段叫人心酸的日子,接下来的十二年(丁恩太太接着说下去),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了。在那些年月里,最让我烦心的事也无非是我家小姐得了一些小病小灾罢了——那是她和所有的婴儿,不管穷和富,都免不了的。而在那些无病无痛的日子里,在她出生六个月之后,她就像一株落叶松似地成长起来;她能够走路了,她会说话了——走路、说话,都有她自个儿的方式——而那是在荒原的野花还没在林敦夫人的坟前第二度开放之前。

这小东西,真逗人喜爱!她把阳光带进了一座凄凉的宅子里,看她那张脸蛋儿,真是个大美人,长着欧肖家的漂亮的黑眼睛,却又有林敦一家人的细白的皮肤,秀气的容貌和金黄色的鬈发。她总是笑呀闹呀的,但并不粗野,再加上她那颗心又是敏感、活跃到了极点。她跟你好起来就好得不得了,使我想起了她的母亲来。可是她又并不像她母亲,因为她能够像鸽子那样温柔和顺,她的声音又是那样柔和,她的表情带一种沉静的气氛。她生气的时候从来不曾暴跳如雷;她的爱也从来不是猛烈的。她爱得深沉、温柔。

不过呢,话也得说回来,她身上也有缺点,抵消了她的好处。往往没有规矩,就是她的一个缺点;还有是任性任意,被娇宠的孩子免不了都是这样的,不管他们脾气好还是坏。要是有哪个仆人碰巧惹她生了气,她总是来这样一句话:“我要告诉爸爸去!”如果她爸爸责备了她,哪怕只是用眼睛瞅她一下吧,你会以为她受到的打击把她的心都撕碎了。我可不相信他曾经对她说过一句重话。

他担当起教育她的全部责任,这是他的一种乐趣。幸而她十分好学,接受能力又强,使她成为一个好学生。她学习得又快又用功,替他的教学添了光彩。

她长到十三岁,还不曾独自走出过一次林苑。难得有一两次,林敦先生带着她到外面走一两英里路。托付给别人他是不放心的。吉牟屯,在她耳朵里听来,只是个虚无缥缈的名字罢了;除了她自己的老家,她惟一走近过、或是走进去过的建筑物就是乡村小教堂了。呼啸山庄,希克厉先生——对她说来,都是不存在的。她过着地地道道的隐居者的生活,看来这样的生活也使她很称心。有时候,从她那育儿室的窗口向外眺望乡村的时候,她的确会这样问道:

“爱伦,我还要待多久,才能爬上那些小山头呢?不知道山那边是些什么——是一片海洋吗?”

“不,卡茜小姐,”我就这样回答说,“山那边还是山,就跟这些山一个样。”

“那黄澄澄的岩石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当你站到那些岩石底下的时候?”

“潘尼屯山岩”的陡峭的小山峰特别吸引她的注意,尤其当这小山峰和一些小山头,承受着落日的光辉,而其余的景色都隐没在阴影中的时候。我跟她解释道,那儿只是一大堆光秃秃的石头罢了,石头缝里的那点泥土就连一株矮小的树都养不活的。

“为什么这儿已是黄昏了,而且已过了很久了,这小山峰还是亮光光的呢?”

“那是因为小山峰那儿比我们这儿高多了,”我回答道。“你可没法爬得上去——山峰太高太陡了。到了冬天,总是山那儿比我们这儿先有霜;在大伏天,我还在山头的东北角的那个‘黑洞’底下看到过残雪呢。”

“啊,你到山头上去过啦!”她高兴得嚷了起来。“那么我也可以去啦——等我将来长成一个大姑娘之后。爸爸去过吗,爱伦?”

“爸爸会跟你说,小姐,”我赶紧回答道,“山头上没有什么好玩,不值得去。你跟着爸爸去散心的原野,比那儿强多啦;画眉林苑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啦。”

“可是林苑我是知道的,而那些山头我还不知道啊,”她自言自语地低声说道。“我要是能从山头的顶点向四周望一望,那才高兴呢。总有一天我的小马敏妮会驮着我上那儿去的。”

有一个女仆说起了仙人洞,这可叫她着了迷,一心一意想要实现她这个心愿。她缠住林敦先生,她爸爸答应她,等她再长大些就让她到那儿去玩一次。谁知卡瑟琳小姐却是以一个月又一个月来计算她的年纪的,“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吗?可不可以到潘尼屯山岩去了呢?”这就是经常挂在她嘴边的问题。

到那儿去的路要绕过呼啸山庄,靠得很近,埃德加怕从那儿经过,所以她经常得到的回答是:“还不行,心肝,还不行。”

我说过,希克厉夫人离开她丈夫以后,还活了十二年多些时间。她一家人都是体质娇弱。她和埃德加不像你在这儿一带常见到的人们那样,缺乏红润的气色。她最后得的是什么病,我不清楚。猜想起来,兄妹俩是在同样情况下死去的——得了一种热病,刚开始时,病情发展还缓慢,可已是不治之症了,到了后期,病人的生命力很快就被耗尽了。

她写信告诉哥哥,这四个月来,她一直身子不好,只怕凶多吉少;她恳求哥哥尽可能去看看她,因为她有许多事情要料理,希望能和他最后告别,并且想稳稳妥妥地把小林敦交托给他。她的愿望是,小林敦归舅父领养,就像当初兄妹两个生活在一起一样。孩子的亲生爸爸,照她看来,可一点不想负担起抚养他、教育他的责任来。

我的东家依了她,毫没犹豫。为了一般的事情,叫他出一次门可难哪,这一回他飞快地去了。他把卡瑟琳交托给我,在他出门的这一段日子里,要我倍加小心地看管她;而且反复叮嘱,即使有我陪着,也不能让她到林苑外面去玩。至于她没人照顾,会独个儿走了出去,那是他始终没有想到过的事。

他出门了三个星期。开头一两天,我那小东西坐在图书室的一个角落里,既不看书,也不玩儿,她心里太难过了。她安安静静的,没有给我添什么麻烦。接着是一阵烦躁和不耐烦,我事情忙,人又老了,没法不停地跑上跑下逗着她玩;于是我想出一个办法让她自个儿玩去。

我总是让她去“旅行”一番,有时步行,有时骑匹小马;等她回来之后,就由着她讲她的“历险记”,不管是真实的也罢,她想象出来的也罢;我总是做她的有耐性的听众。

正是草木繁茂的盛夏季节,她就喜欢独个儿在林苑里游荡,常常从吃了早饭直到吃茶点的这段时间,在家里看不到她;到了晚上,就听她讲充满了幻想的故事。我并不担心她会越出林苑的边界,因为苑门总是上锁的,我还以为即使苑门敞开着,她也不会大着胆子独个儿出去的。真糟糕,我对她太放心了。

有一天,早晨八点钟的时候卡瑟琳来到我跟前,说是那天里她是一个阿拉伯客商,要带着一队人马穿过沙漠,我必须供给她充足的干粮,为了她和她的牲口——就是一匹马和三匹骆驼(那三匹骆驼是由一只大猎狗和一对短毛猎狗来代表的)。我给她弄来好多好吃的东西,都塞到挂在马鞍一边的一只筐子里。她快活得像个小仙女似的跳了起来。一顶宽边帽挂着一块面纱,给她遮住七月的阳光,于是她在好一阵欢笑声中,骑着马儿跑去了;我叮嘱她要小心,不要骑得飞快,要早些回来,却遭到了她的嘲笑。

这淘气的小东西到了吃茶点的时候还没露面,在这一队人马中,只有那大猎狗因为年纪老了,贪图舒服先回来了,可是不论是卡茜,还是小马,还是那两头短毛猎狗,你往哪个方向望,也看不到他们一点影踪。我赶紧打发人顺着这条路、沿着那条道去找,最后我亲自到处去找她。

在林苑边界上有一个劳工在围着一块林地筑篱笆。我向他打听,看到我家小姐没有?

“我在早晨看到她的,”他回答道。“她要我给她砍一根榛树枝条做鞭子,于是她拍着她的加洛韦马跳过了那边最矮的树篱,跑得没影踪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中的慌乱是可想而知的。我立即想到,她一定是奔向潘尼屯山岩去了。“她会不会出事呢?”我出声喊了起来,那人正在修补一个缺口,我就从这隙缝中挤了过去,一到外面,向大路直奔而去。

我好像跟人打过赌似地走了一英里又一英里,直走到大路拐弯的地方,我望见了那山庄。可是远远近近,我都看不见卡瑟琳在哪儿。

那山岩离希克厉先生的住处一英里半,离我们田庄却有四英里路,我只怕还没赶到那儿,天已断黑了;我开始发愁了。

“万一她在爬山的时候,一个失足,那怎么办呢?”我在想着,“万一跌死了呢?或者跌断了骨头呢?”我真是千思万想,越想越害怕。当我急急忙忙奔跑过呼啸山庄的大宅时,一眼看到我家最凶猛的猎犬查理正躺在窗子下面,它的头肿了起来,耳朵流着血,起初我倒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我推开矮门,奔到房子前,拚命打门,叫人快快开门。一个妇女前来应门——她原来住在吉牟屯,我认得她;自从欧肖先生死后,她就是那儿的女仆。

“啊,”她说,“你是来找你家小姐的吧!别焦急。她好好地在这儿;我倒是很高兴并不是主人回来了。”

“那么说,他不在家,是不是?”我喘着气说,一路上我担惊受怕的,走得又快,这会儿已是上气不接下气了。

“他不在,他不在,”她回答道,“他和约瑟夫两个都出去啦,我看在一两个钟头之内他们是不会回来的。进来歇一会儿吧。”

我走了进去,看见我那迷途的羔羊正靠着炉边,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摇来摇去——这把椅子当初就是给她妈妈小时候坐的。她的草帽挂在墙上,她在那儿显得十分自在,她有说有笑,兴致别提有多么好!——原来她正在跟哈里顿聊天呢。哈里顿现在已经是身强力壮的十八岁的小伙子了,他睁大着眼睛、带着极其好奇又十分惊讶的神情瞅着她;她呢,滔滔不绝地又是议论又是提问,一张小嘴巴竟没有停过;谁知他所能领会的,却是可怜得很,少得不能再少。

“好得很呀,小姐!”我叫道,心里是高兴的,脸上却故意装出一副恼怒的神气,“在你爸爸回家之前,你可别再想骑马出去啦。我再也不会相信你,放你跨出门槛一步了,你这个淘气的、淘气的姑娘!”

“啊哈,爱伦!”她高高兴兴地叫道,一跳而起,奔到我跟前。“今儿晚上,我可有个好听的故事跟你讲呢。你到底把我找到啦。你这辈子可曾到这里来过吗?”

“给我把那顶帽子戴上,快回家去,”我说道。“你真叫我气坏了,卡茜小姐;你干的好事!噘嘴,哭鼻子,都不顶用,难道可以补报我为你费的心力吗?——为了找你,我跑遍了这个乡间。你想想,林敦先生是怎样嘱咐我不让你出去,可你就偏偏溜了出去!这表明你是一头狡猾的小狐狸,从此没有人再会相信你啦!”

“我干了什么事啦?”她呜哩呜哩地哭了起来,马上又忍住了。“爸爸并没嘱咐我什么。他不会骂我的,爱伦;他从来不像你那样对我发脾气。”

“得啦,得啦!”我又说了一遍。“我来系好帽带。喏,我们别再使性子了,好吗?噢,别不害臊了。你都十三岁啦,还是这么个娃娃!”

原来她把要给她戴上的帽子推开了,又缩到了壁炉一角,不让我抓到她,我这才说了她几句。

“别这样,”那女仆说道,“别对那标致的妞儿太严厉,丁恩太太。是我们叫她停下来的。她本是一心想骑着马儿往前跑,只怕会让你担心。哈里顿说是愿意陪她走一遭,我想他是应该的。到山上去的路很不好走。”

两个大人谈话的时候,哈里顿干巴巴地站在一旁,双手插在口袋里,开一声口都不会,虽说看样子他并不喜欢我突然插进来。

“我还得等多久呀?”我说下去道,不去理会那女仆的劝解。“再过十分钟天就要黑了。小马呢,卡茜小姐?阿凤呢?你再不赶紧些,我要丢下你走啦;你请便吧。”

“小马在院子里,”她回答道,“阿凤关在那边,它被咬了——查理也是。我本来要把这回事全都告诉你的;可是你发那么大脾气,我才不讲给你听呢。”

我拿起她的帽子,走近几步,想再给她戴上;可是她看出来,这屋子里的人都护着她,就开始绕着屋子乱纵乱跳起来;我一追她,她更是像个小耗子似地在家具上面跑过,在家具下面钻过,在家具后面绕过,我去捉她反而显得十分好笑。

哈里顿笑了出来,那个女仆笑了出来,她也跟着他们一起笑,变得更没有礼貌了,真把我气得要命,最后我嚷道:

“好吧,卡茜小姐,要是让你知道了这是谁家的房子,那你就会巴不得快快离开这儿啦。”

“那是你父亲的房子,是吗?”她转过去问哈里顿道。

“不是,”他回答道,把眼睛低了下去,脸红起来,他在害臊呢。

他受不住她那两道朝着他仔细看的目光,虽说她那双眼睛生得活像他自己的那一双。

“那么房子是谁的呢?——是你东家的吗?”她问道。

他的脸涨得更红了,这一回却是怀着另一种情绪;他含糊不清地咒骂了一句,便转过身去了。

“他的东家是谁呢?”这讨人厌的姑娘接着问,是在向我请教。“他口口声声说‘咱们家的房子’,‘咱们家的人’。我还以为他是这家主人的儿子呢。他又从不称呼我一声‘小姐’——如果他是个仆人,他是应该这样称呼我的,是吗?”

哈里顿听了她这一番孩子气的话,脸发了黑,像是哪儿飘来了一堆要打雷的乌云。我悄悄地摇摇向我盘问的女孩子,最后,总算给她穿戴齐全,可以走了。

“喂,给我把马牵来吧,”她不知道自己正在跟表哥说话,却就像在吩咐她家马房里的一名小伙子似的。“你可以跟我一起去。我要看看小妖精猎人是在沼泽的哪儿出现的,还要听听你所说的‘仙人的故事’。可要快些!怎么啦?给我把马牵来,我说。”

“我给你家做当差?让我先看你他妈的下地狱去!”那个小伙子咆哮道。

“你要先看我什么来着①?”卡瑟琳大吃一惊地问道。

①卡瑟琳从来没有听到过“damned”(打入地狱的)这类话。英国上流社会不容许讲这类亵渎神明的话,在妇女面前更是如此;译文为了显示其粗野,加上“他妈的”三字。

“他妈的下地狱去,你这个目中无人的小妖婆!”他回答道。

“得啦,卡茜小姐!你瞧,你交上了一个多好的朋友啦!”我插嘴道。“对一位小姐,讲这样不干不净的话!求求你啦,别去跟他吵嘴吧。来吧,咱们自个儿去找敏妮,骑了马走吧。”

“可是,爱伦,”她嚷道,呆呆地睁大着眼睛,满脸吃惊的神气。“他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呢?我叫他做什么,难道他不该就做什么吗?你这个坏东西,我要告诉爸爸去,你说了些什么话。好,得啦!”

对于她的恫吓,哈里顿却似乎偏不在乎,这可把她气得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你去把马牵来,”她转过身去向那个女仆嚷道,“马上就把我的狗放出来!”

“说话轻些,”女仆回答道,“你跟人客气些,是不会损失什么的。虽说那位哈里顿先生并不是东家的儿子,他可是你的表兄弟啊;而我呢,又不是雇来伺候你的。”

“他,我的表兄弟!”卡茜嚷道,瞧不起地笑了出来。

“可不,当真是,”那个批评她的女仆说道。

“啊,爱伦!别让他们说这些话,”她心慌意乱起来,说道,“爸爸到伦敦接我的表兄弟去了。我的表兄弟是上等人的儿子。想想看,我的——”

她说不下去了,放声大哭起来,她一想到和这样一个乡下佬攀亲眷,可急坏了。

“别闹,别闹啦!”我轻轻说道,“谁家不是有七个八个表兄弟呀,而且形形色色的表兄弟都有,这有什么大不了,卡茜小姐;如果他们人品不好,叫人讨厌,那就不理睬他们就是了。”

“他不是——他不是我的表哥,爱伦!”她说下去道,一想到有这回事,又悲从中来,就投进了我的怀抱,想躲掉那个想法。

我非常恼火,因为她和那个女仆都把不该说的事捅了出来。林敦就要回来,卡茜一说,这消息肯定会报告给希克厉先生;同时也不用说,等林敦先生回来之后,卡瑟琳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盘问她爸爸,那个女仆说她有一个粗野的亲戚,这是怎么一回事。

哈里顿被卡茜当作仆人看待,本来很有反感,这会儿却不大计较了,倒是看她这样伤心,可怜她起来,就去把小马从后面牵到了门前,为了表示和好,他从狗窠里拿出一只弯腿的幼小的猎狗,塞进她手里,叫她别哭,他其实并没有什么跟她过不去。她停止了哭泣,用又是敬畏又是恐慌的眼光看了他一眼,于是又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看到她跟这个可怜的小伙子竟是这样合不来,我简直忍不住要笑了。这小伙子其实体格壮健,身材匀称,魁梧,容貌也端正;只是穿了这么一身衣裳,只配每天干庄稼活儿,在原野里游荡,追赶兔子什么的。可是我看他的相貌,觉得他的心地要比他父亲好得多。好苗子湮没在荒野的乱草堆里了;茂盛的野草长得比无人照看的树苗还高。不过尽管这样,你可以看得出,这儿的一块土壤是肥沃的,只要换一种情况,在良好的条件下,是可以结出丰硕的成果的。

我相信,希克厉先生倒并没在肉体上怎么虐待过他。说来还亏得这孩子有一股狠劲儿,决不会招惹人家来欺侮他。在希克厉的心目中,这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谁还高兴去碰他、折磨他呢。看来不怀好心的希克厉一心一意要叫他沦为一头畜生。从来不曾教过他读书、写字,从来不曾斥责过他的各种各样的坏习惯,只要不妨碍他的养主就行,从来不曾引领他往正路上跨出一步,也从来不曾教给他一条道德训诫,好抵挡那“邪恶”的腐蚀。

我还听到一些情况,看来孩子的变坏,约瑟夫也出过不少力呢。这老家伙出于他那心地狭隘的偏爱,对孩子从小就宠他、捧他,因为他是一支古老的家族的家长。过去,卡瑟琳·欧肖和希克厉还是在小时候,约瑟夫一向总是在东家跟前说他们的坏话,把他们说成“了不得地坏”,叫东家失去了耐性,只得借喝酒来解脱烦恼;现在呢,他又把哈里顿所犯的种种错误的责任完全放在那个霸占欧肖家产业的人的头上。

这孩子咒天骂地,他不去纠正他;孩子的行为不管叫人多么生气,他也很看得入眼。很显然,眼看着孩子坏到了不能再坏的地步,约瑟夫感到心满意足。他承认,这孩子是毁了,他的灵魂是没救了,可是他又想到,这笔账都该算在希克厉头上。哈里顿需要有血气,那就得靠他来指点了;这么一想,他就得到极大的安慰了。

约瑟夫不断给这孩子灌输了对于自己的姓氏、家世的那种自豪感。他恨不得挑拨这孩子去憎恨山庄的目前的主人,可惜他还没有这胆量;他对于新东家害怕得要命,已近于迷信了,就是心里对他有怨气,也只敢低低地诅咒一两声,背着人绕着弯子地骂几句罢了。

那些日子里,呼啸山庄的日常生活是怎么一个格局,我可不能说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讲的这些都是听说的,亲眼看到的却很少。村子里的人都口口声声说,希克厉先生很“小气”,对于他的佃户们,是一个没有情面、很难对付的地主;不过宅子里边,添了一个女仆照料家务,倒恢复了从前那种舒舒服服的情景,当年亨德莱当家的时候那种闹得鸡犬不宁的景象一去不返了。这位东家终年板着脸,从不跟人来往——不管好人也罢、坏人也罢,他都不来往;直到现在,他还是这样。

我把话扯开去了。卡茜小姐拒绝了对方的求和,不要那条小猎狗,讨回了自己的狗:查理和阿凤。它们垂头丧气、一瘸一拐地来了。我们就出发回家,一个个都是没精打采的。

我怎么问也不能从我那小姐嘴里盘问出这一天她是怎么过来的,我只能猜想,她这次出游,目标是潘尼屯山岩,她一路平安地来到了农场的栅栏门边,这时,忽然哈里顿出现了,身后还跟着几头大狗,他的跟班就向她的随从扑了过去。在两方面的领队各自把队伍拉开之前,已经狠狠地打了一架。就这样,他俩算是认识了。

卡瑟琳告诉了哈里顿她是谁,她要到哪儿去,请他给她指一指路,后来她又哄他陪她一起去。他呢,把仙人洞的神秘,以及其他二十处奇奇怪怪的地方的神秘都在她眼前揭开了。

可是我已经失去她的欢心,她才不肯把她看到的种种有趣的景象向我描述一番呢。不过从一鳞半爪中我可以推想得出,她那个向导一直是个讨她喜欢的人物,直到她把他当作仆人呼唤着,这可伤了他的感情;而希克厉的女管家又伤了她的感情,因为把他说成是她的表兄。

接着,他扔给她的那些语言刺痛了她的心——在田庄,谁不是叫她“宝贝”啊,“心肝儿”啊,也有叫她“女王”,叫她“天使”的;今天,却遭到一个陌生人的侮辱,这还能受得了吗!她怎么也不能理解这回事。

我费了好大口舌,她才算答应不告到她爸爸那儿去。我开导说,她爸爸对山庄那边的一家是多么反感,要是他得知了她已去过那里,他心里将会多么难过。不过我再三强调的还是这样一个情况:如果她把这回事泄露了,让她爸爸知道,我没有把他的告诫时刻放在心上,他也许会生那么大的气,把我打发走了;卡茜可无论如何舍不得我走。她为了我的缘故,保证不说出去,而这点她是做到了的。

她到底是一个招人疼爱的小姑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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